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互联网保险数量

2024-05-17 16:25

1. 2019年互联网保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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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互联网保险描绘了客户与保险企业之间的新关系,在给保险业传统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和渠道销售带来挑战和机遇的同时,深刻改变了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传统保险企业必须积极主动改造和创新运营与服务流程,以适应新的保险业发展生态。2011年以来,国内互联网保险市场发展轮廓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而日渐清晰。互联网与生俱来的“开放、平等、互助、共享”基因促成了网络与保险的融合。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络安全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使得互联网成本低、便捷性强、效率高等优势更加出彩。互联网保险已经成为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引擎。互联网保险市场蕴含的巨大潜力,也使其未来发展被业内外所看好。中国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1~2014年,国内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每年增加约20余家,从28家增加至85家。其中,中资公司58家,外资公司27家。保费收入已实现858.9亿元,同比增速近200%,高于国内同期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现状:重要的新渠道业务为互联网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近年来,国内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日趋活跃,线上交易的便捷性促进了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新的交易行为。相对于实体店面对面的交易,线上交易不确定性的发生概率更高,从而激发了巨大的风险保障和管理需求。而互联网保险筑起了防范风险屏障,支持了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例如,网络促销购物期间交易量陡增,网上卖家和买家都面临风险。卖家面临退货发生时的退货运费由谁承担等问题,买家面临卖家的信用风险等问题。近年来兴起的“双11”网购促销节日,每位商户平均退货率为25%,个别商户退货率已突破40%。谁来承担退货费用,是买卖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退货费用险的推出,有效解决了买家购物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卖家的低价利诱、虚假宣传、信息欺骗等信用风险,以及风险发生后设置障碍、推诿拖延、退换困难等问题,着实令很多买家头疼。信用保险就是针对卖家信用风险应运而生的险种。该险种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释放了商户信用保证资金压力。类似产品还有很多,如快递延误险、货到付款拒签险,个人账户安全险、手机碎屏险等,这些产品契合了互联网消费经济碎片化、小金额、大规模、高频次的特点,依托互联网平台,服务大众经济,很快被市场接受并迅速形成规模。促进保险企业转型发展结构升级一是新型技术的兴起运用推动整个社会加速走向数字化。互联网保险描绘了客户与保险企业之间的新关系,在给保险业传统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和渠道销售带来挑战和机遇的同时,深刻改变了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目前,保险市场竞争已经非常激烈,部分传统保险业务增速放缓,传统销售渠道业务增长乏力。随着生存环境日趋网络化,传统保险企业意识到必须积极主动改造和创新运营与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以适应新的保险业发展生态。二是互联网保险成为保险企业重要的新渠道业务。保险企业主动运用新技术创新产品和完善经营模式,通过自建、合建或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合作等多种方式,在互联网专业化经营道路上努力前行。中国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互联网保险占行业总保费比例由2013年的1.7%上升至4.2%,对行业保费增长贡献率接近20%。特别是新进入保险行业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借互联网实现了快速发展,其人身保险82%的保费收入来自互联网保险。趋势:改变保险企业商业模式随着新技术发展和应用成本的降低,作为数字化社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正在快速普及,并已经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信息技术、数据技术、移动互联技术、云计算技术和网络安全技术等在内的新技术,正在重构经济社会生活方式,网络化生存将成为未来趋势。新技术改变企业与客户的沟通联络方式,推动保险企业市场拓展能力和客户消费体验同步提升对“触网”企业来说,流量是关键。客户流量将从点式接触向面式接触转变,从链条式传播向网络式传播转变,从线下个体接触向线上海量客户转变。在单纯依靠实体网点和营销人员的销售模式中,销售终端的客户接触是有限的。销售终端植入互联网平台或场景中,在网络平台和终端接触到海量客户,将扩大客户接触范围,提高传播速度。客户体验也从过去被动式接受向主动式购买转变,从干扰型销售向场景型营销转变,从介入式销售向植入式营销转变。在传统的线下个人营销模式中,代理人基于利益强势推销,客户体验消极。但在互联网保险销售模式下,保险销售植入消费者生活场景,使消费者在网络场景中适时接受风险提示并激发投保意愿,客户沟通从单向反馈向双向互动转变,从受时间空间限制向全天候、全景式转变,从而提高沟通效率,改善客户体验。而保险企业利用智能终端、互联网和智能电脑技术,构建全天候响应系统,打破客户沟通时空限制,实现双向智能无时空限制的沟通交流,亦将有效提升客户体验,改善行业形象,增强客户黏性。新技术提升保险企业数据采集和挖掘能力,对市场需求快速作出反应,实现产品设计的定制化和个性化大数据时代,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数据的采集,可以建立起标准化、系统性的数据仓库。在大数定律基础上,通过挖掘、整理、分析和应用,可以推进产品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具体来说,综合大数定律、大数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产品推送将向更加契合客户保险需求,实现保险产品推送实时化、场景化,针对性和成功率不断提高。通过实时化的产品推送,还可以满足客户碎片化、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基于海量数据的积累和分析,有助保险企业切入客户日常生活场景,向客户推送相应产品。基于客户特定消费场景下衍生出某种风险管理需求时,及时应景的保险产品推送可以大大提高产品销售成功率。同时,消费者在收入水平、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其风险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传统的标准化保单很难满足。通过自主化的投保购买方式,可以满足客户个性化保障需求,使客户“主动”消费感受增强。产品定价的科学化、个性化、精细化,也有效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大数据运用下的产品费率厘定则更加精细化,尤其是移动互联等技术的普及推广,使得特性数据可以运用到产品动态定价中。新技术正在提升保险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实现风险管理远程化、实时化和智能化新技术运用在远程化方面,将实现远程核保、核赔和风险监控,可以突破空间时间限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主要是移动互联技术运用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快速掌握风险发生状况,有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客户。同时,移动互联技术应用可以真正实现全天候风险监控和预警,实时为客户提供服务,提醒客户及时采取灾害预防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可能导致的损失,既保护了客户利益,也降低了保险企业经营成本。顺应智能化技术发展趋势,保险企业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大数据的运用,逐步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有效地降成本、提效率。方向: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互联网+”时代,保险企业需要紧紧抓住“以客户为中心”主线,倾听客户心声,深入挖掘用户需求,不断提升产品满意度。保护好客户信息资料,维护好客户合法权益,珍视客户对保险企业的信任。同时,保险企业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必须要在监管边界以内。产品服务的设计要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传统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开发模式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和定制化需求,这也成为传统保险销售模式无法提供良好客户体验的主要原因之一。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的综合运用,为保险企业提供了采集、挖掘、分析客户数据的工具和平台,为实现碎片化、个性化的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持。保险企业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以跨界视野谋划,从细化客户需求入手,着力专业化,突出差异化。充分掌握客户市场需求,分析客户行为变化,把产品开发的定制化和个性化建立在细分客户需求、着力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基础之上。细化后的保险需求要通过费率分解进行对应,以便客户进行个性化选择。保险产品创新设计在由“产品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方向上要更进一步,不断提高产品的便捷化,产品合同条款的简约化、通俗化、亲民化。将互联网思维融入产品设计,能够以网络化语言和表现形式向客户展示产品简介、合同条款、购买流程和服务衔接等内容。切实保护好客户个人信息互联网保险高度依赖网络信息系统,对系统运营维护、授权管理、硬件保护、软件运行、数据加密、灾备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很高要求。客户购买产品的过程,也是客户个人信息向保险企业传递的过程,数据公开和客户隐私安全的矛盾相伴而生。保险企业要不断完善保险交易认证过程和用户身份认证,具备有效的技术手段保证数据库、数据传输的安全,加强数据备份。尽管数据公开共享是大数据时代的重要特征,但数据具有的资产性特征仍需要对客户个人利益进行保护。互联网保险信息系统与内外部诸多系统对接时,因销售支付等业务交易行为存在的数据交换,会面临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拒绝服务等各种可能的风险。保险企业在跨界对接交通管理、社会保障、健康医疗、征信体系等领域时,要充分评估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在监管制度体系内创新发展产品创新能力决定了保险企业在互联网道路上能够走多远。创新需要企业具有快速洞察互联网全局的视野,需要快速调整精算思路和风控理念,需要不断自我挑战产品研发和业务运营体系。但是,保险企业也要时时牢记,创新要坚守底线思维。保险企业要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加强自律管理,加强发展过程中的自我完善和自我保护。尽管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互联网保险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但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侵害消费者利益、中小保险企业表现出的较弱的风险承受能力、传统销售渠道和网络销售渠道之间的竞争等诸多问题,决定了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仍然需要在持鼓励包容态度的监管体系下完成。互联网保险企业要适应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生存发展,加强信息披露,切实认真落实信息披露要求,实现以外部监管促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杜绝销售误导,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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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互联网 保险 2019

社保由税务局统一征收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国务院、人社部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社保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政策原文节选:《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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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9互联网保险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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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据前瞻《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共有117家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实现签单保费2347.97亿元。另外,2016年新增互联网保险保单61.65亿件,占全部新增保单件数的64.59%。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与互联网的日益成熟以及消费者习惯的转变是分不开的。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3125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53.2%。相较2015年的68826万人,普及率增长了2.9%。当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的渗透率依旧不高,许多行业痛点依旧没有得到改变,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019互联网保险现状分析

4. 2019年互联网保险用户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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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模式。当前持有互联网保险牌照的保险公司有众安保险、泰康在线、易安保险和安心保险。互联网保险的市场空间包括两个部分,增量部分是保险市场的自然增长和互联网创造的新生保险需求;存量部分是互联网保险对传统保险渠道的替代。足够大的保险市场为互联网保险提供了发展空间;此外,保险行业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都有提升效率和改善用户体验的空间。保费规模持续增长我国保险行业持续快速发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保费收入规模从2013年的3880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3.1万亿元,几乎增长了10倍。从增速来看,从2011年起,保费收入的同比增速稳步上升,2016年的增速创2008年以来新高,达到27.5%。如今互联网保险已经成为了保险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份额正在不断扩张,201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223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69倍。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1431.1亿元,其中,人身险半年保费与2015年全年人身险保费接近。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逐年增长截至2017年上半年,国内共有129家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传统保险公司大多已经通过自建网站、或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模式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基本已全部触网。2016年中国保监会记录的95亿份新承保保单中,约有65%在互联网销售,截至2016年3月互联网保民已经超过3.3亿。互联网保险险种出现了明显的转变在互联网保险的险种结构方面,出现了明显转变的趋势。其一是由产险向寿险的转变,在2013年时互联网保险中产寿险占比为8:2,而到2016年及以后变为了2:8;其事是由标准化险种逐渐向非标准化险种转变,曾经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主要是车险、意外险等类型产品,而到2016年投违险、年金险和万能险等非标准化险种占据了互联网保险绝大多数的保费规模收入,2017年以来年金险和健康险占比又在持续上升。互联网保费规模持续增长,近两年车险受政策调整影响较大。互联网保费收入高达2347亿元,其中财产险和人身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403亿元和1945亿元,互联网人身险占比进一步提升至83%。整体互联网保费同比增速仅5%,渗透率从2016年9.2%下降至7.6%,2017H1渗透率只有58%。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互联网巨头公司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2013年由阿里、腾讯以及平安共同设立的众安保险获得国内首个互联网保险牌照,近年来以百度、阿里、腾讯以及京东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更是持续在保险领域布局,其中尤以阿里及旗下的蚂蚁金服最为积极。其中阿里控股国泰产险,全资设立蚂蚁韵保和保进保险,腾讯控股的微民保险于2017年11月正式获批,百度也于今年10月正式完成对黑龙江联保龙江保险公司的收购。京东步伐相对较慢,2015年就拟设立的互联网财险公司至今未有实际动作,但刘强东在2017京东开年大会强调一定会做保险,并且正在申请保险牌照,同时不排除投资购买的方式。

5. 2019年互联网保险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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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据前瞻《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共有117家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实现签单保费2347.97亿元。另外,2016年新增互联网保险保单61.65亿件,占全部新增保单件数的64.59%。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与互联网的日益成熟以及消费者习惯的转变是分不开的。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3125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53.2%。相较2015年的68826万人,普及率增长了2.9%。当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的渗透率依旧不高,许多行业痛点依旧没有得到改变,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019年互联网保险总结

6. 2019年互联网保险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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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保险创新的现状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年初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针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分类,人身险公司有44家,财产险公司有16家,总体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包括中国人保财险、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保险、天安财险等在内的多家险企已率先在线上跑马圈地,中国保险公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来。首先在监管层面,上个月,酝酿已久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终于由中国保监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基础监管规范的形成。《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次在保险主体方面,早在2013年,中国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并号称是指尖上的保险;去年,以“理赔简单,就在天安”为口号的天安财险“车易赔”APP在全国上线;随后,“中国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线”等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可见,拼服务、拼体验已经成为各家保险主体竞争的主要方向。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立足保险本身的同时,从渠道上也不断向外围延伸,分别与P2P平台、信用保证机构等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三个方面对2014年60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产、寿险公司进行评价后的前15名榜单:二、互联网保险创新背后的风险应该说基于提升客户体验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方向是对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问题。从目前已经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异位、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风险评估和控制不到位等。(一)保险产品创新异位自2013年底由“三马”投资的众安在线成立以来,带动了中国各大保险主体在保险产品上的创新热潮。盗刷险、高温险、退货险、喝麻险、世界杯足球流氓险等创新险种不断涌现,寿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等所谓的基于微信平台的“扔捞”产品,名字一个比一个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险种初具规模,但更多的是为创新而创新。如世界杯足球流氓险从头到尾就没卖出几份,导致本来就比较便宜的3元/份,到后期直接降价到1分钱/份,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噱头。更有甚者,开发出雾霾险、赏月险、摇号险等,严重脱离保险的本质。(二)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据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绑销售互联网产品的投诉占据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险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后台运营管理却仍是传统思维,前端和后台不配套,买时容易退时难,从而导致消费者投诉。(三)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目前,各家保险主体在理赔服务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简易赔付,即保险公司对于一定金额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险事故实行简易赔付,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视频,将事故现场信息传输到保险公司后台,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立刻赔付,全程一般在5分钟左右时间完成。应该说这种做法极大地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客观地讲,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当下国内的基本现状,国民的平均道德水准有待提高,修理厂、4S店有组织地批量造假,保险欺诈层出不穷,这些无疑都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无限扩大。(四)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保险从本质上是风险转移的安排,应该有可量化的数据支撑,目前,很多产品的创新,缺少基本的费率厘定、成本测算等程序。同时,保险讲究的是大数法则,如果一款产品不能具备一定规模,赔付水平就会极不稳定,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三、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一)保险产品创新:回归本质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因此,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是创新的产品具有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降低保险标的风险。这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险范围的根本原因,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反观现在的保险产品创新,雾霾险也好,赏月险也罢,甚至是高温险,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这一基本原则。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保险本身,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规模产品的同质性非常严重,基本相同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费率,基本相同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创新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客户的“需求”,而是客户的“眼球”。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个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个险种叫“酒驾险”,从始至终没卖出一份保单,但公司从上到下都非常开心,因为这个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同业公司以及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与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下,从集体到个体,在物质和经济的指挥下,每一个社会组织和细胞都在极力获取尽量多的资源,而忽视了资源本身的效用和价值。正像有一句话所说,走着,走着,忘记了出发的目的。(二)保险风险管理:大数据为器1.大数据在费率厘定中的应用。保单的费率设定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源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设定的费率对应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风险越小,费率越低,尽量做到公平。确定费率较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出“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其实生命表就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之一年龄的一个分类。再如,在车险定价中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驾驶员的年龄、驾龄、性别、汽车的新旧程度等都可能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而这些因素或变量就是可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处理来确定。2.大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风险评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风险特征的描述还是数据资源的获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据财产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车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获取三个层级数据来支撑风险评估,第一层级是核心层,包括公司和行业数据,第二层级是紧密层,包括车型、汽车零整比、二手车等数据;第三层级是外围移动层,包括利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数据等。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来讲,更多、更广的数据获取,可以更精确地识别个体对象的潜在风险,建立更加有效的数据模型,不断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准程度,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风险以及风险准备金。3.大数据在反理赔欺诈中的应用。在确保数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多样化的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保单及理赔历史记录、行业数据、征信记录、公共社交网络数据、犯罪记录等),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来识别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链条,应该是未来反理赔欺诈的主要方向。而对于整个中国保险行业来讲,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业级的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是反理赔欺诈的关键。目前,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实现理赔信息数据共享,在这些地区反理赔欺诈行为的成效明显提高。4.大数据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中应用之核心—数据整合。目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有行业平台的同业数据、前端客户APP导入(或现场出单)数据,中端中介、渠道、理赔、呼叫数据,后端财务收付数据,另外,还有定价系统的汽车零配件数据、人事系统的人员数据、稽核审计风控系统的风控数据等,种类繁多和庞杂,因此,急需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并将不同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再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数据挖掘。(三)保险风险控制:新技术应用未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将成为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在承保环节,基于大数据基础的数据分析技术将在第一时间立体呈现保险标的各项数据和特征,为承保决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从源头控制风险。在理赔环节,新技术、新设备同样将被广泛应用。在车辆保险领域,通过装载在车上的无线电子设备,运用通讯网络,实现对车辆、道路以及行车驾驶员进行静、动态信息提取和行为记录,从而监督行车驾驶员人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并进行出险前预防、出险中响应和出险后处理,从而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理赔成本。在人寿保险领域,利用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的可穿戴设备,来获取和细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人体健康和生死概率,并适时向客户提供饮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议,从而降低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家庭财产险领域,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对住宅进行远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缓解风险,当家中发生煤气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动关掉阀门,从而减轻损失等。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例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互联网保险创新都将在路上,基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也必将亦步亦趋,紧紧跟随。

7. 2019互联网财产险报告

中保协发布《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析报告》:互联网信用保证险保费收入62.52亿元-工保网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技术不断创新突破,为保险业数字化线上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推动互联网保险市场在近年来取得高速增长。2020年,在疫情影响和监管政策的推动下,财产保险业加速了线上化转型进程。一方面,疫情的爆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居民投保习惯,倒逼机构提升线上展业水平和数字化能力,提质增效。另一方面,银保监会提出“到2022年,车险、农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家财险等业务领域线上化率达到80%以上”,鼓励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的线上保险服务。在疫情影响和监管政策双重推动下,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1、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总体情况

1.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经营主体持续扩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及网民规模的扩大,保险公司纷纷布局互联网渠道。根据保险业协会统计,六年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实现翻倍增长;2014年,共计33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截至2020年,共计73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

2.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规模同比有所收缩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车险综改、意外险改革、信用保证保险新规等监管因素综合影响,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797.95亿元,同比下降4.85%,低于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9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承保保单数量279.51亿件,同比下降0.92%。



3. 互联网非车险业务发展优于车险业务,非车险保费规模占比超七成

2020年,互联网车险累计保费收入220.60亿元,同比下降19.64%,占比27.65%,较2019年下降5.09个百分点;互联网非车险累计保费收入577.35亿元,同比增长2.35%,占比72.35%,相较2014年4.41%的份额增长超15倍。在非车险高速增长,特别是退运险、意外险等产品热销的背景下,互联网财产保险整体件均保费逐年下降,从2014年的25.18元/单降至2020年的2.07元/单。此外,虽然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渗透率出现下降,由2015年峰值9.12%下降至2020年的5.87%,但是互联网非车险渗透率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从2014年的1.10%增至2020年的10.81%。



4.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积极应对,多措并举抗击疫情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保险业快速响应,除捐款、捐赠物资外,更立足保险业务本身,充分发挥经济稳定器的作用。一方面,针对疫情进行产品与服务双重升级,在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另一方面,将销售、服务、运营线上化,降低因疫情导致的承保、理赔及其他客户运营不利影响。同时,疫情也持续提升着客户对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关注和健康保险保障意识,给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和发展推动。

5. 监管政策陆续出台,保障行业良好健康的运行环境

科技与保险的结合,催生了全新的市场,很多公司开始探索构建互联网保险生态圈。在积极鼓励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的同时,监管机构也非常重视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相关风险的防控,通过多种监管措施有效部署和推进行业结构转型升级,以推动互联网保险向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2020年,明确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要求,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关于推进财产保险业务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线上化任务,提升保险业务可获得性和服务便利性;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严格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行为,加强互联网保险风险防控。


2、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渠道情况

1. 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主要来源于第三方

2020年,在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中,第三方(包括第三方网络平台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计保费收入593.23亿元,占比74.34%,同比上升5.45个百分点;其中第三方网络平台保费收入335.28亿元,占比42.02%,同比下降3.76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257.95亿元,占比32.33%,同比上升9.21个百分点。自营网络平台保费收入187.85亿元,占比23.54%,同比下降5.68个百分点。



2. 自营网络平台渠道客户数和活跃度有所提升,但整体业务量大幅下滑,销售险种以车险为主

2020年,自营网络平台渠道保费收入187.85亿元,同比下降23.35%。从细分险种来看,该渠道以车险业务为主,车险保费收入占比为70.82%。随着互联网车险业务的萎缩,自营网络平台渠道在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中的贡献度也在下降。从细分渠道来看,移动端官网在客户数、活跃度双重提升的同时实现保费规模增长;其余渠道虽客户数、活跃度有所提升,保费规模却大幅下降。2020年,移动端官网独立访客户和访问量同比增速均超300%,保费收入9.80亿元,同比增长22.96%。移动APP累计安装量约5100万人,同比增长3.25%,独立访客数和访问量同比增速均超25%;保费收入97.22亿元,同比下降28.99%。微信公众号关注数2.80亿人,同比增长14.19%;保费收入42.25亿元,同比下降15.99%。此外,PC官网累计注册客户数约4756万人,同比增长54.40%,但独立访客数和网站页面查看量却均出现同比下降,可见用户的行为习惯从PC端演变到了移动端。

3. 第三方网络平台渠道保费规模首次呈现收缩,业务以非车险为主,退货运费险占大头

2020年,第三方网络平台渠道保费收入335.28亿元,同比下降12.66%。从细分险种来看,相较于其他渠道,第三方网络平台的险种结构较为多元化,其他险(主要为退货运费险)、意健险、信用保证险业务保费收入较高,占比分别为 32.61%、31.88%、13.57%。从具体平台来看,根据保险业协会主要合作机构数据,前四家第三方网络平台为淘宝网、支付宝、天猫、美团网,四家机构累计保费收入占第三方网络平台总保费的57.15%。

4.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渠道业务增长迅速,主攻意健险

2020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渠道保费收入257.95亿元,同比增长33.07%。从细分险种来看,其主要销售险种为意健险和车险,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64.03%、24.13%。根据保险业协会统计,泛华集团和明亚经纪两家机构互联网意健险保费收入占比均超过99%。


3、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险种情况

不同险种发展呈现分化格局,业务结构与财产保险公司整体险种分布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中前三险种为意健险、车险和其他险(主要包括退货运费险),累计保费收入656.70亿元,占比82.30%。其中,互联网车险份额比财产保险公司整体市场低33.05个百分点;而意健险则体现出与互联网更高的适配性,占比高于财产保险公司整体市场(12.18%)27.93个百分点。



(一)互联网车险业务情况

1. 互联网车险业务持续负增长

2020年,互联网车险累计保费收入220.60亿元,延续2019年负增长趋势,同比下降19.64%。



2. 互联网车险业务发展与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主要集中于东南发达区域

2020年,互联网车险保费规模排名前五地区为山东省、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和河南省,累计保费收入88.31亿元,占比40.17%,和车险整体市场的区域分布趋势一致。虽然西部地区互联网车险规模较小,但是受线下机构铺设较薄弱的影响,当地互联网车险渗透率普遍较高。

3. 互联网车险市场集中度进一步下降

2020年互联网车险保费规模排名前五的公司分别为大地保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人保财险、泰康在线,累计保费收入121.18亿元,CR5 为54.93%,较2019年下降14.51个百分点,集中度持续下降。



4. 自营网络平台是互联网车险主要业务来源,但业务贡献度逐渐下滑

2020年,互联网车险业务中自营网络平台保费收入占比60.31%,较2019年下降7.91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占比28.22%,同比上升7.78个百分点, 第三方网络平台保费收入占比9.23%,同比下降0.50个百分点。



(二)互联网非车险业务情况

1. 互联网非车险业务维持正增长,但同比增速有所回落

2020年互联网非车险累计保费收入577.35亿元,同比增长2.35%。从具体险种看,除信用保证险外,其余互联网非车险险种累计保费收入均实现同比正增长。从主体增速来看,超一半的保险公司互联网非车险保费实现同比正增长。



2. 互联网意健险业务维持较高增速,保费规模跃居互联网财产保险首位;信用保证险保费规模大幅收缩

2020年,互联网意健险累计保费收入320.05亿元,同比增长19.70%。自2020年1月起,互联网意健险保费收入开始超过车险且差距不断拉大,截至年底,超过互联网车险12.4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互联网短期健康险紧抓用户需求,产品简单透明、性价比高、投保智能高效,同时疫情下健康保障意识大幅提升、社交图谱集群化效应凸显。信用保证险方面,鉴于个别网贷平台出现不同程度的违约风险情况,信用保证险迎来新规,各家险企纷纷收紧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务,规范业务流程,提高风控级别。2020年,互联网信用保证险累计保费收入62.52亿元,同比下降52.18%。

3. 互联网非车险市场集中度远高于互联网车险,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发展强劲

2020年互联网非车险保费规模排名前五的公司分别为众安保险、泰康在线、国泰产险、人保财险和太保产险,累计保费收入377.14亿元,占比65.32%,较2019年下降0.75个百分点,但是仍比互联网车险CR5高出10个百分点。从具体公司情况来看,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在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中表现优异,2020年合计保费251.86亿元,占比43.62%。



4. 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主要来源于第三方网络平台,专业中介机构渠道次之

2020年,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中第三方网络平台保费收入占比54.55%,同比下降8.77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收入占比33.90%,同比上升9.48个百分点,保险自营网络平台占比9.49%,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



5. 互联网非车险热销产品中短期健康险、退货运费险表现突出

各类科技应用飞速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层出不穷,为互联网非车险的产品服务场景化创新、营销精准触达、用户体验优化提供了机遇,如快速迭代的百万医疗、电商场景的退货运费险、出行平台的航意航延险、移动支付的账户安全险等。根据保险业协会对2020年前60款热销产品监测,短期健康险产品有27款,累计保费收入占比48.12%,主要为百万医疗产品;意外险产品7款,累计保费收入占比6.61%,主要为航空意外险和个人人身意外险。此外,在各类热销产品中,退货运费险承保保单数量最高,保费收入呈现持续较快增长态势,保费规模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国泰产险、众安保险和大地保险。


4、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分主体情况

1. 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集中度下降,竞争更加充分

2020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规模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分别为众安保险、泰康在线、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国泰产险、大地保险、太平财险、平安产险、京东安联、阳光产险,累计保费收入622.12亿元,占比77.96%,较2019年下降4.46个百分点。



2.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占比超三分之一,非车险业务发展强劲,其中意健险表现更为突出

受疫情影响,消费者对零接触消费模式愈发关注,这也为专业互联网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较好的机遇。2020年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280.60亿元,同比增长19.27%,占比35.17%,较2019年上升7.11个百分点;累计承保保单数量96.49亿单,同比增长4.46%,占比34.52%,较2019年上升1.78个百分点。在互联网非车险业务方面,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251.86亿元,占其整体业务比重89.76%,高于传统财产保险公司26.84个百分点。一方面,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在车险服务领域不具备比较优势,促使其聚焦非车发展;另一方面,百万医疗等网红产品在具备较高互联网适配性的同时,对技术迭代、产品创新等都有较高要求,而这也是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优势所在。从具体险种来看,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意健险保费收入在其总保费收入中占比超六成,占据互联网意健险总保费的半壁江山。

3. 传统保险公司在互联网车险经营中占据比较优势

2020年传统保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517.35亿元,同比下降14.25%,占比64.83%;累计承保保单数量183.03亿单,同比下降3.54%,占比65.48%。从分险种来看,传统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业务拓展中,车险经营更占据优势,主要是由于车险对线下服务要求较高,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需进一步强化线上销售线下服务相结合的能力。2020年,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车险业务保费收入总计191.86亿元,占整体互联网车险业务比重86.97%。


5、对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的思考和建议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作为当下消费主流的以80、90后为主的“新中产”人群正逐步养成网络消费习惯,该人群具有年轻、新事物适应性强、受教育程度高、主动保障意识强的特征,正是互联网保险的主要目标客群。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7%。与此相比,中国互联网保险用户2亿多人,可见互联网保险仍具有较大的潜在增长空间。

(一)当前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1. 后疫情时代经济风险压力

2020年,在新冠疫情黑天鹅事件全球性蔓延、中美摩擦升级等影响下,我国和主要经济体都遭受了较大的冲击。当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控制,但仍面临境外输入性疫情压力等不可控因素,预计国内经济影响将会一定程度地持续存在。国内保险市场面临新的形势,保险存量用户和新增用户的风险管理是业内较大的挑战。

2. 信息不对称引发逆向选择和纠纷风险

互联网保险业务与传统线下业务不同,由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无法面对面接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沟通限制和信息不对称,由此可能导致的逆向选择以及纠纷风险都不容忽视。一方面,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中,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提高风险识别和处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部分保险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问题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保险人和投保人缺乏正面沟通,投保人可能对保险产品条款产生误解,从而产生诸如保险利益难以确认等赔偿纠纷。

3. 新技术放大潜在风险,应对能力亟待建设

互联网保险业务对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带来了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伴随着新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此类风险也相应进入保险领域。例如,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核保过程意味着更多维度数据的埋点、采集与应用,一旦发生信息泄露,后果会更加严重。诸如此类的风险,需要保险业积极投入,共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4. 互联网创新产品设计和科学定价存在难度

当前,大多数创新型互联网保险产品都属于首创,产品设计需要兼顾产品本身属性和网络化操作要求,即进行在线咨询、投保、理赔和售后服务等,这在提高了产品设计适应性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风险。此外,由于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时间不长,没有太多的历史数据积累,消费者行为习惯相较传统产品难以预测和控制,这对互联网保险的产品科学定价也形成了一定的挑战。

(二)下一阶段的思考和建议

1. 推进财险业务线上化工作,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消费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财产保险公司应积极提升业务线上化水平,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同时,通过线上赋能传统线下业务,探索线下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加强线上线下业务的有效联动,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做好服务,提高消费者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

2. 强化科技应用,激发行业发展新动能

互联网保险场景碎片化、交互频次高、交易时效强、业务峰谷波动大等特点推动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行业的应用,使保险公司建立起更加全面的业务流程、更加完整的业务监控体系,从而实现业务流程的智能化运营。保险公司需借助新兴技术带来的强大计算资源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对用户数据、保险业务场景数据和外部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快速适配,并建立起应对多元化场景需求、多样化产品类型、多层次产品运营、多维度风险监控要求的智能化保险运营体系。

3. 坚持融合创新,提升线上保险产品和服务价值

当前,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对互联网渠道掌控力较弱,需树立互联网思维,从价值转移迈向价值创造,利用线上技术形成差异化能力。围绕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居民消费等重点领域,迭代创新保险产品,例如拓展UBI、网约车等创新产品。同时,形成更丰富完善的保险服务供给,做厚保险服务的价值,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

4. 坚持合规经营,在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保证风险可控

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不断涌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保险消费者带来困扰的同时,也影响了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保险行业应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定线上服务标准、建设线上销售追溯体系、保护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提升线上消费者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保险在线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提高保险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

2019互联网财产险报告

8. 2019互联网保险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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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我们通常会在线下,和保险经纪人了解清楚后,认清读清楚条款户,才付钱购买。而互联网保险跟着时代潮流出现了,那么购买互联网保险有何优势?下文为您一一介绍。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互联网保险让客户能自主选择产品。相比传统保险推销的方式,客户可以在线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保费透明,保障权益也清晰明了,这种方式可让传统保险销售的退保率大大降低。服务方面更便捷。要说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网上在线产品咨询、电子保单发送到邮箱等等都可以通过轻点鼠标来完成就是优势,但这也可以说是劣势,毕竟什么都在网上进行,你也不敢保证咨询的答复一定正确。理赔更轻松。互联网让投保更简单,信息流通更快,也让客户理赔不再像以前那样困难。对于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的这一点,只有确保你购买的互联网保险是真的,前面的都没有问题才能达成。保险公司同样能从互联网保险中获益多多。首先通过网络可以推进传统保险业的加速发展,使险种的选择、保险计划的设计和销售等方面的费用减少,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据有关数据统计,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至71%的费用。这就是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的介绍,但是前面也说到了,有优势也会有劣势,所以知道互联网保险有什么优势后,还需要学会辨别互联网保险的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