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明起接受社会申请

2024-05-08 23:52

1. 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明起接受社会申请

30日下午,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在市交警支队正式成立。从31日起,符合救助条件的公民可以向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领取救助基金。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由市财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出资,每月将向社会提供近40万元救助。领取救助范围为72小时内救助费用垫付、丧葬费垫付和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困难补助。从明天开始,只要厦门道路交通事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即救助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事故涉及的机动车不参加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逃逸,受害人和行为人无力承担“救助费用”,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受害人和行为人无力承担“救助费用”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先行支付:1.救助费用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保险的;三、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百万购车补贴

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明起接受社会申请

2.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目前,只有三种情况可以向该基金申请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这种情况下治疗是不能中断的,当然也不能让医院白治疗,这种费用国家来出;
(二)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的,这个很多人都说了,现在的车辆咋可能不买交强险呢,不买就不能上路,大家别忘了,有很多马大哈交强险过期了不知道的也算没买,还有就是农村用的拖拉机,你说他会买交强险么;
(三)当然就是肇事者跑了,也找不到人,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走这个基金了。
其中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形都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先行垫付,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的适用前提,一般是发生在道路内的事故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但是对于在道路之外的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也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