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初期的企业如何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比较合适?

2024-05-17 13:41

1. 创业初期的企业如何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比较合适?

  1、可采取奖励股份、赠与股份或技术入股模式等无需激励对象出资吸引力较强的股权激励模式;
  2、创业期的企业制度尚不完善,无法形成对激励对象的有效考核,且初期企业业绩浮动较大或存在盈利周期较长、企业前景不确定强等情况。此时,如设计复杂的激励方案,则难以执行且难以形成对被激励对象的有效吸引;
  3、虽然创业期企业应采取相对简单的激励措施,仍建议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帮助,企业是否适合进行股权激励、激励方案如何选择、激励周期、行权限制等出资人往往难以准确把握。因股权激励不规范而形成的诉讼也并不在少数。

创业初期的企业如何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比较合适?

2. 中小企业板股权激励和创业板股权激励有何不同

不同点在于激励对象的选择和方式不同。
一、所谓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是股权激励概念在中国中小企业演进过程中的具体应用,是股权激励概念同中国中小企业现阶段发展特征相结合的产物。中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时间尚短、规模较小,绝大多数还未公开上市,因此,在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应考虑到股权流通性等特殊问题。
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企业管理层和员工进行激励和约束,同时,企业本身也可以从这种股权安排中受益。

    激 励:股权激励制度,利用所有力量实现对经营者的长期激励,从而保证企业长期、持续、有效地发展;通过与员工之间的股权安排,提高员工积极性,激发其责任感,从而提高生产率,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由于股权对经理人才的吸引远比现金奖励来得大,因此,开放式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吸引与留住人才,且可通过设定合理的期限和数量结构加大经理人的离职机会成本,从而达到优秀人才留用的目的。

    约 束:股权激励制度,利用经营者持股的方式使企业主与经营者的利益趋同,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矫正经理人的短视心理,减少短期行为,从而保证企业长远利益。

    企业受益:从企业角度来讲,企业既可将此类股权安排用作奖励来对管理层进行激励,也可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在此过程中,企业不直接支出现金,但却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有些企业也将这种股权安排视为一种增资扩股的方式,由于以这种方式增资扩股时股权不外流,因此颇受股东欢迎。

    在我国中小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的成长极限问题,调整企业内部结构,释放组织潜能,从而突破管理瓶颈。由于我国中小企业享有较高的自主经营权,股权安排较为灵活自由,因此,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具有操作上的可行性。

二、创业板股权激励较为单一,绝大多数企业采取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或股票期权激励方式。
目的是激励管理层注重公司长远发展价值,实施激励对象是创业型的企业。

3. 创业公司股权激励,需要避开哪些坑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的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1、团队中没有大家都信服的老大
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核心是老大的股权设计。老大不清晰,企业股权没法分配。创业企业,要么一开始就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要么磨合出一个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权战争,缘于老大不清晰。比如,真功夫。企业有清晰明确的老大,并不必然代表专制。苹果、微软、Google、BAT、小米……这些互联网企业都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老大不控股时,这些企业都通过AB股计划、事业合伙人制等确保老大对公司的控制力。创业团队的决策机制,可以民主协商,但意见分歧时必须集中决策,一锤定音。
在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层面,老大只有对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会沦为赌徒手里不断转售的纸牌。老大在底层运营层面适度失控,公司才能走出老大的短板与局限性。有些声称试验失控的创始人,也未必敢在公司股权层面冒险失控。
2. 只有员工,没有合伙人
在过去,很多创始人是一人包打天下。在现在,新东方三驾马车、腾讯五虎、阿里巴巴十八罗汉……我们已经进入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创始人单打独斗心力难支,合伙人并肩兵团作战共进退才能胜出。创始人需要寻找在产品、技术、运营或其它重要领域可以独当一面的同盟军。“初创企业合伙人的重要性胜过风口的商业模式”,并不为过。在实践中,有很多创业者问如何做「员工」股权激励,但很少有创业者问如何做「合伙人」股权设计。
3. 团队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我们见到,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都是“时间的错位”:根据创业团队当下的贡献,去分配公司未来的利益。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创业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
我们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我们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
4. 没有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所以,在创业早期就应该考虑好股权分配,签署股权分配协议
5. 合伙人股权没有退出机制
6. 外部投资人对公司控股
对股权缺乏基本常识的,不仅仅是创业者,也包括大量非专业机构的投资人。比如,我们看到,有投资人投70万,创始人投30万,股权一开始简单、直接、高效、粗暴地做成70:30。外部投资人控股存在很多问题,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首先创始团队没有足够的工作动力,感觉是在为别人打工,其次没有预留足够股权利益空间吸引优秀的合伙人加入,最后这类股权架构让投资机构避而远之,影响公司的下一步融资。
7. 给兼职人员发放大量的股权
我们看到,很多初创企业热衷于找一些高大上的外部兼职人员撑门面,并发放大量股权。
但是,这些兼职人员既多少时间投入,也没承担创业风险。股权利益与其对创业项目的参与度、贡献度严重不匹配,性价比不高。这也经常导致全职核心的合伙人团队心理失衡。
对于外部兼职人员,我们建议以微期权的模式合作,而且对期权设定成熟机制(比如,顾问期限,顾问频率,甚至顾问结果),而不是大量发放股权。经过磨合,如果弱关系的兼职人员成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公司可以给这些人员增发股权。
8. 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过多股权
9. 没有给未来员工预留股权
10. 配偶股权没有退出机制
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助力企业成为行业寡头。

创业公司股权激励,需要避开哪些坑

4. 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让女人净身出户


5. 女方出轨可以让她净身出户吗?

不会的,男方如果有证据,那么法院会在财产分割上偏向男方,一般4-6分吧,不会净身出户。但如果男方要求女方净身出户,而女方反对的话,男方可能在社会上会公布女方出轨事实。

女方出轨可以让她净身出户吗?

6. 创业团队的股权激励怎样做才好?

  激励机制是促使团队稳定的利益分配方式,公司股东(也可以是创始人自己)将自己持有的部分股权放入期权池,按照职位的重要程度不同,分批分期的分给关键员工,使员工除了拿固定薪水之外,还有机会拿到额外的高额回报。藉此是将公司的成长与员工自己工作的努力紧密联系。
  限售股和期权
  有些创始人在公司初创期,会直接许诺员工1-3%不等的股权,如果此股权附有一定的条件,我们将其称之为限售股,一般是用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的,如果条件没有成熟时,联合创始人离职,那么限售股需要被回购,以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
  创始人在公司成立初期,将自己的一部分股权拿出来作为期权池,期权池一般占公司股权的15%左右。期权一般来说是分配给关键员工的,当然也可以分配给联合创始人。期权是预期获得股权的权利,比如创始人想发给员工A 1%的期权,期权分4年期成熟,那么员工A至少需要在公司干满4年,才有机会完全行权,拿到全部1%的公司股权。
  期权分期成熟
  期权是促使关键员工持续为公司服务很好的方式,公司发展的越好,估值越高,员工手里的期权将越值钱,员工越舍不得离开公司,因为一旦离开,机会成本将大幅增加。因此,期权要分期成熟,一般来说分4年成熟,每年成熟25%。比如公司给员工A 1%的期权,员工A在第二年离职,那么员工A只能获得已经成熟的0.25%公司股权,剩下的0.75%依然存在于公司期权池中。
  期权与投票权
  在中国,公司股权投票权与控制权息息相关,创始人将自己的股权放入到期权池中,员工期权成熟行权后,会不会使创始人失去部分投票权呢?在创始人发放期权时,最好约定使用股权代持的形式,使得股权所有权和股权投票权分离,以确保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期权与融资
  如果A轮投资人进入公司占20%的股权,那么创始人股权比例和期权池股权比例会同时被稀释,假设原来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5%,那么投资人进入后,期权池股权比例为12%,创始人股权比例为68%。如果,B轮投资人占比20%的话,A轮投资人,创始人和期权池的股权比例会同时被稀释,这样下去期权池的股权比例将持续下降,不利于对员工长期的激励,因此,创始人可以建议投资人提供一部分股权放入期权池,保证期权池的股权比例。
  创始人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就需要一个团队,一群可以信赖的人,可以一起拼搏的人,也是一群优秀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发展方向,怎么把优秀的人团结在一起,向着目标迈进是一种艺术!这其中不可缺少的就是对团队的激励机制。
  在创业的圈里里,尤其是早期创业阶段,最珍贵的资源就是“团队”,对“团队”的激励机制,制定的好了就是鼓舞士气,增强斗志;制定的不好,会使士气衰弱,甚至散伙。由于激励机制问题造成的散伙事件在创业圈子里不胜枚举,也让很多人都扼腕惋惜。投资人看待激励制度时,往往较为严谨,大部分投资人会要求创始人,在经验丰富的律师指导下,完成公司的激励机制设计和执行。
  

7. 创业公司有必要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机制吗

有必要,这样员工才会把公司的事当自己的事做,容易提高积极性,免了很多事,省了很多心。

创业公司有必要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机制吗

8. 婚姻法常识:一方婚内出轨必须净身出户吗

  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婚内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但赔偿数额没有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婚内出轨也不适宜净身出户。当然男女协商后乙方自愿净身出户的,法律上也不禁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