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驱动基金有哪几只?

2024-05-05 02:29

1. 事件驱动基金有哪几只?

个人更关注嘉实事件驱动基金,6月5日发行,主要是因为大公司的产品相对更值得信赖,嘉实的业绩也比较靠谱,近一年25只基金业绩翻倍, 就是收益率超过100%,全行业应该是最多的!

事件驱动基金有哪几只?

2. 什么是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按照基金的说法,这种策略是把握大事件带来的投资机会,比如保障房计划对水泥板块的刺激,政府补贴对家电汽车消费的刺激等等。

3. 今日嘉实驱动基金oo1416是多少

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基金代码001416,高风险,波动幅度较大,适合较激进的投资者)2015年10月9日单位净值为0.7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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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下载上海住宅物业维修基金密钥驱动

在上海市住宅物业网,就是962121网站,上面蓝色维修资金点进去,在右边第二栏相关下载里下载,名字大概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加密狗驱动

5. 事件驱动的基金股票领域的事件驱动

事件驱动型基金主要通过掌握企业发生变化时市场对企业证券的定价与证券的实际价值之间的差异,交易事件发生前后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回归。该策略一般关注的企业事件包括企业分拆、企业收购、企业合并、破产重组、财务重组、资产重组以及股票回购等。由于事件驱动型基金一般会保持与指数极低的相关性以及相对平稳的走势,同时收益相对不高,因此该策略对杠杆的使用是比较普遍的。事件驱动型股票是指通过公司调研、情报收集、业内沟通、数据统计、规则分析、数据挖掘、深度分析等一系列合理手段,提前分析出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的事件将要公布的内容和时间范围,以神牛炒股为例,在结合市场热点和大盘趋势的基础上,采取事件明朗化前逢低买入,事件明朗化后逢高卖出为主要原则的中短线投资策略事件驱动型投资理念:1、宏观大事件2、微观大事件。通过提出研究理念——事件驱动型策略理念,对大事件的研究来决定个股的决策,忽略下波动,主抓大行情。事件驱动型基金一般的业务可以分为两块,包括不良债券以及并购套利(也叫风险套利)。一方面,事件驱动型基金会通过对发行不良债券企业的深入研究,利用折扣买入企业债,待市场对企业回复信心后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卖出获利。另一方面,基金充分利用公司的并购机会,寻找收购价格与企业股价之间的差异,评价该阶段下的风险收益,当存在相对确定的套利机会时交易。通过财务模型计算,控制卖空并购方与买入被并购方的股票比例实现市场风险敞口较低前提下的套利。需要指出的是,并购套利存在一定程度的交易风险,即当市场崩盘、战争发生或双方因其他因素无法达成协议时,交易不成功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事件驱动型基金会配有专业的法律顾问,评估极端情况下的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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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冲基金中事件驱动 交易的大致思路是怎样的

  对冲基金中交易的大致思路是平稳搭配自己的资金,合理的选择收益相对均衡的产品,这样你的对冲基金投资才可以赚钱,如果你的策略比较的激进的话,那么你的投资很可能会出现损失,对冲基金包括下面几个大致的思路和概念希望大家可以参考:
  第一、对冲基金是一种在股票、期货市场和基金投资的时候的一个折中的方法,市场在投资方面使用很多此类投资方法,对冲基金的英文名称为【Hedge Fund】,中文的意思就是【风险对冲过的基金】,也就是缓冲投资期间的直接资金的风险。
  第二、对冲基金操作实际就是完全的进行风险在平衡,它的操作在于利用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业务对冲,也可用于股指期货,另外对相关联的不同股票进行实买空卖和风险对冲的操作技巧,整体操作比较简单,而且规避风险的作用很大。
  第三、大家搞明白,对冲基金是相对均衡风险,其实对冲基金就是没有一定的投资目标,并不像大部分基金有明确的投资路线,这样对冲基金就会更加灵活的进行市场的投资,我们可以在大部分的场合下,达到灵活操作,不固定任何一种投资。
  第四、对冲基金区别于其他的大致思路就是灵活构思市场模式,一般的股票或债券基金利率上升的时候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而对冲基金是当利率上升对股票及债券市场不利时,对冲基金可藉机抛空股票,这样积极的操作方法,可以大幅度的盈利。
  第五、对冲基金需要有积极的手段,思路必须非常多变,我们可以依据宏观信息面分析操作,也能依靠经济类的模型来操作,也能判断灵活的思路趋势操作,也能依靠价值策略操作,还可以根据实际变化进行操作,多样性很强。
  第六、对冲基金在交易的思路上,要考虑做空机制,同时也要考虑可做多,但是需要做空的时候也能立即转化,比如股票市场的大盘指数有下跌可能的时候,通过做空股指来规避风险,大大提高投资的回报率,这样的思路才可以做好对冲基金。
  第七、对冲基金还有一个很好的投资杠杆交易模式,这点和别的类型的基金有一些区别,对冲基金是一种保证金交易的形式,也就是说你可以花100元的钱购买1000元的股票,放大收益,这样操作起来会方便很多。
  第八、对冲基金另外一个很好的优势是可以规避监管约束,在很大的程度上有自由度,相对于传统投资基金来说,对冲基金的自由性更强,这样就可以更加自由的投资,收益也就会加强。

7. 易基创新驱动基金主要投资哪个板块

创新驱动是易方达基金公司推出的一只混合型基金。该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该基金的股票投资范围为0-95%,属于无最低股票仓位限制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合约规定其非现金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产将投资于创新驱动型公司的证券,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50%。
  基金定位“创新”+“成长”,符合当前经济大环境:目前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过去依靠资本投入和低效重复投资的经济模式已不可持续。未来中国经济的增长将会更多依靠企业创新来拉动,国家政策也会对创新予以更多的支持。未来中国将会涌现出一大批依靠自主创新做大做强的上市公司,因此投资那些具有创新动力和成长潜力的公司将有望获得持续的超额收益。
  新兴成长性行业在年内将会持续受到关注:从十二五规划发布前来看,七大新兴产业成为资本追逐的对象。十三五规划将在四季度发布。预计新兴产业仍将是规划的重点,成长性公司有望在年内有较好的表现,目前是介入创新和成长的较佳时机。

易基创新驱动基金主要投资哪个板块

8. 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基金什么时间开始

1、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28日《关于准予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064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基金代码:001416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5年6月5日至2015 年 6月18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2日《证券时报》的“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立足于中国特定的投资环境,将自上而下的宏观及行业投资决策模式与自下而上的微观投资决策模式统一于事件分析的投资决策框架之内,在深入挖掘并充分理解国内经济增长、结构转型以及行业轮动所带来的事件性投资机会,通过筛选、鉴别事件信息扩散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模式,选择最具有竞争优势的标的股票进行价值投资,力争实现投资者的长期稳定增值。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深圳、成都、青岛、杭州、福州、南京、广州分公司和嘉实网上交易。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5年6月5日到2015年6月18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