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配偶还有效吗

2024-05-02 07:14

1.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配偶还有效吗

有效。夫妻离婚后保险受益人还有效。夫妻离婚后,受益人是谁,仍旧是谁,而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产生影响,如果对此有所介意的话,那么可以携带好被保险人身份证件、新受益人身份证件、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等资料在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如果不介意的话,也可以不予更改。当然,即便是变更受益人,新受益人也应当和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关系才行。【拓展资料】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具体有几种情况:1.当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即被保险人;也可能是第三者。2.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也可能是被保险人,或者是第三者。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以更换受益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配偶还有效吗

2.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配偶还有效吗

当身故受益人为仅仅指定了身份“配偶”时,离婚后,先确定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否为同一人时,再根据事故发生时与被保人的关系来确定受益人。
当投保人和被保人都是同一人时,受益人就是现任,不是原配偶;当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人时,受益人还是原配偶。
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即使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可能享受保险赔偿金。变更受益人一般由被保险人提出,或者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之后由投保人提出,经过保险公司在保单上批注或者出具批单之后即可生效。
根据最高法关于《保险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那么这种情况,保险金就被当做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配了。
一、如何预防离婚时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
(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好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三)对购买的高档物品要保存好票据。
(四)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寻找证人。
(五)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六)了解对方账号,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
二、保险受益人的概念
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投保人,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的第三人。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是,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往往极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保险法》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3.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配偶还有效吗

关于离婚后是否可作为原配偶之受益人的问题,通常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即使离婚,仍可作为原配偶之受益人。理由是,受益权来源于保险合同之指定,并非源于双方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的不存在,不应当影响原配偶的受益权。再者,被保险人(本文中被保险人即原夫,下同)指定受益人时出于自愿,在离婚后未对受益人加以变更,可侧面证明被保险人并无更换受益人之意。
 
 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婚后,原夫或原妻不能作为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理由是:其一,夫妻离婚以后,在法律上已不具有夫妻关系,因此,原妻已不再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我的妻子”,所以不能作为受益人。其二,原则上,受益人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夫妻离婚之后,双方的姻亲关系解除,原妻对原夫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不能作为受益人。
 
 这两种观点均有可商榷之处。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配偶还有效吗

4. 夫妻离婚后保险受益人

离婚对于指定保险受益人有没有影响呢?当然有影响,而且影响非常大。

5. 离婚以后保险受益人怎么处理

离婚保险受益人变更,需以投保人的意愿为主,如果保费是投保人拿自己的个人财产缴纳的,那么,投保人有权变更保险受益人为他人;如果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缴纳,那么受益人变更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存在不同意见,则可能需要法院宣判。
二、变更保险合同程序怎么走
保险合同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以法定的形式,对除保险标的更替以外的保险合同的内容所作的修改或补充。例如:增减保额和保费,延长或缩减保险期间,修改保险责任范围等。
我国保险法第21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的约定,可以归结为当事人约定、受益人约定和其他事项约定三个方面,所以,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当事人变更、受益人的变更和内容的变更。
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
1、投保人向保险人及时告知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况;
2、保险人进行审核,若需增加保险费,则投保人应按规定补交,若需减少保险费,则投保人可向保险人提出要求,无论保险费的增减或不变,均要求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
3、保险人签发批单或附加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离婚以后保险受益人怎么处理

6. 离婚后保单受益人可以为原配偶吗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为原配偶还有效,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不会因为婚礼关系的改变而发生变动,受益人也不会因为婚礼关系的改变而自动改变,当然,合同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
一、离婚后前夫成老赖对孩子有影响吗
父母离异,一方是老赖是否会影响孩子,具体看孩子有多大,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话,还是有一影响的。因为离婚并不会改变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身份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如果一方是老赖会被限制高消费,从而导致孩子不能读贵族学校之类的。如果孩子已经成年的话,则没有很大的影响。
二、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房屋?
男、女双方如果办理离婚后,想重新进行房产分割的话,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对离婚协议已经分割的房屋重新分割的: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即产生效力。此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想要重新对于已经处理的房屋进行分割,可以重新书写财产协议,写清目前房屋归谁所有即可。2、对离婚协议未涉及的房屋进行分割的:因为离婚协议中并未涉及房屋的分割,因此如果房屋系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此时房屋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双方若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意见的话,也是通过书写财产协议的方式进行,写清房屋归谁所有。当然,以上两种情形,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意见的话,只能通过起诉至法院的方式解决。
三、孩子的探视权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孩子的探视权不可以强制执行。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法定权利。探视权作为法律上的权利,因为它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也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和孩子之间基于血统关系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改变。因此,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探望权不能有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以要求被执行人协助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7. 保险受益人离婚要怎么处理

实践中,受益人的指定一般都是由保险格式条款提前拟定,由投保人或者受益人进行选择,有的保险单在受益人这一栏是选择题,列明父母、子女、配偶等,由投保人打勾。这种规定不够明确,身份关系一旦发生变化,就会产生争议,比如离婚。
最新出台的《保险法解释三》第九条对此情形进行明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就是说,丈夫为自己投保,丈夫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写的是配偶,一旦再婚,受益人就是现任妻子,不是原配。妻子为丈夫投保,丈夫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配偶,一旦经历再婚,受益人依然是原配。
一、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法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
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保险受益人离婚要怎么处理

8. 离婚后的保险法定受益人是谁

所谓保险的法定受益人,就是指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时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来作为保险受益人。
而法定继承人一般是有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情况下,会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均等来进行分配。
不过大家需要注意,无论离婚与否,法定受益人的架构是不会变的。还是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是夫妻在离婚之后就没有配偶了,所以若在离婚之前的法定受益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的话,那在离婚之后,法定受益人就应该只有子女和父母,没有配偶。而如果没有子女或者父母已经去世的话,那离婚之前的法定受益人是配偶,离婚后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具体规定
1、子女不足2周岁;“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孩子已满8周岁;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