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的期货品种是( )。

2024-05-11 21:24

1. 在我国,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的期货品种是( )。

A,B,C,D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精对苯二甲酸(PTA)期货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白糖、菜籽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均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

在我国,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的期货品种是( )。

2. 期货最后交易日,是指什么?

最后一个交易日是期货合约交割当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逾期未结清的期货合同,应当以现货或者现金结算方式结清。由于收盘的最后期限通常是在月末,所以最后一个交易日通常被设定为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但香港等一些交易所将其定为每月倒数第二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也是期货合约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只要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后仍有未平仓头寸,无论交易者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这些头寸都必须结算。如果交易者不想交割,他必须在最后一个交易日或在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平仓。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期是指商品必须交割的日期。在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持有其头寸直至最后交割日期。如果他们不自行平仓,他们将被交易所强制平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获得批准的现货企业,才能保留头寸直至最后交割日,进入交割过程,因为他们有套期保值的需要和资格。我国股指期货的交割价格是根据现货指数最后两个小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的,因此在交割日,期货价格将被迫向现货价格收敛。这里用交割合约期货的收盘价与交割合约的结算价的差值来反映交割合约当前价格的趋同。因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成本、股指期货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交割合约期货的收盘价与交割合约的结算价之间的差异可能不会完全收敛到零。

“交割日效应”,是指在期货合约交割日期临近的时候,期货交易的多头和空头双方为了自己获得一个有利的合约交割价格,通过各种手段对期货价格乃至现货价格施加影响。特别是由于期货合约按照规定以现货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现货到期日交割,这样在最后一次交割时,现货价格对于期货价格几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会有大量资金进入现货市场,导致货币波动,形成“交付日效应”。

指数期货和股票不同,股票是单笔交易,而指数期货是可以双向操作的。股指期货买卖的实质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与他人签订期货买卖合同。该合约有一个约定的最后交易日,也就是执行合约的最后一天,通常是该合约当月的第三个星期五。这是股指期货的交割日。双方必须在约定的时间终止合同或以现金结算。这是清算或交付。在股指期货交割日,由于交易中买卖的不平衡,标的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出现了暂时的扭曲。在海外投资市场中,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期效应导致股市崩盘的情况并不少见。

3. 关于期货中最后交易日的含义,是什么意思

  是指期货或期权合约允许的交收月份的最后截止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必须以现货、金融工具、或根据期货合约的协议作结算。
  交割月份又称合约月份,是指由商品交易所对某种商品期货统一规定的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买方客户或卖方客户在期货合约到期时应按照合约规定的数量和质量交付货款接收货物或交付货物接收货款,以履行期货合约。是期货合约交易条件之一。
  商品交易所对每一种商品期货都规定有不同的合约月份。因商品而异,一般按商品收获季节、运输时期相习惯而定。金属原料交割月份季节性不强,小麦等农副产品交割月份季节性则强。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许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内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种商品期货合约可规定远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个月,远期最长可达两年之久。

关于期货中最后交易日的含义,是什么意思

4. 关于期货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的问题

  首先,要弄清楚两个名词:
  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会员指拥有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在期货交易所内直接进行期货交易的单位。国内期货交易所分两类会员,一类是为自己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交易的期货自营会员,另一类则是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代理业务的期货经纪公司),
  滚动交割方式(.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其次,郑商所交割规则:
  滚动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例:
  1.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凭标准仓单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抵押手续,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必须到交易所办理撤销标准仓单抵押后,方可提出交割申请。
  2.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最后,交易规则的具体解释:2月28日卖方会员可以去申报交割,3月1日为配对日,3月2日为通知日,3月3日是交割日。若在3月2日提出申请可同理得出交割日的具体时间。又比如卖方会员是23日提出申请交割的,3月24日为配对日,3月25日为通知日,3月26日是交割日。3月23日后仍可以申请交割,但是当月合约已停止交易。

5. 期货基础知识: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是怎么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个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期限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必须进行实物交割。根据不同期货合约标的商品的生产、消费和交易特点,期货交易所确定其不同的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就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一般有股票交割日、期货交割日、股指期货交割日

期货基础知识: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是怎么

6. 期货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期的区别

1、交易和交割是两个概念,交易是指对期货合约的买卖,交割则是指对期货标的资产的买卖。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交易期货合约的日期,最后交易日一过,期货就进入了交割时段,交割时段的最后一天就是最后交割日。2、以沪铜期货为例,该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月份的15日,交割日期则是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三个工作日。3、在期货交易中,不同类型期货对于投资者参与交易和交割的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商品期货是不允许投资者进入交割日期的,而金融期货则允许,因为金融期货的交割远比商品期货要简单。拓展资料:期货保证金简介:1、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我国期货保证金制度现行的最低保证金比率为交易金额的5%,国际上一般在3%~8%之间。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证金比率为5%,如果某客户以2700元/吨的价格买入5手大豆期货合约(每手10吨),那么,他必须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10x5%)的初始保证金。2、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浮动盈亏(结算价与成交价之差),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浮动盈利将增加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保证金账户中必须维持的最低余额叫维持保证金,维持保证金:结算价调持仓量调保证金比率xk(k为常数,称维持保证金比率,在我国通常为0.75)。

7. 基础知识: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是怎么规定

交易日:交易发生的日期现代多指证券、期货、物资等交易的日期。
交割日: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基础知识: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是怎么规定

8. 商品期货 交割日问题

螺纹钢期货合约是按照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作为最后交易日(若遇节假日顺延),交割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交易日。
如果你是散户不平仓,到交割日你必须要补足相关的资金(你交易时只是缴纳了一部分的保证金)才能拿实物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合约文本对螺纹钢期货合约规定是实物交割的),否则算违约,违约会被处罚,你不拿是可以但好像会有相关的仓管费(这方面不太清楚)。建议你不要打算拿到最后交易日才平仓,一般那些商品期货都主要是炒远月合约,近月合约一般越接近交割月成交量就越少,且委托买卖的也是很少,这样你会出现很难找到适合的对手盘进行平仓操作,一般商品期货的操作主要是对该品种的主力合约(当天成交量最多的交割月品种,一般这种主力合约是有一定时间连续性维持一段时间的,注意相关的持仓量变化,不同期货品种情况会有不同的具体情况,主要受到相关季节性需求变化影响)进行操作,到相应的时间进行换月转仓操作(这个要看相关成交量变化,在换月转仓过程中即将成为主力合约品种的,其成交量会有显著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