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怎么核销

2024-05-07 19:06

1.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怎么核销

一、成本法的主要调整方面
(一)核算范围变化:在原核算范围基础上,新准则对有控制权的投资(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原准则采用权益法,新的变化与国际会计准则处理方法一致。调整原因是在有控制权的情况下权益法所提供的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合并报表得到,采用成本法则更能重点反映投资资产的业绩。
(二)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原准则以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新准则对企业合并和非合并两种情况分别规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以取得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情况下,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反映在营业外收支中。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权益法主要调整方面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明显变化是新准则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平时计量新旧会计准则没有明显变化。
(三)期末计量:新准则规定计提的长期投资不能转回。
(四)股权转让损益计量有变化:新准则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五)披露内容有明显变化:重点关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怎么核销

2. 注销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变更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十六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 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 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 注销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变更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股权融资含义及特点是什么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股东愿意放弃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增资引进新股东,增加总股本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具有以下特点:
1、长期股权融资筹集的资金是永久性的,没有到期日,不需要归还;
2、不可逆企业不需要偿还股权融资,投资者需要依靠流通市场来收回本金;
3、无负担的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取决于公司的经营需要。
二、股权投资要缴所得税吗
股权投资一般要交所得税的。但居民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其他股权投资企业需要交纳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三、股权众筹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众筹投资的风险有:
1、风险可能是大多数缺乏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容易忽视的。公司盈利不一定分配利润。公司是否分配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多少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的运行机制实行多数资本决定,即大股东有权决定股东大会;
2、一般来说,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在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不高,创业团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发展、利润分配、收购合并等重大问题几乎由实际控制人决定;
3、一方面,控股股东通过担任管理层获得高薪;另一方面,他们利用大股东的地位影响股东大会,导致长期不分红或象征性分红。小股东进退两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六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注销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处理

4. 事业单位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啥意思

 事业单位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处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这需要一个过程,也通过“待处置资产损益”科目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的核算,作为两笔会计处理,不直接确认,进一步体现了核算的准确性。

5. 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摊销?

你说的是长期债券投资,而且是折价或是溢价,不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不用摊销。
举例,一张债券面值1000元,你买的时候900元,票面利率是5%,市场利率6%(打个比方,利率没再精确算) 
(为什么会折价发行呢,因为人家债券的利率比你的高,而你的利率应经审批定了,想改变很麻烦,又急需用钱,所以只能折价发行,要不没人买,应为你的收益率低)
(1)购买时
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1000
     贷:银行存款900
         长期债券投资  -利息调整100

        (2)持有期间
借 应收利息 1000*0.05=50
   长期债券投资  -利息调整100
  贷 投资收益

最后对方要按面值1000元还本
借  银行存款 1000
  贷 长期债券投资 -面值1000
只有这样长期债券投资的科目才会借方贷方平衡

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摊销?

6. 公司注销后股权投资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要是股东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关于公司注销后,债务的处理方式:首先,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一般会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无法通过工商部门的核准注销,可以要求债务债权承受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7.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

正确的做法应是: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去减值准备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不用冲减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借/贷: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时,相关减值损失已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只就长期股权投资剩余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处理。
而按题中所述,就变成长期投资减值时,确认减值损失。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将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冲回。冲回后(相当于自始未减值)的账面金额与实际取得的价款确认投资损益。这样,就失去当初确认长期投资减值损失的意义了。
而且,按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所以题中论述是错误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

8.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

法律分析: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对方账面价值入账,与本方支付的账面价值存在差额的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3、非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十条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企业应当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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