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如何不记如营业外收入?

2024-05-10 06:47

1. 政府补助如何不记如营业外收入?

1.政府补助无论是根据新准则还是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还需要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又何苦?
3.如果计入费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别人都不做,就算做了也是犯法的,谁又会来告诉你?尤其是政府补助这块,发放补助时,财政可能都跟税务打过招呼了,你又何必找霉倒?
4.其实这不叫避税,这叫明显的偷税,抓到了补税,罚款,滞纳金一个都少不了。

PS:那你得跟帮你上市的审计人员商量,再跟相关的部门商量,这是违反准则、财务制度和税法,都得商量好。。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政府补助如何不记如营业外收入?

2.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3. 以前年度有一笔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了,现在调回去,营业外收入成负数怎么处?

这是应该以前还没有通过审核,当时就不应该确认收入,现在只能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如果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可以作如下账务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行存款;如果你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作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红字),贷:营业外收入(红字)。##这是应该以前还没有通过审核,当时就不应该确认收入,现在只能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如果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可以作如下账务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行存款;如果你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作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红字),贷:营业外收入(红字)。##这是应该以前还没有通过审核,当时就不应该确认收入,现在只能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如果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可以作如下账务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行存款;如果你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作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红字),贷:营业外收入(红字)。【摘要】
以前年度有一笔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了,现在调回去,营业外收入成负数怎么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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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有一笔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了,现在调回去,营业外收入成负数怎么处?

4. 政府补助退回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退回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成本的,应当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与资本法。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收益法又有两种具体方法:总额法与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并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要求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之所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因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政府补助,形成经济利益流入的组成部分,但由于是无偿的,又不符合销售收入或提供服务收入的确认条件,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者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频道。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政府补助退回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5. 我公司应该收到的财政补贴收入,但在当年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当年不做处理,在实际取得财政补助收入的当年度,区分具体用途、性质和使用情况进行财税处理。
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原则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选择性处理:冲减资产或递延确认收益;资产载体消失,余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补偿后期,递延确认;补偿当期,计入损益或冲减成本;补偿前期,直接计入损益或冲减成本。

 综合以上两个会计处理来看,只在财政补助实际已取得的当年,冲减成本或计入损益。已购进的资产或已发生的费用正常入账,也没有要求将应取得的财政补助与实际补助的对象资产或对象费用,在时间上一一对应而要求追溯调整。因此,会计上是按已取得年度处理。

 财政补助不同于一般经济交易的收入,是否符合条件,或补助条件是否发生变化,一般不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能够确定的,主导权和确定权主要在政府一方,经济利益流入的时间和金额均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所以,按实际已取得财政补助年度进行处理,合理合规,即符合会计准则处理要求,也符合税法上所指的取得。 

 以下接着完整介绍一下财政补助的一些基本处理要求。

(三)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以上补助形式比较常见,会计上按不征税收入处理。如要纳税调整,只是时间性差异。

(四)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与税法相同。

(五)财政贴息。1、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的,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两种方法】一是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二是按照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

我公司应该收到的财政补贴收入,但在当年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6. 政府返科技三项经费,请问会计分录,如果计入营业外、政府补贴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吗?谢谢!

  这个属于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递延收益”。
  若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若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或者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或者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 会计中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是否最终都入“营业外收入”?

1、企业收到政府补助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账务处理是进营业外收入科目。
2、具体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3、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 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会计中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是否最终都入“营业外收入”?

8. 收到政府补贴账务处理

法律分析:收到政府补贴账务处理分为不同的情况。如果收到的补贴是用于和资产有关的,则计入递延收益项目,按照资产使用的年限每年对其进行确认,要写明收到时的数额,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如果收到的补贴是和收益有关的,若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者损失,则先计入递延的收益,并且在确认相关的成本费用或者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一)政府补助的确认。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二)政府补助的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