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标准顺序?

2024-05-07 04:22

1.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标准顺序?

公司清算中,股东平等原则仍然为剩余财产分配时必须坚持的原则。如果公司仅仅发行有普通股,剩余财产分配较为容易,即用公司发行股份总数去除剩余财产总额,然后乘以某股东持股数量,即为该股东所分得的剩余财产。但是。在公司既发行有普通股,又发行有优先股时,应如何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在发行有优先股的公司,应先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然后再向普通股股东分配。此为股东平等原则所许,亦合于意思自治原则,但为周全计,公司章程应当对优先股股东优越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进行明确规定。我国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2年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102条第2款曾经规定,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分配,如不能足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可惜1993年《公司法》未予采纳。依学者见解,公司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优先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的数量作出规定,例如某一固定的金额,或者优先股股票面额的一定百分比。在优先股股东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得公司剩余财产之后,余下财产在普通股股东之间,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需要在公司全部债务还清后才可以进行,否则各股东无权对剩余财产进行处理。另外经过股东大会全体成员的同意,可对分配比例做出适当的调整,允许和出资比例有一定的出入,但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财产分配无效。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标准顺序?

2. 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破产财产分配,又称为破产分配,是指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和

3. 财产分配顺序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继承编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继承编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由以上可知,父母子女或者是配偶,都是财产继承顺序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自己的兄弟姐妹外祖母等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一般先由第一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第一继承人不存在,才由第二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财产分配顺序

4. 财产分配顺序

法律分析:有一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财产分配顺序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或者协议继承优先,没有遗嘱继承或者协议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来,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财产分配顺序

6. 财产分配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7.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顺序

法律分析: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是: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公司的欠税;4、偿还公司的债务;5、将剩余的财产按出资额或其他分配方法分配给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顺序

8. 如何分配剩余财产分配权

法律分析:
剩余财产分配权是指在公司清算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股东享有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