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买卖股票违反了什么纪律

2024-05-17 09:06

1. 党员干部买卖股票违反了什么纪律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的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方便的话可以详细叙述一下遭遇到的法律纠纷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回答】


党员干部是可以进行买卖股票交易的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回答】


是否违规违纪【提问】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和《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规定,党员干部除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禁止的以外,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回答】


正常情况下,不违规违纪【回答】


谢谢了【提问】


嗯呢不客气,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回答】

党员干部买卖股票违反了什么纪律

2. 党员干部可以买卖股票吗

党员干部可以买卖股票,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以下几类行为:
一、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二、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三、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这样明文规定: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构成违反纪律吗

在新《条例》中,第八十八条的内容是这样的: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党员干部到底能不能炒股?

这便成为网络上不少人疑虑的依据,因为在这一条中确实明确提到“买卖股票”的相关内容。不过,在这一条款的开头规定了一个前提,即“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那么问题又来了,何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按照中青网最近的解读,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中办及国办于2001年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按照《规定》,党员干部除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禁止的以外,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除了对党员干部本人作出限制外,《规定》还对其亲属作出了限制: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这样看来,总体而言,《规定》的精神主要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凭借公职便利,为自己或者为亲友非法牟利,股市中的内幕交易就是此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典型。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构成违反纪律吗

4. 党员允许炒股票吗

法律分析:党员是可以炒股的,但是如果是党员干部利用职权炒股英里,则属于违规行为,会遭到处分,如果党员是证券行业从业者,是禁止买卖股票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5. 党员买卖股票,构成违纪吗

党员炒股 可以但是以下党员不可以。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严禁利用职权、利用内幕信息炒股等行为。

基本都用别人的户炒了

党员买卖股票,构成违纪吗

6. 党纪新规被误读:党员不能炒股吗

党员可以炒股的,但是有部分职位是不行的,具体如下: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
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扩展资料:
党员购买股票规定的历史:
关于买卖股票问题,我们经历了一个从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
在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当时在我们国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证券业监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别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越来越规范了。为此,在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中纪委法规室负责人解答党员炒股问题四类人不得买卖股票

7. 如何界定违规买卖股票违纪行为

股票买卖中违规行为还是违纪行为主要是根据情节轻重界定的。
一、违规买卖股票违纪行为,是指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情节较轻的行为。
二、违纪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包括《证券法》和2001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所禁止买卖股票人员中的党员。违纪对象包括股票、其他股票类证券及其衍生产品。
三、相关政策:
(一)《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二)《证券法》第七十四条明确指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为下列人员: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三)《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1、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第六条规定:“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第七条规定:“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如何界定违规买卖股票违纪行为

8. 党员干部炒股违规吗

法律分析:中纪委在19年6月发布的一则通知,文中明确给出答案:“党员干部可以从事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也就是说,公务员可以炒股。但是也有红线不能越过。
法律依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促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第三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一)
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
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
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
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
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
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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