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审计准则的区别?

2024-05-19 00:26

1. 新旧审计准则的区别?

  财政部发布的新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针对新旧审计准则做对比讲讲新旧审计准则的区别。
  一、框架结构对比

  原准则共六章二十六条,新准则扩充到七章三十七条。新准则取消了原第二章“一般原则”这一较为模糊的概念,代之以“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一章,并新增了第六章“解除业务约定”。

  二、制定目标对比

  新准则将其中“会计报表审计”改为“财务报表审计”,这是新准则的一项重要改动,体现了制定新准则的基本目的;在其他准则中也都遵循了这一变化。因为会计报表不等于财务报表,原准则中所指的“会计报表审计”其实是财务报表审计,而非“会计报表审计”。

  三、适用范围对比

  原准则主要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时,检查和报告违反法规行为的责任和做法。但同时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而新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本准则不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接受专项委托审计并报告被审计单位遵守特定法律法规的业务。”明确了不适用的情况,即专项委托审计。

  四、基本概念——“法规”与“违反法规行为”

  原准则第二条对“法规”作出了定义,是指“除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之外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新准则第三条则定义了“违反法规行为”:是指被审计单位有意或无意地违反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这里有必要对“法规”的定义作些说明。

  关于“法规”的定义,主要考虑到: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是财政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属于法规的范畴。而在英、美等国,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属于民间颁布实施的行业规则,不属于法规范畴。因此,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在界定违反法规行为定义时将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排除在违反法规行为中的“法规”之外,考虑的就是要与国际惯例统一,这一点对于理解违反法规行为的含义非常重要。

  此外,违反法规行为和错误与舞弊是有区别的。被审计单位在编制和出具会计报表的过程中,如果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就将此界定为错误与舞弊;相应地,如果违反了除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之外的法规诸如公司法、税法或者证券法,注册会计师则将其界定为违反法规行为。

  最后总结从新旧准则的比较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新准则增强了易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在写作体例、文字表达、逻辑性、一致性方面针对中国文化、思维和表达的习惯,做了必要改进。对相关条款的解释进行了修改,更具严密性,便于行业会员正确理解和运用,也便于行业与社会公众的交流和沟通。

新旧审计准则的区别?

2. 审计准则和审计标准的异同是什么

1100-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1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2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3预期使用者:是指预期使用鉴证报告的组织或人员。责任方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但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
4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5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记录或责任方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6证据的充分性:是对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证据的适当性是对证据质量的衡量,即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7鉴证业务风险:是指在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提出不恰当结论的可能性。
8重大错报风险:是指鉴证对象信息在鉴证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9检查风险:是指某一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
10鉴证业务要素,是指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
1101号—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1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通常是指项目合伙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当审计准则明确指出应由项目合伙人遵守的规定或承担的责任时,使用“项目合伙人”而非“注册会计师”的称谓。
2财务报表:是指依据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被审计单位历史财务信息作出的结构性表述,包括相关附注,旨在反映某一时点的经济资源或义务或者某一时期经济资源或义务的变化。相关附注通常包括重要会计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释性信息。财务报表通常是指整套财务报表,有时也指单一财务报表。整套财务报表的构成应当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确定。
3历史财务信息:是指以财务术语表述的某一特定实体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来自特定实体的会计系统,反映了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经济事项,或者过去某一时点的经济状况或情况。
4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或者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就被审计单位性质和财务报表目标而言,采用的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编制基础。
5通用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6特殊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包括计税核算基础、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等。
7管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执行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在某些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包括部分或全部的治理层成员,如治理层中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或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兼经理)。
8治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治理层的责任包括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在某些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可能包括管理层,如治理层中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或业主兼经理。
9错报,是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与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当列示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之间存在的差异。错报可能是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的。
10合理保证,是指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提供的一种高度但非绝对的保证。
11审计风险,是指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12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重大错报风险分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由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两部分组成。
13固有风险,是指在考虑相关的内部控制之前,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某一认定易于发生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的可能性。
14控制风险,是指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某一认定发生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但没有被内部控制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的可能性。
15检查风险,是指如果存在某一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为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实施程序后没有发现这种错报的风险。
16职业判断,是指在审计准则、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和职业道德要求的框架下,注册会计师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和经验,作出适合审计业务具体情况、有根据的行动决策。
17职业怀疑,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一种态度,包括采取质疑的思维方式,对可能表明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的迹象保持警觉,以及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慎评价

3.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体系是什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

  (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

  (三)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体系是什么?

4. 审计原则是什么

审计原则是指导审计工作的基本理论,是组织审计工作、处理审计事项所必须遵循的规律。无论进行任何审计都必须全面的贯彻各项审计原则,才能实现其审计职能和发挥审计作用,圆满地完成审计任务。
审计原则是指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时应遵循的法规和标准。

5. 实施新审计准则的目标是什么

审计准则作为规范审计人员行为的规范,同时也是判断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准绳。

(1)制定、实施审计准则,可以为规范和指导审计工作提供依据,有助于审计工作规范化的实现。 
(2)制定、实施审计准则,为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从而有助于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3)制定、实施审计准则,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结果的信任。 
(4)审计准则的制定、实施,有助于维护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的正当权益,使得他们免受不公正的指责和控告。 
(5)制定、实施审计准则,有助于推动审计理论的研究和审计人才的培养。 
(6)制定、实施审计准则,有助于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审计事业的国际化。

实施新审计准则的目标是什么

6.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体系如何?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

  (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

  (三)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7. 新审计准则

新审计准则是在2010年11月发布的,以中注协名义起草,由财政部印发的,文号是财会[2010]21号,共修订了38项审计准则,废止了原财会[2006]4号文颁布的35项审计准则。
新修订的38项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分别是:CSA 1101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CSA 1111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CSA 1121 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CSA 1131 审计工作底稿 ;CSA 1141 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CSA 1142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CSA 1151 与治理层的沟通 ;CSA 1152 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CSA 1153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CSA 1201 计划审计工作 ;CSA 1211 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CSA 1221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CSA 1231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CSA 1241 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CSA 1251 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CSA 1301 审计证据 ;CSA 1311 对存货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CSA 1312 函证 ;CSA 1313 分析程序 ;CSA 1314 审计抽样 ;CSA 1321 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CSA 1323 关联方 ;CSA 1324 持续经营 ;CSA 1331 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CSA 1332 期后事项 ;CSA 1341 书面声明 ;CSA 1401 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411 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CSA 1421 利用专家的工作 ;CSA 1501 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CSA 1502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CSA 1503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CSA 1511 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CSA 1521 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CSA 1601 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3 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4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CSQC 5101 质量控制准则

新审计准则

8. 新审计准则

法律分析: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报告的专业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 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本准则中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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