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2024-05-08 04:57

1.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但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2. 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3、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的债务由股东来还吗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偿还,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债务股东方怎么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债务股东一般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法人人格否定的情形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有限责任公司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上文可知,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例如,公司的股东滥用自己股东的权力,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债务股东方怎么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债务股东一般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法人人格否定的情形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债务可以作为股东冻结财产吗
公司债务不能冻结股东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公司负债不能冻结股东的财产。
当然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或者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可以冻结股东的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4. 有限责任公司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上文可知,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例如,公司的股东滥用自己股东的权力,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高空坠物连带责任具体是什么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具体是指在共同侵权的情况下,加害人除应承担侵权责任外,共同侵权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二、连带责任的客体是什么
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连带责任的客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该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其外延显得单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一些权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最普遍的客体物又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一是,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其二,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特定物不能作为连带责任的客体,因其具有不可替代之特征,其他连带责任人无法承担连带责任。

5. 有限公司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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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有限公司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