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硕士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2024-05-18 14:19

1. 石家庄硕士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符合条件的个人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二)人才服务机构向委托人人事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商洽转递人事档案,收齐申报材料后报送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三)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拟引进人才的申报材料和人事档案后,对引进在职人才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引进的决定;对接收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接收的决定;(四)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引进或者接收后,由人才服务机构领取调动通知、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或者留学生报到行政介绍信,并转交委托人;(五)委托人凭调动通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留学生报到行政介绍信以及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等材料在30日内办理报到手续,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入户意见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籍入户手续。法律依据:《石家庄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第二条 下列人才为本市急需和必须储备的引进对象:(一)各专业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重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二)携带高科技项目、具有重大开肆价值的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协作项目者;(三)回国留学生及海外各类专业人才;(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员;(五)博士(含博士后)、硕士和国家重点院校毕业生及本市紧缺的其它大专以上毕业生;(六)确有一技之长的特殊人才。第三条 引进人才应围绕本市发展规划、遵循突出重点、着眼当前、兼顾长远、引进急需、适量储备的原则。第四条 引进人才采用调入、聘用等形式;对特殊人才的引进应简化手续,可按辞职人员予以接收。

石家庄硕士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2. 石家庄硕士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符合条件的个人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人才服务机构向委托人人事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商洽转递人事档案,收齐申报材料后报送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拟引进人才的申报材料和人事档案后,对引进在职人才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引进的决定;对接收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接收的决定;
(四)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引进或者接收后,由人才服务机构领取调动通知、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或者留学生报到行政介绍信,并转交委托人;
(五)委托人凭调动通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留学生报到行政介绍信以及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等材料在30日内办理报到手续,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入户意见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籍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石家庄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第二条 下列人才为本市急需和必须储备的引进对象:
(一)各专业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重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二)携带高科技项目、具有重大开肆价值的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协作项目者;
(三)回国留学生及海外各类专业人才;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员;
(五)博士(含博士后)、硕士和国家重点院校毕业生及本市紧缺的其它大专以上毕业生;
(六)确有一技之长的特殊人才。
第三条 引进人才应围绕本市发展规划、遵循突出重点、着眼当前、兼顾长远、引进急需、适量储备的原则。
第四条 引进人才采用调入、聘用等形式;对特殊人才的引进应简化手续,可按辞职人员予以接收。

3. 石家庄人才引进政策2021硕士补贴

法律分析:落户政策承诺即报即批,当日则可办结,大专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则可申请。首次购房不限购,且硕士生可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学士5万,博士15万,这个政策扶持力度可真不小。在石家庄创业也是有补助的,办理了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即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法律依据:《关于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
1.拓展人才绿卡服务对象 将新引进的与我市产业结合紧密、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生,纳入人才绿卡B卡服务范围。新增的8所高校学科分别是:沈阳药科大学药学学科,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学科,东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江西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学科,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科,广东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
2.提高领军人才支持标准。对新引进的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为我市作出重大贡献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给予的项目支持资金额度由1000万元至5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至1亿元。
3.提高博士租房购房补贴标准。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自到我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享受的房租补助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4.调整“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支持标准。深化实施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在3年支持期内,每年给予的专项资助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5.加大高技能人才或团队支持力度。对新创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150万元支持,对新评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支持。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支持;获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支持。
6.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坚持以人才所在领域地位、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创造的市场价值和享受的薪酬待遇为标准认定市高层次人才。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处理技术,集成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保、教育、科技等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第一时间对接、及时跟进服务、持续提供保障。
7.提高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标准。对科研院所整体搬迁或来我市建立分支机构,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
8.加强对创新创业人才金融支持。设立“石家庄人才贷”,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等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对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信用贷款的商业银行,按照信用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的3%予以奖励,单一银行奖励最高300万元。大力引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高层次人才企业的投资机构,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9.完善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优惠。

石家庄人才引进政策2021硕士补贴

4. 石家庄人才引进政策

石家庄为进一步引进人才,加强人才落户,进而出台石家庄人才落户新政策,具体看下石家庄人才落户政策内容:1、一般人才落户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或中专、中技类人员,本人可以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申请办理落户。2、高层次人才落户在我市城镇工作,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急需特殊人才,可将户口落入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社区公共*或亲属家庭户,同时准予申请本人及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随迁落户。3、毕业生迁入落户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院校毕业生,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迁入我市落户。

5. 石家庄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提高领军人才支持标准。对新引进的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为我市作出重大贡献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给予的项目支持资金额度由1000万元至5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至1亿元。提高博士租房购房补贴标准。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自到我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享受的房租补助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调整“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支持标准。深化实施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在3年支持期内,每年给予的专项资助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加大高技能人才或团队支持力度。对新创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150万元支持,对新评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支持。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支持;获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石家庄人才引进政策

6. 石家庄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吸引各类人才到本市工作,增加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才总体素质,促进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河北省关于吸引国内外人才的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下列人才为本市急需和必须储备的引进对象:
  (一)各专业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重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二)携带高科技项目、具有重大开肆价值的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协作项目者;
  (三)回国留学生及海外各类专业人才;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员;
  (五)博士(含博士后)、硕士和国家重点院校毕业生及本市紧缺的其它大专以上毕业生;
  (六)确有一技之长的特殊人才。第三条  引进人才应围绕本市发展规划、遵循突出重点、着眼当前、兼顾长远、引进急需、适量储备的原则。第四条  引进人才采用调入、聘用等形式;对特殊人才的引进应简化手续,可按辞职人员予以接收。第五条   石家庄市人事局负责本市引进人才工作,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负责受理引进人才的申请,储存资料,建立档案,发布信息,组织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为引进人才服务等工作。第六条  市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市人才鉴定委员会,负责拟引进对象的评审鉴定。评审鉴定应以实际技能为主,评审时应吸纳用人单位参加。第七条  市政府建立引进人才基金。资金来源采取由本级财政拨款,县(市)区财政缴纳和向社会募捐等多种方式筹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八条  引进人才基金由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途为:
  (一)为引进的高层次或缺口专业但暂未确定用人单位的人才,发放临时工资或生活补贴;
  (二)安置引进人才住宅的补贴;
  (三)用于对引进人才后先进单位或个人的奖励。第九条  省会控制人口机制增长办公室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进市指禁标计划单列。凭石家庄市人才鉴定合格证发放、入市许可证,第十条  公安、粮食部门凭石家庄市人才鉴定合格证、入市许可证办理粮关系。第十一条  引进人才配偶系在职职工的,可随同调入,由人事、劳动部门协助安排工作;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迁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随迁的配偶及其子女系农业户口的可单列指标办理“农转非”手续;符合就业条件的,由人事、劳动部门协助安排就业。第十二条  引进 人才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自行确定工作关系。其中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增人编制可不受限制;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可适当放开增人计划;满编或超编的事业单位,如确定需引进人才,允许先进人,后调整分流。第十三条  引进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自愿到县(市)、区以下单位或乡镇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其人事户口、粮食关系可存放在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第十四条  引进下列高级人才,由用人单位付给一次性安家费1至4万元。
  (一)省级专家、学科带头人;
  (一)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省长特别奖的主研人员;
  (三)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回国留学生;
  (四)其它高级人才。
  实行差额补贴或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引进前款所列人才,分别承担安家费的80%和30%,同级财政局通过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拨付其余的20%或70%。第十五条  引进第十四条所列的人才,用人单位应解决住宅。第十六条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回国留学生和海外专业技术人才来本市工作,不受编制、人事 计划和专业技术职务指标限制;用人单位应优先解决住房,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对自费购房的,应给予适当补贴;留学人员出国前工龄出国学习期间和到接受单位后的工龄合并计算;再次申请出国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对海外专家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其合法收入及其它利益依法予以保护,并按着本人意愿给予保密。第十七条  引进的人才符合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条件的,可单列指标,并按录用程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对辞职来本市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经市人才鉴定委员会鉴定和市人事局批准,确认其原有身份、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和工龄。第十八条  引进的人才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凭石家庄市市人才鉴定合格证直接聘任;对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晋升。所需增加的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可专项解决。

7. 河北省硕士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河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包括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闭队“巨人计划”政策、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政策、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河北省硕士人才政策

8. 石家庄人才引进政策2022

一、进一步拓展人才绿卡服务范围,将石家庄市5大主导产业企业新引进的省属骨干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纳入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服务范围;二、建立编制管理“周转池”制度,单列1000个编制,为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更优政策空间;三、支持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产业园设立分支机构,5年内每年给予分支机构主营业务收入3%的奖励,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四、围绕打造5个以上千亿级产业集群,对带技术、带项目来石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破解制约人才创业的瓶颈;五、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每两年选拔一批“石家庄工匠”,并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石家庄人才引进具体政策都有什么呢?加强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金融支持,将人才创业项目纳入石家庄市主导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白名单”,给予优先支持。“石家庄人才贷”最高贷款额度由1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加大人才飞地支持力度,鼓励石家庄市企业在京津等人才密集城市设立主要从事研发的人才飞地、离岸研发中心,根据其贡献情况,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资助,对石家庄市企业在外地建立研发机构全职聘用人才可享受石家庄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总结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为: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法律依据: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一条为了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构建人才友好型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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