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2024-05-07 08:55

1.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怎样审查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2. 股份转让协议有效吗

股东转让股权的前提是拥有合法股权,包括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缴纳出资份额,制定公司章程等一系列的公司设立前期确立股权来源的行为。
一、怎么写申请股权转让报告
股权转让申请书一般应涵盖以下内容:
1.转让前股东的相关情况,具体包括:姓名、股东编号、证件号码、股权证号码,转让前后的股份数额、股份类别、拟转让的股数;
2.转让后股东相关情况,具体包括:姓名、股东编号、证件号码、股权证号码、转让后的股份数额;
3.转让原因与转让主要情况,具体包括转让后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情况,以及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的情况。
4.附上公司相关决议等材料。文末需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现在深圳已经取消股权转让公证手续了);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5、针对股权转让手续,去窗口资料时需要验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3. 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要有书面协议

法律咨询:
股权转让必须要有书面协议吗?
律师解答:
是的,还要到工商部门重新注册出资人具体程序为1原股东会决议转让股权百分之几,须股东会80以上人同意。
2、股权转让协议
3、召开股东大会(新股东参加的)决议章程修正案4工商部门修改注册出资人
相关法律知识: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要有书面协议

4.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一般而言,审查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的股权真实完整,不存在瑕疵;
2.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事宜意思表示真实;
3.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应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
一、审理股权转让是否应征求股东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出资,只要股东双方就股权转让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不必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如果股东将自己的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就必须征得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和资合的双重性质,人合的因素重视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在审查是否征得股东同意时,应当审查以下三个方面:
1.是否征求股东意见。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向公司提出转让自己股东权并征求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十)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股东会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2.公司半数以上股东是否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但是如果转让出资的股东将转让出资的情况报告公司以后,公司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决定股权转让的情况,公司应当有股东大会决定,并应当就是否同意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的问题作出决议;公司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由转让出资的股东承担征求股东意见的义务,并应当有所有股东的签名。
3.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是否出资购买。公司过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股东转让出资的,其中的股东必须表明自己愿意出资购买;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出资购买的,视为同意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对于股东同意购买转让的出资,但所给予的价格低于股东要转让的价格的,一般应当视为不出资购买。

5. 股权转让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进行股权转让时,没有规定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转让协议,但在实践中,一般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转让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6.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就是有效的,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7. 转让股权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是有效。只要该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股权转让协议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转让股权协议是否有效

8.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就是合同效力认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