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缓的申请条件

2024-05-07 08:10

1. 香港综缓的申请条件

立法会CB(2)1223/05-06(03)号文件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 儿童权 关注会
  致 法会综援制 场书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与儿童权 关注会指出现时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制 在申请条件, 额厘
 定及调整机制的准则方面均有问题,未能有效协助有困难人士,而特区政府於99 削减综
 援家庭10-20%标准 额,并取消大部份特别津贴,03 以通缩为由再次削减综援 额11.1%
 及其他津贴, 贫穷人士生活 困难,部份 政措施 有违综援目的, 会强 要求改进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制 的申请条件, 额厘定及调整机制的准则.问题及建议如下:
  1. 居港七 及申请前居港一 申请条件违反综援救急扶危目的及国际人权公约
  综援的设 是文明社会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 ,任何市民经济有困难 可以得到帮助,但
 2004 开始,综援政策申请条件除 经济困难外, 要符合居港七 及申请前居港一 要
 求,这 项政策违反 合国儿童权 公约第26条及第27条1,经济,社会及文化权 国际
 公约第九条及第十条2及基本法第三十 条3,间接剥夺儿童权 , 新 港人士或外地回
  香港永久居民遇到困难时,未能得到适 援助而陷入赤贫困境, 影响家庭中综援受助者
 的生活, 如: 有些母亲要照顾儿童而找 到工作,要依靠儿童一人综援, 儿童 缺乏
 资源学习及生活.
  另外根据规划署资 ,全港逾6万港人居於内地,定时往返香港工作,尚未计算居於大
  工作港人,一旦失业,他们回港需等309日才可申请综援,有违社署向有需要个人及家庭
 提供经济援助目的, 身无分文人士因无经济能 找工作.虽然社署强调会运用酌情权,
 但往往要上诉大半 时间才可能获批,严重影响求助人的生活.
  2.1999 及2003 削减综援影响基本生活
  社会福 署於1999 按家庭人 削减家庭综援标准 额10%至20%,并取消特别
 津贴(包括:电话费,补牙,眼镜,长期补助 ,搬迁津贴,按 ),於2003 6月1日再削
 减标准 额11.1%,租 津贴15.8%,单亲补助 及学生膳食津贴11.1%,学习津贴7.7%.
  次大幅削减均未有以综援人士的需要作准则,严重损害综援人士的基本生活质素,家庭
 方面,一个四人家庭经 次削减共40.1%,标准 额只有$5090,一个小孩子每月只有$1,275
 生活费,远低於香港贫穷线31.6%,根据香港社区组织协会2004 「综援儿童生活 况研
 究」显示这些儿童出现 少问题, 如:营养 ,完全没有经济能 与学习或课外活动,
 社交封闭,自尊低 等问题,近视没有钱配眼镜,没有钱搬迁及支付公屋按 而未能改善
 居住环境,削减租 津贴, 一些综援人士要自贴租 ,生活 困难,有些 要与母亲
  1 合国儿童权 公约第26条2款:
 「提供福 时应酌情考虑儿童及负有赡养儿童义务的人经济情况和环境,
 以及与儿童提出代其提出的福 申请有关的其他方面因素.」第27条「1. 缔约国确认每个儿童均有权享有
 足以促进其生 ,心 ,精神,道德及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3. 缔约国按照本国条件在其能 范围内,应采
 取适当措施帮助父母或其他负责照顾儿童的人实现此项权 ,并在需要时提供物质援助和资助方案,特别是
 在营养,衣著和住房方面.」
  2经济,社会及文化权 国际公约第九条: 「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第十条: 「家庭为社
 会之自然基本团体单位,应尽 广予保护与协助,其成 及当其负责养护教育之儿童时,尤应予以保护与协
 助.」
  3 基本法第三十 条: 「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会福 的权 .」
  2
 荒帮补生活,出现童工问题. 人及伤残人士缺乏资源支付额外医 及护 费用.基本上,
 次的综援削减加剧赤贫问题,严重影响综援人士的基本生活.
  3. 社援物价指 调整综援准则未能反映综援人士的真正需要及 能脱贫
  社会福 署以社援物价指 厘定综援调整标准,但社援物价指 是 综援人士实际使用
 的各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但这并 代表是合 的生活质素,尤其综援人士在 次大
 幅削减后,生活 紧缩,生活模式 受扭曲,依此作调整机制,只会 综援人士生活质素
 每况愈下, 能反映综援人士的真正需要.在基本三餐也很勉强维持的情况下,儿童缺乏
 资源发展,失业人士缺乏就业支援,脱贫无望.
  总总结结及及建建议议::
  香港号称国际大都市,但贫富悬殊严重,过去几 ,虽然经济衰退,但高收入组群收入
  减反增,低收入组群收入却每况愈下,政府忽视基层就业问题, 愈 愈多基层跌入综援
 网, 取综援的 字也自然 递増. 综援是文明社会协助经济有困难的人士解决生活问
 题的制 ,政府应该致 改进保障基本生活及协助家庭脱贫,但香港特区政府既未能为基
 层提供就业出 或家庭支援,又 断削减对这些无助家庭的支援,结果最受害的是儿童及
 未 社会的发展.在这富裕先进的城市,却出现由政府扶养的儿童营养 ,三餐 继,
 荒,居住 屋的第三世界国家贫穷现象,实在是香港的耻辱.
  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应该以国际人权为标准, 公约责任,改善政策,协助贫穷人士
 脱贫. 本会建议如下
  3.1 取消综援居港七 及申请前居港一 申请条件
  社署应取消申 综援居港的七 及申请前居港一 申请条件,只要申请人通过入息及资产
 审查,确保有困难的新移民及香港永久居民均获得适 援助及平等社会保障权 .
  3.2 提升综援水平及恢 综援 额
  现 的综援 额远低於基本生活水平,有需要重新检讨 额厘定标准, 应以现有社援指
 为调整机制,当局应按社会发展水平及综援人士需要,从新制定综援水平作为调整标准,
 并应注重协助受助人脱贫,避免受助综援人士的生活水平与社会脱节.现时本港经济已
  改善,通涨亦已持续浮现,政府应尽快恢 1999 及2003 削减综援 额,恢 各项特
 别津贴( 如:电话费,补牙,眼镜,长期补助 ,搬迁津贴,按 等),以减少贫穷问题.
  3.3 为 同 龄的综援儿童分层提供基本 额
  儿童基本 额并未有因应 同 龄的受助儿童的成长及学习需要作相应调整.由於 同
  龄及就 各 级的学童在学习开支及成长需要均各 ,为此,社署应针对 同 龄的受助
 儿童的需要相应调整基本 额,或在儿童基本 额以外,设 如:奶粉劵,学习劵,儿
 童津贴等补助 ,确保贫困家庭儿童获得最基本的成长所需.
  3.4 应为长者提供提供中医医 津贴.
  2006.2.28
参考: http://www.legco.gov.hk/yr05-06/chinese/panels/ws/ws_cssa/papers/ws_cssa0228cb2-1223-3c.pdf

香港综缓的申请条件

2. 香港新移民失业人士可以领综援

难,这个福利是给永久居民的,新移民来港,一分钱税没有交过,却想著拿政府的福利??
另外,申请程序复杂,能拿到的机会很微,就算拿了,才3千元,还要做义务工作。
香港随便找工作能拿1万,何必向政府讨???

3. 香港申请综援的要求

不可。  综援是以家庭为单位,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

香港申请综援的要求

4. 香港的福利制度?

香港社会福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社会服务制度、教育及医疗保障制度、公房廉租制度。
1、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
香港民众享有的社会保障和救济种类,主要包括:
老年保障方面,政府公务员享有长俸或年积金、恩俸等。一些私营公司和社会公用事业机构的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
在失业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破产欠薪保障,部分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被解雇时可领取;政府公务员被辞退时,亦可领年积金。
在工伤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工伤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职业病赔偿。
在医疗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疾病假期和医疗津贴。
在生育保障方面,女性雇员主要享有分娩假期和分娩期工资。
在福利方面,雇员主要享有有薪假期。政府公务员及一些社会公用事业机构人员还享有房屋津贴、子女受教育津贴等。
在收入保障方面,凡收入低于公共援助计划厘定标准的个人或家庭,可获得包括基本援助金长期个案援助金,老人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公共援助的现金补贴。
在灾害保障方面,灾民可享受现金援助和物资援助,包括丧葬补助、死亡补助、伤残补助受伤补助和临时补助、提供急需食品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和临时住所等。
在暴力及执法伤亡保障方面,凡遭受暴力罪行或因执法而意外伤亡的人士及死者家属,均可享受现金赔偿。
在交通意外伤亡保障方面,凡因交通意外伤亡的人土及死者家属,均可享有援助金。
2、社会服务制度。
香港民众所享有的社会福利的服务种类主要包括:
老年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日间护理中心、家务助理服务老年户外康乐巴士服务;
老年度假中心义务工作计划、老年义工计划、老年社区网络计划、老年卡计划、护理安老院、安老院、护养院;
老年宿舍、疗养院照顾补助金、临时居所、老年住房以及私营安老院等。在老年社区服务方面,全港有老年活动中心260多间;
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8间,老年家务助理队120多个。此外,高龄人士可享有高龄津贴。
残疾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展能中心、庇护工场、辅助就业、康复服务市场顾问、社区康复网络残疾幼儿照顾及训练、家居训练、社交及康乐服务、辅助医疗服务、住宿照顾、特别交通服务。
此外,伤残、弱智人士可享有伤残津贴、政府和志愿机构对他们还提供包括教育和训练职业康复、医疗、日间照顾等社会服务。
儿童服务:香港的儿童服务均统一由社会福利署负责,服务内容和方式包括保护儿童服务、监护儿童服务;
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寄养服务、领养服务、幼儿中心服务、暂托幼儿服务、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等。
对残疾儿童设有“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和“特殊幼儿中心”。对缺乏正常家庭环境的儿童提供的服务则包括:
为儿童提供住宿服务社会福利署的“寄养服务课”及民间机构安排孤儿到认可的家庭进行寄养由社会福利署的“儿童领养课”审批领养儿童申请,并进行追踪监督。
此外,社会福利署还设有“保护儿童课”和“监护儿童事务课”负责由于父母离婚、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的儿童保护和服务。
青少年服务。青少年是香港社会福利服务所关注的重要群体,其目的在于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包括青年事务办事处、儿童及青年中心、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外展社会工作服务、综合服务队以及为青少年举办的专项活动。
全港设有200多个青少年中心,为青少年提供指导、辅导和援助服务还为一些处境较为特殊的青少年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个案服务。
家庭服务。家庭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家务助理服务、家务指导服务、受虐待妇女住宿服务临床心理服务;
热线电话服务、家庭生活教育、体恤性住房安置、给予床位住客服务露宿者服务、家居照顾示范及资源中心、医务社会服务以及禁毒服务等。
3、教育及医疗保障制度。
教育保障。首先,香港推行九年强迫免费教育。香港法律规定:在政府为每一适龄学童提供学位条件下每一儿童的家长都承担其子女人学接受文化教育的义务。
从1971年开始,香港政府实行小学全部免费教育,1978年9月开始,又为所有小学毕业生提供初中学位;并在大部分官立及资助中学取消了初中各级的堂费及类似的费用,从而实现普及的初中教育。有的学校还提供学童交通车及免费午餐的服务。
其次,政府的财政预算把教育列为优先考虑的一个项目。教育经费自1975~2004年平均占财政预算的17%;
教育开支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比重平均为3%,教育经费开支的比例,已接近甚至超过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瑞士等发达国家水平。
第三,注意应用技术类教育和成人职业教育。为了适应工商界的要求港府注意发展各种类型的工业技术教育;
以培养技术员及技工。由政府夜学部等多个机构推动下,现每年香港有50万人报读各种成人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他们都得到政府的资助。
医疗保障。香港社会的医疗卫生服务,是香港社会福利的主要项目之一,港府为了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逐步改善对市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增加医疗机构的同时,注意扩充设备,提高防病治病的水平使医疗卫生事业走向普及和现代化。
医务卫生署在1977年开始实施医疗服务分区化。把全港分为5个区、并分设5所区域性中心医院作为该区医疗服务的总枢纽和联络中心;配以地区医院普通诊所和专科诊所,组成综合的区域医疗服务网。
香港市民只要持身份证,缴付低微的费用便可获得政府医院和政府补助医院的医疗服务,一般收入低下的居民及一些中等收入的市民大都在这两类福利性医院就诊。

4、公房廉租制度。
香港地窄人稠,住房问题凸现。20世纪70年代港府成立房屋委员会,统筹公屋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定下“十年建屋计划”-后改为四年建屋计划,标志着有计划兴建新型公共屋村的新时期开始。
到80年代,港府推进“居者有其屋”计划,采取以房委会建房为主,与私人机构参与居屋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加速了公屋建设。
1980年起,每年建成公屋单位3万个以上,以低于市价30%左右出售给公屋租户或收入有限的家庭。1988年港府正式提出长远房屋策略白皮书,这是香港政府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长期计划。
其原则是确保所有家庭在其自身能够负担的楼价和租金范围内,都能够买或租用适当的住所。公房这一住房形式成为香港社会的一项重要福利措施之一。
由于申请人住公房,购买居屋,都需具备严格审查的条件特别是家庭人口及收入限额条件,所以,能够保证中下层居民享受这一福利措施。
一旦家庭成员各方面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家庭收入超过限额数目就要被迁出公房,走自置居所、购买居屋或按市值价交租金或自行置业之路。
福利经济学、福利国家、福利危机从19世纪开始,由于工业化、都市化的发展,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劳资矛盾的激化;
贫富差距扩大,相应产生了社会主义、国家主义等理念,福利经济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福利经济学的核心目标是如何增进个人乃至整个社会。
扩展资料:
福利分两种:广义的和狭义的。
广义的:提高广大国人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
1、选举权:虽然中央还没有通过直选,但普通的立法局或区议员还是可以自己投票选出的,己本身也可以参选从政。
2、经济体系:连续15年评为全世界经济自由度全球第一,全球竞争力全球第三。政府的自由经济措施,是香港人的收入都在亚洲前列。
3、政治体系:行政、立法、司法互不隶属,种种政治制度与中国大陆保持截然不同。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不受北京的中央政府干预,言论、宗教信仰和出版自由等。
4、廉洁政府:香港政府是全球最廉洁的政府之一,极少贪污的情况。
狭义的:指对社会上弱势人群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
1、教育:九年免费教育,幼儿园学卷制度。香港的高等教育更是世界一流的,很多大学都在世界50强裏面。
2、医疗:除了基本的挂号费外,基本上是免费的,或者象徵式收取一点费用。
3、经济援助: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得到政府的综合援助。也有失业金。老人家都有补贴,就是所谓的生果金等。
4、住屋:闻名世界的政府公屋居屋措施。为无力购买昂贵的私人住宅人士,提供比较便宜的居屋。为低收入人士提供公屋。详情可以自己去网上找。
5、旅游: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友好,享有130多个国家旅游免签证。
香港是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
社会福利署一直秉持 -以人为本的信念,致力为大众提供所需的福利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安老服务、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青少年服务等。
我们的福利服务涵盖预防、培育、支援 、补救等不同领域。我们希望把资源投放在最有需要的人身上,照顾他们的基本需要,并协助他们-从受助到自助。
现时,社会福利开支占香港特区政府的整体经常开支约19%,属第二大开支范畴,足见政府对福利服务的重视。
除了政府对福利服务的承担外,我们亦需要社会各界的互动协作。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问题,我期望市民、福利服务界、商界等,与政府继续同心协力,共建关怀互爱的社会。   
福利服务是社会福祉所依,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之后,如今的香港已经建立起健全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范围涉及劳工、就业、教育、医疗、健康、房屋、市区重建、交通、扶贫、国际救援等,可与亚洲任何地区媲美。
这也是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以及香港专才计划吸引内地富人和内地优秀人才的一大元素。
20世纪70年代,港府成立房屋委员会,统筹公屋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定下“十年建屋计划”-后改为四年建屋计划,公屋以低于市价30%左右出售给公屋租户或收入有限的家庭。
1988年港府正式提出长远房屋策略白皮书,其原则是确保所有家庭在其自身能够负担的楼价和租金范围内,都能够买或租用适当的住所。公房这一住房形式成为香港社会的一项重要福利措施之一。
参考资料链接:百度-香港福利促进会

5. 现在香港本地居民的综援一般可以领到多少?

香港综援之机制,要有条件地,放款施援。非如西方先进国家,所实施的社会福利制度一样。当每个纳税人失业,就马上得到,救济金来享用。不管其,是否有真正的需要。所谓综援要有条件地,放款施助有真正需要的人。就是求助的人,是否符合综援所定下的条件:首先其是否乃香港合法居民;其不能具有超过一套属自己的住房;其银行存款,不能超过二十万港元;其儿女或父母,对其是否有供养能力。要是申请综援求助的人,都符合以上所述的条件。就可获得,按不同的需要;不同款额的综援,放款施援。综援现在的最高,放款施助额度,是每人每月,3,500.00港元。举一例可作说明:假如有一单亲家庭,暂时非住在公屋,更非住在自置物业内。而三名儿女,都正上学。因其单亲的父或母亲,要照顾三名儿女,无法工作。那麼就可获得,最高额的每月一万两千港元的综援。要是申请人,住在公屋或住在自置物业内的话。所得到综援的数目,当然按情为少。同时当这单亲家庭,将有任何儿女就业。得到综援的数目,将按情被合理地递减。照所知:大部分传统的港人,以拿综援为耻。非不得已,许多港人。虽符合条件,都不想去领综援!这大概是传统的港人,所养成的一份宝贵的自尊吧!?反观从中国大陆,刚来港的新移民,情况就恰好相反。

不能不提的是:其实在香港,有许多热心,退休及上了点年纪,不用工作的男女。包括些受过基本及高等教育的年轻人,都会自动而义务地,如政府社工的工作一样。无私和无偿地,服务香港社会。港人称这些可敬的人,为【义工】!

现在香港本地居民的综援一般可以领到多少?

6. 港澳台人员缴纳失业保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香港地区现在有没有失业保险?

在香港地区不叫做失业保险,
叫做综援。
跟政府申请即可。
想知多D?

香港地区现在有没有失业保险?

8. 领综援是什么意思啊??

  综援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
  综援计划的目的,是以入息补助方法,为那些在经济上无法自给的人士提供安全网,使他们的入息达到一定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1.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获得援助:A.  居港规定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的居港规定: a. 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及 b. 在紧接申请日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过56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注: (1)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并非以定居原因获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输入劳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资格申请综援。

  (2) 在2004年1月1日前已成为香港居民的人士可获豁免上述a.项居港七年的规定。

  (3) 18岁以下的香港居民可获豁免上述a.项居港七年及b.项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

  (4) 在特殊情况下,社会福利署署长可考虑运用酌情权,向未符合居港规定的综援申请人发放援助。

  B. 经济状况调查申请人必须通过入息及资产的审查: a. 入息审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每月可评估的总收入必须低于他们在综援计划下所认可的每月需要总额。 b. 资产审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资产 *(包括土地/物业、现金、银行存款、保险计划的现金价值、股票及股份的投资及其它可变换现金的资产及财物)总值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 包括在香港、澳门、内地及海外国家/地区所拥有
  C.  身体健全成人的附加准则15至59岁身体健康正常的申请人,如失业或每月从工作中所赚取的收入或工作时数少于本署所定标准,必须积极地寻找全职工作及依照本署规定参加自力更生支持计划。

  2. 援助金类别
  援助金大致可分三类:
  A.  标准金额不同类别的受助人可获不同的标准金额,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B.  补助金 a. 长期个案补助金 有高龄、伤残或经医生证明为健康欠佳成员的受助家庭,如连续领取援助金达12个月或以上,可按家庭中这类合格成员的人数,获发每年一次的长期个案补助金,作为更换家居用品和耐用品之用。 b. 单亲补助金 单亲家庭每月可获发单亲补助金,以顾及单亲人士独力照顾家庭所遭遇的特别困难。 c. 社区生活补助金残疾程度达100%或需要经常护理而非居于院舍的受助人每月可获发社区生活补助金,以顾及严重残疾人士在社区生活可能需要较多的费用。
  C. 特别津贴申请人可获发特别津贴,以应付个人或家庭的特别需要,例如租金、学费及其它教育费用、必需的交通费用、医生建议的膳食、复康及医疗用具等支出。健全成人/儿童可获的特别津贴,只限于租金、水费/排污费、与儿童就学有关的支出、幼儿中心费用及殓葬费用。

  3. 申请办法
  申请人可亲自前往其区内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或用电话、传真、电邮或邮递方式提出申请,或由政府部门或其它非政府机构转介。在接到申请后,本署职员会安排约见申请人和进行家访,以查核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及所提供的资料。

  4. 服务费用
  无需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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