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

2024-05-17 16:54

1. 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

 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
                      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由于接触网络的信息面相对较窄, 骗子们纷纷将黑手伸向了老年人,因为缺乏关爱,许多老年人容易上当受骗,下面来看看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
    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1    养老诈骗常见的6种类型:
     提供“养老服务”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预售养老床位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涉嫌合同诈骗、普通诈骗。
     投资“养老项目”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等方式,涉嫌诱骗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销售“养老产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普通诈骗。
    
     宣称“以房养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用“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诈骗资金,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从而进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
     代办“养老保险”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涉嫌合同诈骗;有的`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为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交纳的保险金。
     开展“养老帮扶”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中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
    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2     诈骗老人骗局揭秘: 
    冒充公检法办案人员是常见诈骗类型,老年人最易‘中招’且被骗金额较大。这些诈骗分子详细掌握了老人的个人信息,且打着国家权力机关的旗号,不少受害者对公检法办案流程、银行账户特别是网银账户操作不熟悉,慌乱之下急于自证清白,被诈骗分子‘牵着鼻子走’。”
    此外,诈骗团伙还通过注册皮包公司,租用高档写字楼、居民小区作为聚会场所,举办培训班、投资者现身说法,甚至邀请老人实地考察,让投资者先尝到一些“收益”甜头,再诱骗更大投资。
    多地公安民警介绍,针对有的老年人精神孤独、身边缺少陪伴等特点,犯罪团伙还大打“温情牌”,通过举办养生讲座,嘘寒问暖,发放小礼品,组织抽奖、聚餐等,逐渐取得老人信任,再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第一:提高法治意识 
    提醒家中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第二:树立安全思维 
    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第三:不要轻易动钱 
    凡是要动钱的时候,不要相信骗子那些“不要告诉任何人”的话,自己拿不定主意时,一定找老伴、孩子或自己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向他们征求意见,商量对策,必要时要及时报警。
     第四:不要贪图便宜 
    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
    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3     常见的六种养老诈骗类型 
     一、提供虚假养老服务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涉嫌合同诈骗、普通诈骗。
     二、投资虚假养老项目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等方式,涉嫌诱骗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三、销售虚假养老产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观光旅游、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普通诈骗。
    
     四、虚假宣称以房养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养老形式讲解和推介,诱骗老年人形成房屋产权"倒按揭”消费理念,与中老年人非法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诱骗中老年人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从而进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
     五、虚假代办养老保险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涉嫌合同诈骗;有的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为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缴纳的保险金。
     六、开展虚假养老帮扶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中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

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

2. 针对老年人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近来,犯罪分子诈骗的对象也越来越倾向于老年人,绝大部分老年人多因为没有识破骗术,或者怕麻烦、怕丢人、怕子女埋怨等等,没有报案,更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常见对老年人诈骗犯罪常见的手段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针对老年人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一)“看病消灾”诈骗 
         作案人员寻找到比较迷信或者生病的老年人后,先由一人以问路的方式向老人打探一名“神医”的地址,然后借机宣传该“神医”的神通,最后带上老人一起去,途中了解到老人的信息再通知同伙,“神医”见到老人后,称其或其家人将有病或有灾,必须作法消灾,利用老年人胆小、迷信的心理诈骗老年人财物。
          (二)“保健养生”诈骗 
         案人员以爱心助老组织等活动的名义打电话,通过邀请老年人参加免费保健和义诊,通过各种手段将老年人带至布置好的现场,然后让所谓的“专家”在现场进行保健养生的讲座,从而高价推销各类保健药品。
          (三)“宣传投资项目”诈骗 
         首先作案人员租下高档的写字楼,精心装潢,然后虚构“投资项目”到处宣传。当有老年人来投资咨询时,他们热情接待,并请所谓的专家讲解行业背景、市场走向,以高额利息诱惑老年人,一开始允许短期投资,一旦老年人投入大量资金,写字楼就会人去楼空。
          (四)“部门电话”诈骗 
         这是近年来最常见的一种诈骗手段。作案人员先找准目标,多为子女都在外地的小康家庭的老人,利用打电话自称是法院、公安局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称老人的子女在外地“犯罪”需要钱处理事情而且邮寄法院的“传票”或者老人的子女在外地出了车祸需要钱救治。老人“救子”心切,就会把钱汇到指定的账户,等到查明事实才意识到被骗。
           面对骗子,我们应当如何破解?          打好预防针 
         做子女的平时要有意识地将报纸上、电视上看到的一些案例告诉老人,让他们对这些常见的骗局有一个了解,以防将来遇上了类似的情况时能够有所防范。
          多关心老人 
         不少骗子就是利用了子女对老人关心不够这一点,大打亲情牌。老人们也是因为孤独,而容易被骗子的甜言蜜语哄得心甘情愿把钱掏出去。
          把钱存银行 
         要说服老人把大部分的钱存在银行而不是放在家里,身边只留下一些零散的钱,并且最好是由子女去帮忙存储,密码也由子女设置。
          不要贪小 
         老年人总是在用钱方面很精打细算,并且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种贪小的心理。很多骗局就是针对这一特点设定的,比如很典型的“掉钱捡钱”把戏。
          遇事找人商量 
         很多骗子喜欢打电话吓唬老人,说什么他们的电话被不法分子利用了做违法的事情等等,先把老人唬得一愣一愣的,然后再装作好心说只要出钱就能破财免灾,末了一定会加一句“不要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你的家人,否则会连累他们”这样的鬼话。假如你真的`听了骗子的话,什么事情都闷在肚子里,就会中了他们的圈套。
          不要听信“托儿”的话 
         老人年纪大,身体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千万不要听信一些陌生人的话,比如说某某神医专治疑难杂症,某某神药包治百病。那些人看似好心,其实全部都是“托儿”,利用老人想要身体健康的愿望来行骗。
           

3. 为什么老年人易入诈骗圈套呢?


为什么老年人易入诈骗圈套呢?

4. 老年人被骗案例层出不穷,该如何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

有很多的老年人经常会出现被骗的现象,其实这样的行为也是非常不好的,而且也对老年人有一定的坏处。希望每位老年人都能够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尽量不要出现一些被骗的现象。毕竟这些骗子也都是会挑一些老年人下手,因为老年人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而且他们也会经常让一些骗子得逞。希望老年人都能够去参加一些安全教育的科普,在外面的时候也尽量不要和陌生人接触,这样的话就能够很好的避免自己被骗了。
老年人尽量不要接触陌生人对于老年人被骗的现象,在网络上经常会报道这样的事情。很多的人们也都觉得这些老年人被骗的案件还是非常的层出不穷,不少的人们也都是非常的心疼这些老年人。他们表示老年人的安全意识真的是非常的薄弱,很多的诈骗分子也都是会挑这些老年人下手。这样的话也就会导致老年人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希望每位老年人都能够避免与陌生人进行过多的交流和接触。
诈骗分子的手段十分的繁多有很多的老年人也都是空巢老人,所以说他们非常的孤单。这个时候骗子就抓住了老年人的这种心理,然后他们就会用一些言语来哄骗老年人。这样的话就会让老年人感觉到非常的温暖,然后老年人就会将自己的金钱拿出来给这些骗子,所以说这些骗子才能够非常轻松的骗取到老年人的金钱。这样的话也会让老年人有一定的损失,而且也不利于老年人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避免一些老年人被骗希望相关的国家政府也是能够严厉的打击这种诈骗老年人的事件,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么也是需要人们对相关的骗子做出一定的惩罚。这样的话才能够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不然的话也会让一些老年人是十分的痛苦。老年人的金钱也都是非常的珍贵,如果说骗子经常对老年人做出这样的行为,那么也是会让很多的老年人感觉到十分的可怕。

5. 老年人怎么防诈骗?


老年人怎么防诈骗?

6. 如果诈骗老年人规定是什么

一、诈骗老年人规定是什么
诈骗老年人的规定:《刑法》是不会只因为诈骗的对象是老年人就加重对诈骗犯的处罚的。一般情况下,诈骗老年人是否会加重处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决定,如果诈骗老年人情节比较恶劣,并且不归还诈骗金额那么就会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老年人财物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老人财物的,会被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还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同时,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书面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一)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二)因养老服务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三)以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的;
(四)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故拖延,逾期不改的;
(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
(六)存在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政府补贴资金等涉及财政资金违法行为的;
(七)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八)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九)其他违反养老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情形。
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 诈骗老年人规定是什么

1、诈骗老年人的规定:《刑法》是不会只因为诈骗的对象是老年人就加重对诈骗犯的处罚的。一般情况下,诈骗老年人是否会加重处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决定,如果诈骗老年人情节比较恶劣,并且不归还诈骗金额那么就会加重处罚;
2、【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老年人财物怎么办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老人财物的,会被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还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同时,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书面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1)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2)因养老服务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3)以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的;
(4)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故拖延,逾期不改的;
(5)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
(6)存在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政府补贴资金等涉及财政资金违法行为的;
(7)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8)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9)其他违反养老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情形。
2、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诈骗老年人规定是什么

8. 老人怎么防止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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