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可以私下个人之间买卖吗?合法吗?

2024-05-04 14:53

1. 黄金可以私下个人之间买卖吗?合法吗?

可以的,只要你不卖出国外去就不犯法黄金回收这个生意呢,简单来说就是低收高卖,和收废品的生意是一个道理,只是物品不一样核心的三个点,按流程排列一,获客,也就是找客户,找有黄金的客户,找需要卖黄金的客户二,检验,就是有了客户,要会检验真假,判断出物品的实际价格三,出货,客户有了,也收到货了,要把收来的货及时高价变现,才能保证利润这个生意的基本原理大体在百度上搜一下都知道,如何快速入行,拜师是快速进入这个行业的最低投入方法,少走弯路,避免踩坑。创业初期,通过师傅的渠道快速了解这个生意,说白了,就是在投入资金之前,你要了解这个行业全貌,比如说资金投入成本,收货风险,出货渠道,等等这些了解完了又觉得实在不适合你,大不了也就是亏个学费,总好过自己瞎摸索收到假货强的多。这个行业用一句话概括是最简单的,“假传万卷书,真传一句话”一个行业的信息壁垒,技术壁垒

黄金可以私下个人之间买卖吗?合法吗?

2. 私人可以交易黄金吗??

你是不是指投资黄金,现在很多大银行都有了黄金业务,实物黄金纸黄金都有。

要是实物黄金的话法律没明确规定,私人不得持有黄金。也就是说可以私人买卖黄金。

且实物的黄金交易现在只有在上海开通了 

参考:
目前,国内投资黄金的渠道主要有三个: 1.实物黄金,包括金条、金币。做实物黄金投资,须全额付款,且只有金价上涨,才有盈利机会。 2.“纸黄金”,指一些银行机构推出的记帐式黄金买卖,也须全额付款,而且没有实物交收。只能做看涨方向。 3.延迟交收黄金。以较少比例的预付款方式买卖现货黄金,暂时不提货,付清余款可以交收黄金实物。可以做看涨,也可以做看跌方向。如“西汉标金”就是这类交易的代表。

3. 个人买卖黄金合法吗?

个人买卖黄金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另处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追回实物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者转让金银原材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警告,或者追回已配售的金银。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直至停止供应。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金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五)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将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
(六)违反本条例第五章有关金银进出国境管理规定或者用各种方法偷运金银出境的,由海关依据本条例和国家海关法规处理。
(七)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收兑。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单位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已构成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二章 对金银收购的管理
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第九条
从事金银生产(包括矿藏生产和冶炼副产)的厂矿企业、农村社队、部队和个人所采炼的金银,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
前款所列生产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金银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销售和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将回收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使用金银的单位将回收的金银重新利用的除外。
第十一条
境内机构从国外进口的金银和矿产品中采炼的副产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留用的或者按照规定用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金银以外,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
第十二条
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
第十三条
一切出土无主金银,均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熔化、销毁或占有。
单位和个人发现的出土无主金银,经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除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外,必须交给中国人民银行收兑,价款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
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国家机关依法没收的金银,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或者以其他实物顶替。没收的金银价款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个人买卖黄金合法吗?

4. 个人可以买黄金吗?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个人必须开通黄金账户才可以购买实物金条。你可以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综合类会员开通 也可以选择上海黄金交易所的 金融类会员开通 。开通之后 就可以申请交割提取实物金条 。拓展资料: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中国唯一合法从事黄金交易的国家级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社团法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建立,使中国的黄金市场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一起构筑成中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为中国黄金市场的参与者提供了现货交易平台,使黄金生产与消费企业的产需供求实现了衔接,完成了黄金统购统配向市场交易的平稳过渡。开户要求:凡属国内热衷或需求黄金、铂金和白银实物与投资投机的机构及人员均可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开户要求由会员协助办理开户手续。须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海黄金交易所(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4)一般纳税人证明(一般纳税人企业需提供,不是均不需提供)(5)法人代表身份证(6)指令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各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正确填写《客户须知》、《黄金现货委托代理交易协议书》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并签字盖章。由会员报上海黄金交易所审批备案。把开户保证金壹万元打入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理帐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生成客户交易代码,开户完成。上海黄金交易所为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上海黄金交易所对客户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资金的划转有着严格控制。上海黄金交易所其基本职能:(一)提供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二)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三)组织、监督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结算、交割和配送。(四)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五)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

5. 个人可以随便买金砖吗

可以个人是可以进行购买实物黄金,银行、珠宝店都是可以购买黄金实物产品。当然了,这里指的珠宝店不是金饰,而是金条、金砖等实物黄金。银行大堂就存在摆放不同克数的金条商品,想购买直接办理即可。

个人可以随便买金砖吗

6. 私人可以大量购买黄金吗

法律分析:若取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是可以购买的。金银的收购都是由中华人民银行统一办理,未经中华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个人和任何单位是不得收购金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7. 个人手上的黄金实物可以自由买卖吗?

黄金实物可以自由买卖。实物黄金,如买黄金纪念品当然要算实物黄金投资,但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实物黄金投资,只能算是有纪念性意义的黄金制品。真正投资的意义在于其纪念性和收藏性,纪念性黄金,像中国人民银行发生的熊猫金币,加拿大国家银行发通发行的枫叶金币在发售的时候就对其纪念性、收藏性在价格上有了充分的体现,如果只按含黄金重计算其发售价格应该低一倍以上,纪念性黄金制品的流通和交易只能在收藏市场体现价格,也是随收藏市场的兴衰沉浮涨跌,有句俗话界定收藏品时这样说收藏。黄金变现可以在银行办理回购业务,或去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机构进行黄金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第十二条 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第十三条一切出土无主金银,均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熔化、销毁或占有。单位和个人发现的出土无主金银,经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除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外,必须交给中国人民银行收兑,价款上缴国库。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凡需用金银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使用金银的计划,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供应。中国人民银行应当按照批准的计划供应,不得随意减售或拖延。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外商,订购金银制品或者加工其他含金银产品,要求在国内供应金银者,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予以供应。第十七条 使用金银的单位,必须建立使用制度,严格做到专项使用、结余交回。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不得把金银原料(包括半成品)转让或者移作他用。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个人手上的黄金实物可以自由买卖吗?

8. 黄金可以私人买卖么?

个人买卖黄金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另处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追回实物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者转让金银原材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警告,或者追回已配售的金银。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直至停止供应。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金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五)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将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
(六)违反本条例第五章有关金银进出国境管理规定或者用各种方法偷运金银出境的,由海关依据本条例和国家海关法规处理。
(七)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收兑。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单位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已构成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二章 对金银收购的管理
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第九条
从事金银生产(包括矿藏生产和冶炼副产)的厂矿企业、农村社队、部队和个人所采炼的金银,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
前款所列生产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金银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销售和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将回收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使用金银的单位将回收的金银重新利用的除外。
第十一条
境内机构从国外进口的金银和矿产品中采炼的副产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留用的或者按照规定用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金银以外,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
第十二条
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
第十三条
一切出土无主金银,均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熔化、销毁或占有。
单位和个人发现的出土无主金银,经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除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外,必须交给中国人民银行收兑,价款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
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国家机关依法没收的金银,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或者以其他实物顶替。没收的金银价款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