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介绍

2024-05-06 10:34

1.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介绍

上海期货交易所(Shanghai Futures Exchange,缩写为SHFE)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能,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并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11种期货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现有会员398家,其中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占80%以上,已在全国各地开通远程交易终端250多个。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介绍

2. 上海期货交易行情

1.上海期货交易行情可以在同花顺上看。2.同花顺中查看上海期货交易所行情的方法是在手机版同花顺中选择行情→期货。选择【国内行情】,并点击交易所模块。现在可以看到部分上海期货交易所行情,点击【更多】会有系统展示所有上海期货交易所行情。3.在现货交易过程中,如果现货价格没有突破前一段时间的底部或顶部,那么投资者万不可对现货的行情趋势过早下定论。在市场整体看涨的情况下,现货期货价格下跌不久就将反弹,并且下跌的幅度也不会很大,形成位于底部之上的双重底或多重底。但是如果现货价格跌破之前的底部,那就表示行情将继续下跌至更低点。拓展资料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1.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能,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并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11种期货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现有会员398家,其中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占80%以上,已在全国各地开通远程交易终端250多个。2020年3月1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调整交割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将所有期货品种交割手续费标准在规定期限内调整为0。2.交易所拥有适用可靠的计算机交易系统,通过高容量光纤及数据专线、双向卫星、三所联网等通讯手段确保前台和远程交易的实时和安全可靠。同时,通过中心数据库实现结算、资金、交割、异地交割仓库、风险监控等系统数据的实时同步传送和交换。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通过指定的结算银行每天对会员的交易进行集中清算,会员负责对其客户交易进行清算。操作环境:华为nova4 2.0.0.195同花顺APP版本为10.43.02

3.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简介

上海期货交易所依循“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围绕“建成规范、高效、透明的,以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主的综合性期货交易所”的战略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为基础,以发展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严格依照法规政策制度组织交易,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能,致力于创造安全、有序、高效的市场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功能,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随着市场交易的持续活跃和规模的稳步扩大,市场功能及其辐射影响力显著增强,铜期货价格作为世界铜市场三大定价中心权威报价之一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天然橡胶期货价格得到国内外各方的高度关注;燃料油期货的上市交易开启了能源期货的探索之路。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简介

4.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5. 期货的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责,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并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黄金、铜、铝、锌、燃料油、天然橡胶、钢材等七种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成立以来,大商所始终坚持规范管理、依法治市,保持了持续稳健的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啤酒大麦,正式挂牌交易的品种是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中金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金融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上市的期货品种为股指期货(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在现货远期交易成功运行两年以后,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1998年8月,郑商所被中国国务院确定为全国三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有小麦、棉花、白糖、精对苯二甲酸(PTA)、菜籽油、绿豆等,其中小麦包括优质强筋小麦和硬冬白(新国标普通)小麦。

期货的交易所

6. 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哪些在什么位置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57号-1楼
 
 
上海期货交易所(张江中心)
川沙镇乐昌路399号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6楼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上海市浦东新区荷丹路62号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集发营运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军工路4049号

7.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证券交易所全名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市场
香港的证券交易最早见于19世纪中叶。然而,要到1891年香港经纪协会成立时,香港始有正式的证券交易市场。该会于1914年易名为香港经纪商会。
香港第二间交易所 - 香港股份商会于1921年注册成立。两所于1947年合并成为香港证券交易所,并合力重建二次大战后的香港股市。
此后,香港经济快速发展,促成另外三家交易所的成立 - 1969年的远东交易所;1971年的金银证券交易所以及1972年的九龙证券交易所。
在加强市场监管和合并四所的压力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1980年注册成立。四所时代于1986年3月27日划上历史句号,新交易所于1986年4月2日开始运作,采用电脑辅助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到2000年3月与期交所完成合并前,联交所共有570家会员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于1989年注册成立,其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于1992年投入服务,成为所有结算系统参与者的中央交收对手。
中央结算的运作是建基于存放于中央存管处的非流动化股票来进行。股份交收则以持续净额交收的方式,透过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参与者的股分户口进行电子存账或扣账完成。所有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之间的股份交易均需要于成交后第二个交易日(T+2)进行交收。
香港结算同时提供代理人服务。
衍生产品市场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前身是香港商品交易所,于1976年成立,是亚太区内主要的衍生产品交易所。香港商品交易所当时主要买卖的产品计有棉花期货、糖期货、黄豆期货及黄金期货。1985年5月7日,香港商品交易所易名为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
1986年5月6日,期交所推出其旗舰产品 — 恒生指数期货;至今,恒指期货仍然是香港交易所旗下衍生产品市场最受欢迎的期货产品。期交所提供一个高效率且多元化的市场,让投资者可透过逾160家交易所参与者(当中许多为国际金融机构的联系机构)买卖期货及期权合约。香港交易所的衍生产品市场为各类期货及期权产品提供交易市场,这些衍生产品包括股票指数、股票及利率期货及期权产品。
香港交易所及其全资附属成员机构 — 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 — 实施一套严谨的风险管理制度,让交易所参与者及其客户能在一个高流通量和监管完善的市场,进行投资和对冲活动。
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场外结算公司)于2012年5月注册成立为香港交易所附属公司,作为于香港结算场外衍生产品的结算所。随后,香港交易所邀请12家金融机构参与创始股东计划及成为场外结算公司创始股东。所有创始股东合共持有场外结算公司25%的已发行股本(以无投票权普通股方式持有),而香港交易所则持有余下75%的无投票权普通股。香港交易所将继续全数拥有场外结算公司的具投票权普通股。
场外结算公司于2013年11月开始提供场外衍生产品结算服务,其场外结算及交收系统亦同时投入运作,成为所有结算会员结算场外衍生产品的中央结算对手。现时场外结算公司提供利率掉期及不交收远期外滙合约产品的结算及交收服务。场外结算所亦会在将来继续增加可结算衍生产品类别。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
财政司司长在1999年发表财政预算案演词时公布,本港证券及期货市场会进行全面改革,以提高香港的竞争力和迎接市场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
根据改革方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与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实行股份化并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合并,由单一控股公司香港交易所拥有。
联交所及期交所在1999年9月27日各自举行股东大会,会上分别通过有关的协议计划,并于1999年10月11日获法院批准有关协议计划。两所及结算公司的合并于2000年3月6日正式生效,合并后的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6月27日以介绍方式在联交所上市。
在香港交易所进行合并及上市时,香港交易所的法定股本为20亿港元,分为20亿股,每股1.00港元;已发行股数为1,040,664,864股。
联交所股东合共获发747,845,000股香港交易所股份。在原有的929股联交所股份的基础上,每名联交所股东获发805,000股香港交易所股份。期交所股东则合共获发320,505,000股香港交易所股份。在原有的230股期交所股份的基础上,每名期交所股东获发1,393,500股香港交易所股份。香港交易所在联交所上市的过程中并无发行新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8. 期货交易所的介绍

 1.处罚权的民法渊源交易所的章程及交易规则是所有会员共同的意思表示,对全体会员有约束力,是期货市场组织和交易行为的基本准则。会员接纳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在期货经纪协议中均要求客户遵守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实施细则,否则不能开展期货交易活动。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和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质检机构,在相关协议中也明确约定遵守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实施细则,否则不能开展为期货交易服务的业务。从合同法的角度讲,章程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是期货市场各主体形成合意并普遍承诺遵守的多边协议,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章程、交易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另据现行法律规定,交易所制定或修改章程及交易规则须经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交易所制定和修改实施细则应当征求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意见,并在正式发布实施前报告。所以,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又可视为合同法规定的经行政审批方可生效的要式协议,其合法性毋庸置疑,对会员和客户等期货市场参与主体均具有约束力和法律上的强制力。2.处罚权的行政法渊源期货市场的法律制度体系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自律规则构成,是行政监管和市场自律监管分工明确、高度协作的有机整体,共同保障和促进期货市场的规范平稳运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具有按照章程和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制定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办法,并在办法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查处违规行为。上述行政法规和规章明文赋予交易所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依法享有查处违规行为的权力,交易所也当然具备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权,这种处罚权来自于行政法规、规章的授权,交易所通过行使处罚权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 处罚权的法律属性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背景,交易所具有半民和半官的色彩,且至今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现阶段的交易所仍是作为私法人和公法人属性兼具的主体,要准确把握交易所处罚权是权利还是权力的法律属性,首先需要对权利和权力进行区分。通说认为,权利是现代法学的核心观念,可以理解为个体自主性为正当,法律对权利奉行私法自治,保障权利自由。权力是管理——服从关系,是主体具有强制性的支配力或影响力,法律对权力一般予以制约,谨防滥用。不管处罚权是权利还是权力,均有其理论渊源。大陆法系的德国民法学界对自治社团的处罚有两种理论:一种观点认为自治社团是各成员契约的结果,处罚是一种契约约定的行为,罚款与违约金无异。另一种则认为处罚权基于习惯法上的认可,即实体上的必要性,并要求各成员共同通过的章程做出规定。英美法系则认为,社团惩罚权力来源于国家授予,而后多数观点又倾向于“会员个人的同意及权利的让渡”。从交易所处罚权来源的两个方面考证:首先,处罚权主要是通过协议的约定让渡部分权利而取得,各市场主体皆为章程和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维系的权利主体,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针对损害市场的行为,各市场主体将查处违规权利让渡于交易所行使,更能有效地制衡违规行为,处罚权具有权利的属性。其次,交易所的处罚规定经国家行政机关规范审查并认可,带有权力强制性的基本特征,通过公权力确认的处罚权更具有威慑力,所以处罚权又具有权力的属性。从交易所处罚的种类看,处罚包括资格罚、财产罚、行为罚、声誉罚。资格罚,就是取消违规者的某种市场资格,主要是会员资格、出市代表资格、交割仓库、结算银行资格、宣布为市场禁入者等。财产罚,就是责令违规者交纳一定数量钱款,即罚款。行为罚是责令违规者为一定行为,如责令改正或限制其交易等。声誉罚,就是向违规者发出警告、通报批评。交易所的处罚,虽集中体现了一线监管权力的属性,但由于处罚的依据来源于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私权利的特征明显,交易所处罚仍属于自律监管类的民事处罚。由上可知,交易所的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法律属性不同,前者是自律监管类民事处罚,后者是典型的行政公权力处罚。两者的其他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处罚的事实依据不同。前者针对期货交易中违反规则而不一定违法的行为;后者是某项行为在尚不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一定违反了行政法规。其次,处罚对象不同。前者处罚的对象仅限定在会员、客户及其他期货市场参与主体;后者处罚的对象范围广泛,包含各种行政相对人。再次,处罚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同。前者的具体依据为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和违规处理办法等;后者的具体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从本质上看,交易所的处罚权具有权力的一些特征,但其法律属性仍然是一种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