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4-05-09 10:04

1. 2020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费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2020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淮安征地补偿标准
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地类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此次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三类地区每亩19000元,四类地区为每亩17000元。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分别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分别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三类地区为每人18000元,四类地区为每人15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详见附表1-5)。征地过程中的房屋拆迁补偿按以下规定执行: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按市政府淮政发〔2007〕33号文件执行;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市政府房屋征收办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二、确保征地补偿费落实到位
认真执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严格执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在征地报批前,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全额存入征地补偿资金预存专户。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对不按规定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或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三、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要严肃纪律,规范管理,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

3. 淮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淮安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一、铁塔占地赔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二、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各地的土地征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土地用途不同,征收补偿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总体遵循以下标准:(1)征收补偿给用由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虽然有相应标准,但最终各项征收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还是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所以各省市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没有明确具体的数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淮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4. 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0年是怎样的

一、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
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5. 江苏淮安征地补偿标准2022年有什么规定

为顺应城市化道路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国家加大了铁路公路的交通建设,同时也在相应地征集土地进行改造。与此同时便会有更多的土地被征用。那么,江苏淮安 征地补偿标准 有什么新的规定呢?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的公布,应当按照补偿安置和经济补偿等方式作为补偿。  一、补偿安置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 房屋征收 补偿款项  (一)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评估补偿(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征收实施过程中,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估价时点,根据被征收房屋情况,按照《 江阴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澄建〔2012〕1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  1.该项目拟定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为7200元/平方米。  2.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二)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三)其他补助、补贴及奖励费用  1.搬迁费  以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续为计算单位,按每户2000元计。  2.临时安置费  本项目被征收人需自行过渡,按规定领取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发放,发放中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计发。  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直接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的发放日期从被征收户搬迁完毕交出旧房钥匙、可实施旧房拆除之日起至 安置房 购房 公告后三个月止,对在外过渡时间超过24个月以上的被征收户的临时安置费,自超过24个月之日起,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发(不足2400元/月的按2400元/月计发)。  3.期限奖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给予发放每户征收期限奖30000元奖金。超过征收签约期限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征收期限奖自征收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等额递减5%。  4.提前搬迁奖  在征收实施单位现场公告的搬迁期限内,自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户提前完成搬迁并交出旧房钥匙的,以交出旧房钥匙可以实施房屋拆除之日为计算基准日,给予发放提前搬迁奖,具体标准为: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自公布之日起1—5天内及之前完成搬迁的奖励50元/_;6—10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30元/_;11—15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15元/_。  5.特种综合补贴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考虑到已取消特种存单及当前搬家、租房等实际情况,过渡期间,除上述补偿外,每月另行给予被征收人特种综合补贴,标准为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的补偿金额的2.5‰/月,补贴计算期限及发放与临时安置费一致。  二、产权调换方案   1.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区域为:梅园路西侧地块安置房,户型包括70_、90_、105_、125_四种户型。  3.结算办法:安置房区域市场价基价为7200元/_。中高层、高层安置房楼层差价结算以5层为基准,5层楼层差价为0,5层以下每降一层减30元/_,5层以上、17层以下(含17层)每升一层加10元/_,18及18层以上每升一层加15元/_,顶层按基准价结算,差价为0。  4.产权调换用房户型按照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最接近户型确定。  三、住房保障措施   根据规定,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并在征收实施过程中要求给予住房保障的,由市住建部门直接给予住房保障,并结算差价。  被征收人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在征收实施过程中未要求给予住房保障,在征收补偿结束后仍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并要求给予住房保障的,可按本市住房保障规定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其保障次序可列同期申请的非被征收人之前。  综上所述, 江苏淮安征地补偿标准 年的规定极大意义上保障了当地公民的利益,当地政府在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下发时,应当第一时间为村名讲解内容。同时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任何私自占有和牟取利益的行为,否则将受到严重处罚。

江苏淮安征地补偿标准2022年有什么规定

6. 淮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淮安征地补偿标准 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地类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此次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三类地区每亩19000元,四类地区为每亩17000元。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分别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分别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2、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三类地区为每人18000元,四类地区为每人15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详见附表1-5)。征地过程中的 房屋拆迁补偿 按以下规定执行:城市规划区内 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补偿按市政府淮政发〔2007〕33号文件执行;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市政府 房屋征收 办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二、确保 征地补偿费 落实到位 认真执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严格执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在征地报批前,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全额存入征地补偿资金预存专户。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对不按规定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或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三、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 法规 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要严肃纪律,规范管理,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 如果不是施工,只是占地,那就得按企业占地赔偿,标准要比施工占地高一些各地标准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国土部门。 淮安征地补偿标准 分是按照每亩进行计算的,青田的性质不同相对应的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相对于青田的补偿来说,征地的补偿费是很可观的,并且征地补偿费是青田补偿费的好几倍。还有要注意的就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也可以跟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进行微小的调整。

7.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2年规定是什么?

一、淮安农村 征地补偿标准 规定是什么?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 房屋征收 补偿款项 (一)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评估补偿(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征收实施过程中,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估价时点,根据被征收房屋情况,按照《 江阴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澄建〔2012〕1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 该项目拟定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市场交易基准单价为7200元/平方米。 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20%的补贴,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款后自行解决住房。 (二)装潢及附属物补偿(三)其他补助、补贴及奖励费用 搬迁费 以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续为计算单位,按每户2000元计。 临时安置费 本项目被征收人需自行过渡,按规定领取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发放,发放中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计发。 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直接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的发放日期从被征收户搬迁完毕交出旧房钥匙、可实施旧房拆除之日起至 安置房 购房 公告后三个月止,对在外过渡时间超过24个月以上的被征收户的临时安置费,自超过24个月之日起,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发(不足2400元/月的按2400元/月计发)。 期限奖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给予发放每户征收期限奖30000元奖金。超过征收签约期限签约搬迁并交房的被征收人,征收期限奖自征收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等额递减5%。 提前搬迁奖 在征收实施单位现场公告的搬迁期限内,自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户提前完成搬迁并交出旧房钥匙的,以交出旧房钥匙可以实施房屋拆除之日为计算基准日,给予发放提前搬迁奖,具体标准为: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自公布之日起1—5天内及之前完成搬迁的奖励50元/_;6—10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30元/_;11—15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15元/_。 特种综合补贴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考虑到已取消特种存单及当前搬家、租房等实际情况,过渡期间,除上述补偿外,每月另行给予被征收人特种综合补贴,标准为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的补偿金额的2.5‰/月,补贴计算期限及发放与临时安置费一致。 二、产权调换方案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区域为:梅园路西侧地块安置房,户型包括70_、90_、105_、125_四种户型。 结算办法:安置房区域市场价基价为7200元/_。中高层、高层安置房楼层差价结算以5层为基准,5层楼层差价为0,5层以下每降一层减30元/_,5层以上、17层以下(含17层)每升一层加10元/_,18及18层以上每升一层加15元/_,顶层按基准价结算,差价为0。 产权调换用房户型按照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最接近户型确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农村征收土地补偿,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积极的配合,因为国家也不是无偿征收,而是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费用,这种补偿在各个地方都是有一定差异,比如说在淮安农村的征收土地补偿,根据人口数量,按照每户2000元来进行计算。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2年规定是什么?

8. 淮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淮安征地补偿标准 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地类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此次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三类地区每亩19000元,四类地区为每亩17000元。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分别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分别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三类地区为每人18000元,四类地区为每人15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详见附表1-5)。征地过程中的 房屋拆迁补偿 按以下规定执行:城市规划区内 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补偿按市政府淮政发〔2007〕33号文件执行;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市政府 房屋征收 办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二、确保 征地补偿费 落实到位 认真执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严格执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在征地报批前,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全额存入征地补偿资金预存专户。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对不按规定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或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三、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 法规 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要严肃纪律,规范管理,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