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

2024-05-16 03:16

1.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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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公积金调整历来是苏州市民关注的焦点。日前,《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公布,办法规定,取消原公积金A、B、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

2.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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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缴纳说明一、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3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员工工资的20%,员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二、乙类计划中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其中养老占23%(单位15%,个人8%),医疗占5%(单位3%,个人2%),工伤占1%(单位1%),失业占1%(个人1%),生育占1%(单位1%)。

3.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04)

一、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普通专户的存款额,经个人申请,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可以补足医疗、养老专户的实际存款的差额。”二、删去第四十六条。三、删去第五十七条。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04)

4.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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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3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员工工资的20%,员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二、乙类计划中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其中养老占23%(单位15%,个人8%),医疗占5%(单位3%,个人2%),工伤占1%(单位1%),失业占1%(个人1%),生育占1%(单位1%)。应该有8是公积金。

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的新政策?

  园区公积金欲与市区接轨 新政全面解读(组图)
  新政调整:
  取消了原公积金A、B、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
  甲类综合保障计划

  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
  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提取报销比例由原来的约7.2% 增至16%;
  已动用原公积金账户购房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未动用过的员工可选择的优惠更多。
  乙类综合保障计划

  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原C类会员增加医疗个人账户);
  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16%;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调整原则: 新老账户管理模式
  调整原则:老人老账 老人新账 新人新账  新老账户管理模式
  老人老账老办法
  原公积金会员的老账户按老办法处理,对于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人员仍允许“可提可转”。
  老人新账过渡办法
  原公积金会员新缴纳的账户按过渡办法处理,个人的购房摊还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
  新人新账新办法
  新参保员工的新账户完全按照新办法处理,实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统一的制度模式。
  调整原因:现行园区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转移问题
  由于园区公积金“预筹积累、纵向平衡”的制度特点,长期以来与区外社保制度对接不畅,特别是2009年底国家社保转移新政策的出台,更加剧了会员的不满情绪。
  2 购房问题
  目前动用公积金普通账户购房只能购买园区内房源,并且不能享受优惠利率,广大会员对此反响一直十分强烈。
  3 产权问题
  现行公积金制度的账户设置产权关系不明晰,特别是办理关系转移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时侵犯了个人产权,会员一直反响强烈。
  (注:本文仅作参考,具体政策条例细则请以主管部门颁发的为主)
  调整类型:
  类型一: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甲类
  1 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选择一: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36%)存储额
  (1)可根据年龄规定选择提取原普通专户和住房账户存储额或按月摊还;
  (2)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补充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金额偿还贷款。
  选择二: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账户的住房账户
  (1)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
  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额可选择提取或者按月摊还;
  (2)按照《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 利率贷款政策,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 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情形一:正在动用公积金摊还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
  新政前:普通专户(36%)
  新政后:住房账户(16%) +特殊补充账户(14%)+养老补充账户(6%)=36%
  情形二:第一次房贷已还清,第二次动用公积金账户购房
  (1)可购房源扩大至苏州大市范围;
  (2)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有余额的,可按年龄规定选择一次性提取或摊还;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余额,可选择提取或摊还;
  (3)可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基金偿还贷款。
  类型二: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乙类(缴纳住房公积金)
  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1)可一次性提取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及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2)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
  (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完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类型三:新参保人员(乙类+住房公积金)
  (1)可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源;
  (2)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
  (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注:本文仅作参考,具体政策条例细则请以主管部门颁发的为主)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1 转移和提取

  2 购房范围:园区内放 宽苏州大市范围
  3  租房比例:约7.2%提 高16%
  园区公积金帐户入帐比例与苏州市区对比
  苏州市区社保
  总缴费比例 45%
  单位:34%
  个人:11%
  统筹帐户入帐 34% ---社会保险金
  个人帐户入帐 11%+住房公积金(16%-24%)
  园区公积金
  总缴费比例:44.2%
  单位:22.2%
  个人:22%
  统筹帐户入帐 4.2%
  个人帐户入帐 40%(包含养老、医疗、住房)(强制储蓄性质)
  园区公积金各计划缴费比例与市区比较表

  (注:本文仅作参考,具体政策条例细则请以主管部门颁发的为主)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的新政策?

6. 请问有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的问题

A类综合保障计划: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六大内容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医疗保健,一般三个帐户。 
一类保障计划缴费率

基金全面的员工贡献率是44.2%的月缴费基数,按22.2%,员工薪酬的比例由22%的比例。 

其中:

个人账户

(一)退休帐户:比例占员工自身的每月基本工资的2%。 

(二)医疗账户: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谁占基本工资的我每月的比例2%的员工; 35年至45岁之间,比重占我每月的基本工资的3%(含45岁); 45岁或以上,比重占我每月的基本工资的4%。 

(3)普通账户(住房公积金):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谁占基本工资的我每月的比例36%的员工;需要35年才能45岁(含45岁),其中,比例占我每月基本工资的35%; 45岁以上的,占基本工资的我每月比例34%。 

疾病补充保险的保费:从它的预扣税一般存款账户或医疗账户250万的“中心”参加基金成员的计划。 

 

公共统筹帐户

(4)社会统筹:比例占到了员工自身的每月基本工资的2.5%。 

(5)疾病(包括生育)保险统筹:比例占到了员工自身的每月基本工资的1.5%。 

(六)工伤保险计划:比重为0.2%,每月基本支付我的员工。 

 

由“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申请转移:第四章区域转账

第十七条会员向用人单位省级园区社会保险地区用人单位流动,应申请程序,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会员参加公积金A计划,它能够处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资金。按下列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申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a)转让。会员缴纳的基础上预计基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月数额,根据苏州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的计算比例。扣除社会统筹基金的资金量后计算的总已经占了,自己的养老基金账户,普通账户中扣除,然后应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参加A,B基金,医疗保健计划成员帐户存款,可视化到政策的区域社会保险的规定,对相应的转移。 

住房公积金转账(三)。一个计划的成员参与所需的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住房公积金根据苏州推算比例支付的金额转移。从他们的公积金普通账户存款转移所需金额中扣除。 

(四)计划的成员参加,由于使用普通存款账户购买的,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过程中,其普通存款账户不足抵扣金额,则差额应补自己的现金,办理手续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之前。 

从雇主第十八条会员向全省用人单位以外的园区流动,按照相关程序第十七条转让第一款规定也应第十七条(一)项规定,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款,而预计募集资金转出。后

第十九条会员17日,由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办理18个州,还有一个个人账户余额和应暂时封闭。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账户管理规定”第23条,第24条的有关规定第25条,经批准后,本金和其个人帐户的利息一次性提取存档。 

 
公园基金买盘的房源基本上都是在公园,但公园也可以购买非住宅房屋,但许多限制。这提供了诅咒的人。见“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资金实施细则”。

7. 苏州园区工业园的公积金政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款(一)、(五)、(六)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均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除外。
对职工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公积金中心可以在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留存一定的金额。还清全部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除

苏州园区工业园的公积金政策

8.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提取

回家务农,苏州工业园公积金还可以一次性提取吗?笔者告诉你—NO
笔者今天(2010-1-5)去了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园区国际大厦三楼),由于最近离职了,在身无分文的条件下,想把公积金取出来好回家过年,结果去了后得到了一个很震惊的消息,回家务农的打工一族不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了!(笔者是园区A类公积金,在苏州工作将近四年)
什么?回家务农不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了?是的,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三楼公积金办理大厅里人山人海,看到大家都是满脸愁云,手上都拿着一张文件似的纸,都在议论着什么,我赶紧去服务台拿了一张,文件内容如下图:

文件上最终的意思是说在2010-1-1后回家务农的外地人不能一次性提取园区公积金了,这可怎么办,急坏了笔者。本来平常借的一些外债还等着取公积金还呢,这下可好,麻烦大了,过年回去都成问题了。
再仔细看看,说是国务院下达的《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还有一个所谓的视频会议通知,从2010-1-1起,园区公积金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社保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所谓的领取年龄,是什么时候啊?难道是我六七十岁的时候?就算是我不一次性提取,选择转移公积金到家乡,家里有这样提供社保的单位接收我吗?迷茫!再说我现在都准备回家做生意了,我在月生活费都不能很好解决的情况下,还能继续续交公积金到满足拿退休金的时候吗?再说到那时的钱还值钱吗?“小时候七分钱一斤的盐,现在都一块五了,翻了将近二十多倍”这是在现场议论时一位大哥说的,很有道理,就能保证不会贬值吗?我还靠这些钱养老吗?几万钱存到银行一年利息是多少,算算肯定亏的是我们这样的普通工薪百姓。
服务厅里一大群人围着服务台的两个工作人员,都在想为自己讨个说法。大家都是在刚放完元旦假就过来的,有的还是特意大老远拿着从家里元旦前刚签好的回家务农证明,不辞辛苦地坐着火车过来,想取了公积金,各作各的打算。从谈话旁听中得知有几位大哥都是在苏州工作了七八年了,公积金里少说也有七八万了吧,他们说白天工作晚上加班的日子对于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一毕业就来苏州了,说得意义大一点就是把青春都贡献给了苏州,过着差不多每月月光的生活,到头来得到了什么?
我们找到了服务台的工作人员理论,问在元旦前为什么没有任何关于这件事的提前通知,她们说她们也是从12月30号才从领导那才知道的,那我想,难道那些在12-30之前几天的人的提取手续也不办了吗?这样对于我们后面来办的人公平吗?连一个过渡的措施都没有,只是说你的公积金不能取了,那接下来我们可以做些什么,什么都做不了。问工作人员,她们的回答是现在这个是暂行办法,说国家还在研究,说是会出来一套对不同人群的公积金提取解决办法,那有没有红头文件呢,工作人员含糊搪塞,看样子是拿不出来,或许还要他们的领导才做得了主。那既然是国家出台的政策,应该在中央电视台或者苏州本地电视台有播出啊,问大家有谁看到过这相关新闻,大家都矢口否认。这就奇怪了,国家出台的政策有这么仓促的吗?后续办法都没考虑好,就先出来执行了。打个不好听的比喻,难道一个人在没确定是不是犯罪之前,先关他个几年,等法庭研究出来后,再告诉他要关到什么时候吗?那我们要等到何时才是尽头,都盼着这点钱拿回去用在刀刃上。
我们一群人怂恿着一个大哥给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打了个电话,说是给焦点访谈提供一个新闻线索,一个关系到苏州工业园区三百万外来人口中两百多万需回家务农人的利益问题,说明原由,或让栏目组帮忙查一下国家的这个政策消息是否属实(因为很多人都认为这有可能是苏州市政府自作主张),请他们过来关注采访一下,电话那头说是先记录新闻线索情况,十天内会给出是否采访答复。
大家都是一条心要把公积金取出来,看到帖子的朋友请互相转告这个消息,如果是园区工作的外地人,又想通过回家务农提取公积金的朋友,请务必抽时间去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看看,叫上其他朋友一起来声援,和大家一起向管理中心讨说法,这可是关系我们辛苦劳动得来的利益问题。请互相转告或帮忙转帖,让越多人知道越好,别搞得我们外来务工者还蒙在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