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描述是

2024-05-20 01:01

1.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描述是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  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描述是

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1.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全会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观点。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必须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切实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会首次定义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体现了我们党对市场经济认识的深化和升华。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中的职责和作用,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解决好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干预过多的现实问题。

  2.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全会首次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是又一次重要的思想解放。全会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围绕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全会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新举措。这必将使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相互公平竞争、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3.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根据现代市场体系变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既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课题。全会明确了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并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五个方面作出了部署。

  4.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全会强调,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是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前提。全会强调,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的具体化。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税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是推动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所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全会提出,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就明确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全会强调,要着力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一鲜明思路和有力举措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国家治理规律的探索和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6.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在城乡二元结构和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是影响我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一大体制性障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重大举措。全会强调,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全会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思路和举措。这必将对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产生深远影响。

  7.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当前,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全会明确,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同时强调,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这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对外开放的强大动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 如何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  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如何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

4. 如何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

 如何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描述是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我们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财政政策主要有1)完善立法2)明确事权 3)改革税制4)稳定税负5)透明预算6)提高效率。  以上改革部署涉及到财税体制改革自身,更关联一系列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难题与协调配套问题。一方面科学的财政政策能有效的调节市场,合理的调动资源,促进社会的和平。另一方面财政政策的体制的改革有更好的服务于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那么现代化财政体制如何改革呢?  一是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与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决定》指出,稽核预算的重点要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这一原则命题说明我国以后的预算审批不仅要视收支平衡而且也会重视支出规模和政策,也揭示的重大政策转向是,税收不再是各级 *** 预算确定的任务,而是预期目标。这有利于税务机关按照法律征税,有利于加强法律的权威性,也可以避免 *** 为了完成任务而多交和少交的体制弊端。这一原则规定打破了各级财政原有的“重收入、轻支出”的倾向,有助于推动各级 ***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纳税人判断 *** 为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数量和质量。预算管理制度的合理化可以使得国家资金的合理利用,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是完善税收制度。税收是 *** 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也是实施巨集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工具。首先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乃至将增值税推广到全部服务业。这有利于减少企业偷税,漏税等情形的出现。然后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这有效的管理不动产。目前房地产税的法律不够完善,难以调控房地产的市场。我国会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最后要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从而使得富人多交税,保障穷人的基本生活,缩小贫富差距。  三是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目前中央和地方 ***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一些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了地方,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责任。而中央通过大量转移支付对地方进行补助,客观上影响地方 *** 的自主性。因此首先要把中央和地方 *** 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进一步的清晰化,合理化。明确划分 *** 间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调节上下级 *** 、不同地区之间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 *** 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实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使得中央和地方都能保持各自的自主性。
  如何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干部考核体制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如何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 *** 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 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 *** 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 *** 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 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巨集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只要改革有成效大家都欢迎,但如果出现新的问题,也请大家多提意见。
  十八届三中全会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  在政治体制改革领域, ***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会对执行力建设、权力制约监督、民主法治进步、简政放权减少干预、打破利益固化藩篱、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拓宽民众利益诉求渠道等诸多方面作出重要部署。
  十八届三中全会:如何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47)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 *** 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援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 *** 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48)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 *** 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援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群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 *** 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49)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50)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路力度,加快完善网际网路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路和资讯保安。  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如何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干部考核体制的决定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n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巨集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r\n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r\n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r\n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r\n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r\n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5.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包括

法律分析: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是,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政策,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包括

6. 31.怎样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1. 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财政预算作为政府财政收支的基本计划,规定了预算年度内政府财政收支工作的范围、方向与重点,预算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事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国预算制度中存在的诸如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预算约束软化、预算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不仅导致财政资金没能花在“刀刃上”,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影响政府形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关键就在于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资经营预算这四大类预算之中,把全部的政府收支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注重财政资金投放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
2. 改变审核预算的重点,关注支出预算和政策
目前,我国预算审核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并以收支平衡作为审核预算的重点。当经济下行时,为控制赤字、完成预算,财税部门不得根据经济形势适当地减少财政收入,这无疑是使原本就不景气的经济“雪上加霜”;同理,当经济过热时,财税部门也不得通过适当增加财政收入的方式来抑制经济高涨。政府收支活动的相对固化,带来了政策执行中的“顺周期”问题,阻碍了财政政策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因而,将审核预算的重点从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使财政收入从任务变为预期,有利于政策“逆经济风向行事”以发挥宏观调控职能。
3.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保证财政可持续性
尽管我国现行的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能较好地保证预算年度之内财政收支平衡的实现,但其弊端也日益突显:其一,这种财政收支的短期行为使财政政策无法在更长的年度内有效、灵活地应对经济周期;其二,若审核预算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以往收支平衡的状态将被打破,并且为进行宏观调控及保障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财政赤字将成为常态,这使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愈发不能符合时代的要求。因此,应改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从中长期对财政收支和财政政策进行统筹与规划,避免短期行为的发生。同时,需相应地建立起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1]控制财政预算周期内的收支平衡状态和赤字规模,以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4. 重点支出脱钩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增加地方财政支出的自主性
目前,我国由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事项包括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几乎涵盖了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这种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方式在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也带来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活动的过多干预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政府支出结构的固化,不利于地方统筹安排本地的财政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钱不能花在“刀刃上”;二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导致各地区在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差距过大,这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相违。故应使重点支出脱钩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以增加地方财政支出的自主性。需要注意的是,《决定》提出了“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这意味着某些支出事项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
二、完善税收制度
《决定》)明确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稳定税负”、“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等改革目标,并将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资源税等具体税种或税种的具体要素的改革纳入到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议程之中。任何一项改革,必须首先要明确改革的方向与任务。总体而言,我国下一阶段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与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坚持结构性减税,保持宏观税负水平基本稳定或稳中有降
《决定》明确提出了“稳定税负”的改革目标,结合当前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相对过高的现实情况,在推进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坚持结构性减税的基本原则,以保证宏观税负水平基本稳定或稳中有降。对于结构性减税的理解,要把握住以下三点:
第一,结构性减税的关键在于“减税”,即无论对税制如何进行结构性调整,最终一定是要实现减税,而不能出现所谓的“结构性增税”的结果。第二,对于结构性减税,在强调“减税”的同时,决不能忽略“结构性”调整的深刻内涵,即结构性减税讲求的是实行“有减有增”的改革:一方面,出于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增长的考虑,应适当降低间接税的税负,另一方面,鉴于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应适当提高直接税的税负,并且直接税、间接税内部也应相应地进行“有减有增”的结构性调整。第三,尽管“结构性减税”的最终落脚点是“减税”,但这绝不意味着税收收入绝对额的减少,结构性减税主张的是税收收入的增幅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相适应或比之略低,而非税收收入绝对额的减少。总之,结构性减税一定要求减税,但我国目前并不具备大幅减税的基础和条件,因此,“有减有增”、保证宏观税负水平基本稳定或稳中有降是理性的选择。
2. 推进税制结构转型,不急于求成亦不走极端
2012年,我国直接税与间接税收入比重之比为38:62,而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测算得到的73个国家2010年的平均水平为46:54。我国目前这样一种直接税收入比重过低而间接税收入比重过高的税制结构格局,既不利于收入分配调节,又容易推高物价、抑制经济活力。[2]因此,我国税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任务或者说方向就是适当降低间接税的收入比重,同时适当提高直接税的收入比重,①[①直接税、间接税收入比重的调整与前文中提到的直接税、间接税税负的调整有不同的内涵,以直接税为例:直接税收入比重=直接税收入/税收总收入;直接税税负=直接税收入/直接税税基,二者的分母不同。
]实现税制结构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税制结构转型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急于求成。一方面,税制结构转型必然依赖于具体税种或税种的具体要素的改革来实现,而这些改革举措的推出必须理性地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要求以及改革的基本条件是否完备,不可贸然地强推;另一方面,间接税与直接税二者的收入占比的对比关系处于此消彼长的动态调整过程,这两个方面共同决定了税制结构的转型应该走一步看一步,不能操之过急。第二,现阶段我国的税制结构转型不能搞平均主义,更不能将其推向另一个极端,现实的国情和税情决定了在我国现阶段甚至今后一定时期内,间接税收入比重在一定程度上高于直接税比重是合理的,是符合现实需要的。因而,适当提高直接税收入比重、适当降低间接税收入比重正是改革的关键所在。
3. 注重税制效率与征管效率的“双率协同”
所谓税制效率,主要是指税收制度的安排能够满足国家为履行职能而对资金的需要,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而征管效率,则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制的设计,要能够保证税收收入的应收尽收,使税收政策(包括税制安排)的意图得以实现。注重“双率协同”,实际上就是要求在保证税制效率与征管效率各自实现的基础上,努力推动税收制度与征管机制之间能够相互适应、互不脱节,即实现税制效率与征管效率的协调配合,彼此兼顾,从而减少税收流失、降低征收成本,使税制更为合理,征管更加有效,税收收入更有保障,税收职能得以更好发挥。具体地说,一方面,在税制制定时,应充分考虑税收征管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在强调自身效率实现的同时,也要兼顾征管效率的实现和提升;同时,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应及时地总结经验、教训,为税制的完善反馈更多的有益信息,从而实现税收制度调整与征管机制调整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推进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 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
目前,我国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不适应的矛盾突出,这正是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应放在首位、着力解决的问题。造成事权与支出责任不适应的原因有二:其一,政府、市场的职能边界较为模糊,主要表现为政府包揽的事项过多,对市场竞争领域过分介入;其二,由于各级地方政府在承担本级事权的同时,下级政府还处于上级政府的绝对领导之下,加之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使上级政府可以很容易地将本应自身承担的支出责任转嫁给下级政府。
事权和支出责任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在支出责任上的“缺位”和“越位”,其中尤以“缺位”为突出:属于上级政府事权、应由上级政府承担全部支出责任的事项,或属于共同事权、应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上级政府往往将全部或部分的支出责任推给下级政府承担,导致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不断下移。这造成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支出责任与财权不匹配,财政运转困难,并引致地方政府纷纷避开公共财政预算的约束,另辟财源,从而形成土地财政、地方财政问题突出的局面。因而,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突破口,在于解决事权和支出责任不相适应的问题:只有在建立起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基础上,才能根据政府间事权的划分,合理安排各级政府的财权,并根据财政收入与支出责任之间的缺口,确定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
2. 分权而非分钱,合理配置政府间的财权
自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基本上依照中央对地方的做法,与下级政府划分收入,由此造成在政府间支出责任层层下移的同时,财政收入层层向上集中,地方政府本级财政收入与支出责任间的资金缺口过大使转移支付日益成为其主要的财力来源。过度地依赖于转移支付资金不仅抑制了地方的积极性,而且使各级地方财政丧失了相对独立的财权,使分税制名不符实,成为分钱而非分权的体制安排。
因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应是分权,而非分钱。分权意味着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和制度安排,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使地方政府能够自主地提供本级公共物品和服务,增加地方经济活力。同时,分权并不等于放权,理顺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并不是要从中央财政手中剥夺财权置于地方政府,重回1994年之前的老路上去。[3] 2012年我国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占比为48%,按照国际经验,不论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60%以上。我国的国情决定,在目前阶段不仅不能弱化中央政府财权,反而应适当地上收部分财权以进一步加强中央财力集中度,在保证在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同时,切实保障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的效果。
3. 逐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发挥其再分配职能
在我国事权与财权失衡的现实格局下,转移支付已由对分税体制予以修正补充的机制,转变成了对基层政府进行财力分配的主导机制。[4]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从规模来看,总体量明显过大;从结构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应有的主体地位不突出,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过多、过滥,且管理不规范。因而,应从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结构入手,逐步完善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促其再分配职能的发挥。具体地说:
第一,适当缩减转移支付总体规模。在事权上移和财权上收的动态调整过程中,应合理地把握事权上移和财权上收的度,使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缺口得以缩小,进而缩减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总规模,减少地方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依赖;第二,在转移支付结构上,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相对比重,强化转移支付均衡财力的功能,并强调其科学性;第三,适当缩减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增强其规范性。

7. 经济体制改革的财税体制改革

从放权让利的探索到分税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全面改革以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为分水岭,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1978-1993年是第一阶段,改革的主要特征在于放权让利,手段大多是探索性的,目的在于刺激地方政府及其他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济效率。其中,财政体制经历了三次改革,核心是实行财政包干的管理体制。1980-1984年,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举措包括财政支出按隶属关系加以划分,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等。1985-1987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举措包括按照利改税新要求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等。但严格地讲,这次改革依然没有突破分灶吃饭的改革框架。1988-1993年,实行的是包干财政管理体制。包干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对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它作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博弈不规范,也不科学,后果是中央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79年占31.1%下降到1992年的12.9%。但这一阶段的改革为1994年启动分税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税收体制方面,这期间的主要改革举措是实行利改税。1983年实施第一步利改税,主要举措侧重于在税利并存的情况下逐步扩大上交税收的比重,目的在于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1984年实施第二步利改税,由税利并存向完全以税代利过渡,具体举措包括发布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等一系列行政法规。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由于受到种种局限,这期间的改革未能取得预期成效,改革的手段也大多是试错性的,因此,不足以称为财税体制的重塑和创新。但这一阶段的改革为第二阶段的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从1994年至今为财税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主要特征在于全面改革,改革的手段具有创新性,改革的目的在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财政体制改革分两个步骤,一是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改革,中央和地方按事权范围和支出内容的界定,合理划分财政收入,并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数额,建立过渡期的专一支付制度等;二是1998年确立了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改革目标,这是1994年后中国财政领域力度较大、范围最广的一项变革,其特征在于规范化、法治化和体制的相对稳定性。1994年以来的税收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新的流转税制度;健全和完善所得税制度,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完善其他税种,等等。  经过第二阶段的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财政管理体制,从总体上看,这是一次建国以来力度最大、成效显著、影响深远的成功的改革,成功的标志主要有两点:一是规范了分配关系,包括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二是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统计数据显示,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从1994年前平均30%左右上升到1994年的55.7%的水平,1994年后一直稳定在50%左右。  另外,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到2006年为18.4%,比第二轮改革初期1994年的10.8%高出近8个百分点。  关于财政体制改革三十年的基本经验可归纳为:财政职能的转变必须与政府职能转换和经济职能转换同步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必须走渐进式改革道路,必须与国企、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协调推进。  当然,目前的财税体制仅是一个大致轮廓,未来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分配关系;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综观三十年的改革历程,我们看到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除了上述七个市场化趋向的改革层面以外,这种巨变还具体体现在以下层面:在劳动力市场方面,经历了从无到有再到逐步成熟,目前基本建立了劳动力流动和工资决定的市场化机制框架;在收入分配方面,从改革开放初期以按劳分配为主,强调公平与效率并重,到党的十四大提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党的十七大提出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强调公平与效率统一,基本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收入分配制度;在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基本上实现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接轨;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主要体现为政府职能转变,在逐步压缩政府经济建设职能的同时提升其公共服务职能;在对外开放方面,经历了全方位、宽领域和深层次的对外开放的改革历程,目前初步实现了双向开放格局。  总之,改革开放三十年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三十年,三十年的改革总体上表现为一种渐进式的增量改革,这种改革路径并非简单地照搬西方标准化的市场经济模式,而是结合本国国情所进行的创造性的制度选择与制度安排。实践经验表明,这种中国特色的改革路径既避免了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又结出了我国经济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的硕果。

经济体制改革的财税体制改革

8.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企

     A?         该题考查财政和税收的关系。③强调税收的基本特征,不是讲二者的关系;④说法本身错误,故都不选。只有①②才是分析财政和税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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