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了维修基金的房屋影响转卖吗?

2024-05-20 09:26

1. 动用了维修基金的房屋影响转卖吗?

法律分析:
私自动用维修基金会被起诉,并面临相应的赔偿。因为维修基金是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只有通过经业主大会批准后才能使用,否则不可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动用了维修基金的房屋影响转卖吗?

2. 动用维修基金影响卖房吗

维修基金是维修房屋以及公共区域的资金,动用维修基金和房子是否贬值基本没有关系,动用维修基金不会造成房子的贬值。
一、卖了一套住房可以要求拿维修基金吗
正常情况下,卖房之后因为已经转让了房屋产权,所以之前交过的维修基金是不予退还的,之前的维修基金会跟随房屋产权过户的同时过给新的买房人,想要收回维修基金,可以和买房人商讨,比如说在签订买房协议的时候,在当中明确表示,或者是将部分报在房屋总价当中,因为没有单独的公共维修基金费用,所以需要和买方协商好。
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和买方要求补偿的。
二、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对于房屋维修基金来说,业主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后期房屋的维修的需要。维修基金是供全体业主拥有的,所以说缴纳了费用之后,不管是公共区域出现了问题,还是自己的家庭出现了小问题,都可以按照固定进行维修。
三、修房可以用业委会的维修基金吗?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 动用维修基金影响卖房吗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是维修房屋以及公共区域的资金,动用维修基金和房子是否贬值基本没有关系,动用维修基金不会造成房子的贬值。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动用维修基金影响卖房吗

4. 动用了维修基金的房屋影响转卖吗

私自动用维修基金会被起诉,并面临相应的赔偿。因为维修基金是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只有通过经业主大会批准后才能使用,否则不可挪作他用。
一、居民楼污水管道破裂费用谁出
室内污水管维修,如果要维修的室内污水管,是隶属本物业范围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能够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的。如果要维修的室内污水管,不是隶属本物业范围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则应该自费进行维修,不能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的。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范围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交纳肯定准则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二、地下室门坏了物业管吗
地下室门坏了物业应该管。有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三、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维修基金发票丢了之后用户可以直接申请补办。
用户补办维修基金发票需要前往维修基金窗口,携带补办人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等,待工作人员核查完毕之后,确认已经交了,窗口工作人员就会出具一份登报申明作废的手续。还需要到当地的报社进行申报丢失收据作废,用户拿到刊登丢失票据申明作废的报纸前往维修资金窗口,并提交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随后,维修基金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就可以由窗口工作人员前往财务科进行业务处理。补办时间大概需要20个工作日,届时本人需要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维修基金发票对于用户来说很重要,一般的维修基金费用都是购房者按照房子几个的2%到3%缴纳的一笔维修基金费用,维修基金发票在办理房产证和公共部分维修时就会用到。在保修时间到了之后,小区的物业对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等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都会用到维修发票,而维修基金闲置时,还可以用来购买国债或者是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其他使用范围内使用,但是不可以挪作他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5. 维修基金动用多少就不能卖房了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了,说明这栋楼出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了,继续持有,将来恐怕难以及变现。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摘要】
维修基金动用多少就不能卖房了【提问】
您好亲  动用维修基金,会使房子贬值的哦,所以,维修基金是不是可以随意动的哦【回答】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了,说明这栋楼出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了,继续持有,将来恐怕难以及变现。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回答】
1、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全部业主共同,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将以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处置。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2/3以上相关收入业主的同意。2、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3、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回答】

维修基金动用多少就不能卖房了

6. 动用了维修基金的房屋影响转卖吗

法律分析:私自动用维修基金会被起诉,并面临相应的赔偿。因为维修基金是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只有通过经业主大会批准后才能使用,否则不可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7. 什么情况下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该怎么用?看完这4点你就知道了,第4点一定要清楚

什么情况下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8. 卖房时需要维修基金吗

按照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购买新房是必须要交这个款项的, 有些是交到开发公司有些是物业公司代收 ,有些地方政策不一样。维修基金在哪些地方,维修资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维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还。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三)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