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半年报必须预告吗?

2024-05-04 21:13

1. 上市公司半年报必须预告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强制规定进行业绩预告,只做鼓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半年报需强制预披露,主板和中小板半年报预披露只有特定情况才需披露。因此,上市公司的半年报是否强制预告,是分情况来看的。\x0d\x0a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和中小板,如果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等情况,那么就需要披露半年报。\x0d\x0a更多关于上市公司半年报必须预告吗,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1b4ffc1615827218.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上市公司半年报必须预告吗?

2. 上市公司半年报必须预告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强制规定进行业绩预告,只做鼓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半年报需强制预披露,主板和中小板半年报预披露只有特定情况才需披露。因此,上市公司的半年报是否强制预告,是分情况来看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和中小板,如果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等情况,那么就需要披露半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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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市公司年报必须预告吗


上市公司年报必须预告吗

4. 上市公司半年报预告时间是多久

从开始制作到顺利申报,大概需要两到三个月时间。
一、上市公司半年报预告的程序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IPO,聘请中介机构
公司要进行IPO,首先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并聘请具有承销资格的券商及合格的会计事务所、律所等中介机构。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可以聘用新三板挂牌的原中介机构,也可以重新选择其他机构。
2、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与上市辅导
经过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公司向当地证监局报送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同时要在股转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进入上市辅导期,一般时间需要一到三个月。
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制定IPO项目进度表,合理安排申报节奏。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辅导,督促其学习有关发行上市、规范运作和其他证券基础知识,辅导企业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相对完善的运营机制。
由于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工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挂牌公司上市辅导期大幅缩短。
3、证监会派出机构辅导验收
经过一段时间的上市辅导,挂牌公司认为已经对发行上市有了充分认知和了解,不改上市决心,则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公司通过辅导验收后,在股转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司正式进入IPO申报阶段。
4、制作申报材料,向证监会提交IPO申报
通过辅导验收后,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需要对此项目进行内核,通过后,公司继续制作和完善申报材料。相比于新三板,IPO申报材料更多更细致。全部申报材料制作完毕后,由保荐人保荐并向证监会申报。
二、上市公司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上市公司年报业绩预告时间规定

上市公司年报业绩预告时间规定: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二、深圳主板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三、深圳创业板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2.上市公司业绩增减超过50%,是需要提前预报。深交所制定的《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工作指引,三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这三种情况是: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市或者下降50%以上)的;其他深交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但当比较基数较小时,上市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业绩预告。【拓展资料】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是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4个月内编制完成的。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新一年的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所以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一般是一到四月份。至于具体在哪一天,公司不同,时间自然也不同。不过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之前都是会和交易所预约披露时间的。一旦预约好了时间,上市公司一般都不会再变动时间的了。就算变动了时间,交易所网站也会及时更新预约披露时间的。

上市公司年报业绩预告时间规定

6. 上市公司季报,年报什么情况下必须提前预告

  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提前预告,这是交易所规定,要披露业绩快报的。
  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推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其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通知,对上市公司实施季报制提出具体要求。通知规定,2001年第一季度结束后,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尽量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同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2001年第三季度结束后,将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提出强制性披露要求,必须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其他上市公司尽量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从2002年第一季度起,将在所有上市公司实行编制披露季度报告制度。

7. 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是必须在7月15日前吗?

一、深圳主板,上海: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二、深圳创业板: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与上年同期或者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业绩相比,出现盈亏性质的变化;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三、业绩预告的情况
1、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年度业绩出现规定的情况,必须在1个月内预告,也就是在每年的1月份进行业绩预告。而年报的报告时间是在1-4月份,一般都在2月以后,因为审计需要的时间不短。所以业绩预告比年报“提前”的说法是成立的,但“提前量”是不确定的,因为只规定了两个时间段,而没有规定两者的时间距离。
2、如果是中期、第三季度预先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也可以不预告。

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是必须在7月15日前吗?

8. 上市公司一季报预增公告的规定

法律分析:上海交易所
上海交易所只对年报有业绩预告的要求。如果年报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应当在 1 月 31 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盈利且净利润同比增长或下降 50% 以上
半年报和季报上海交易所不强制要求业绩预告。
2深圳交易所
深圳交易所规定比较严格,在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发布之前,如果可能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需要披露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盈利且净利润同比增长或下降 50% 以上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人民币
对于第三条有个特殊情况,如果前一年同期基数较小,可以申请豁免披露。
基数较小的定义:上一年度每股收益不高于 0.05 元,或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不高于 0.04 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不高于 0.03 元,或上一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不高于 0.02 元。
各季度发布预告的日期要求如下:
一季度业绩预告不晚于 4 月 15 日
半年度业绩预告不晚于 7 月 15 日
三季度业绩预告不晚于 10 月 15 日
本年度业绩预告不晚于 1 月 31 日(第二年)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