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什么?

2024-05-17 11:21

1.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什么?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不是金融机构。
  农业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地方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并会同农业行政部门对违反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理。
  农村合作基金会要维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指导和支持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1983年在黑龙江省的农村诞生了第一个后来被称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农村合作基金组织,在政府先默许后
承认的政策下,此后这类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村合作基金会”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农村建立、发展起来,到1992年全国已建立乡(镇)级“农村合作基金会”
17400个,村级合作基金会112500个,分别占乡(镇)总数和村总数的36.7%和15.4%;农民们庆幸地想:自己的“银行”总可以更直接、更方便地服务于农业
生产了吧?事实也果真如此,自1990年至1996年,全国农村合作基金会累计投放于种植、养殖业生产的资金达到1515亿元;其中1996年投放于农业生产的资金占
其当年投放总额的比重高达43.3%,投放于农村生活服务方面的资金占其当年投放总额的19.9%,这两项支农资金合计占其投放总额的63.2%,大大地高于农业银
行和信用社支农资金所占的比重。但好景不长,1999年1月,在“规范金融市场,整顿金融秩序”的旗帜下,国务院一个3号文件否定了农民们在农村合作金融领域
的“二次创业”——“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了。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什么?

2. 农村基金会成立于哪一年

不知道您说的是不是农村合作基金会。
萌发阶段(1984年至1986年) 早在1983年下半年,黑龙江、辽宁、江苏等地的一些乡村,为有效地管理和用活集体积累资金,通过清理整顿集体财产,试行集体资金“队有村管”或“队有乡管”等办法,利用所统管的集体资金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有偿借用,进行内部融资。
  改革试验阶段(1986年至1991年)1986年8月,中央指出:在不开展存贷业务的情况下,这种在内部相互融资的办法应允许试行。后来又指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在信贷业务上予以指导。中央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鼓励、支持、试验及推广,使得全国农村合作基金会蓬勃发展。1986年底至1988年底是农村内部资金融通总量增长最快的时期,两年间增加了约40亿元。到1992年,全国已建立的以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乡(镇)一级1.74万个,村一级11.25万个,分别占乡(镇)总数的36.7%和村总数的15.4%,年末筹集资金164.9亿元。其中,四川、江苏两省以上指标均已超过20亿元,河北、山东两省也接近20亿元。

3. 原来存在农村基金会里的钱怎么办?

您好,如果您指的农村基金会是农村互助基金的话,当事人有权利随时支取出来,反正如果您说的是其他基金的话,请具体说明这个基金的构成和名称,以便帮您分析问题。【摘要】
原来存在农村基金会里的钱怎么办?【提问】
您好,如果您指的农村基金会是农村互助基金的话,当事人有权利随时支取出来,反正如果您说的是其他基金的话,请具体说明这个基金的构成和名称,以便帮您分析问题。【回答】
我是农村的老白性都把钱存在农村基金会了现在不给钱了怎么办【提问】
………所以我刚刚提醒您了呀,您能不能告知一下这个基金会的名称和用途是什么?知道了名称和用途才能帮你分析。【回答】
老百姓不知道也不懂得村里开了这样的基金会利息也高农民不懂就存了什么也不懂得【提问】
好吧,不要着急,那您看看您手头的股权证或者相应的存款证上面有没有写呢,或者您如果不认识字,你把这个东西拍上来我帮你看。【回答】

原来存在农村基金会里的钱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