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应包含什么?

2024-05-06 02:27

1. 档案管理制度应包含什么?

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档案工作,加强对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一. 公司的档案范围1. 企业行政文书档案。包括法规性文件;各种合同及协议书;会议文件;
、规划和
;有关干部的任免、奖励和处分、调配人事材料;
、人事档案等。2. 企业管理档案。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各种指标类定额类文件、企业管理方面的各种市场信息、劳动工资档案,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名册,产品质量、用户档案等。3. 企业技术档案。包括技术研究档案、产品档案等。4. 
档案。包括
档案、会计帐簿档案、
档案等。5. 企业业务档案。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等。6. 企业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等。
   二、公司档案管理体制1. 公司档案管理机构: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各类档案(
除外)。2. 公司指定专人分管公司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三、立卷归档制度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各业务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各档案室集中保存。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以及工作日记、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3.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3.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3.4.工程项目,科研课题,鉴定,
后,三个月内归档。4.归档要求4.1.材料完整齐全。4.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4.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4.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4.5.由档案部门对业务部门加以指导,协助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5.部门归档要求5.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5.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5.3.一个客户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5.4.贸易档案与往来函件分开放,贸易档案分笔次按各自的发票流水号放在文件袋里。5.5.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6.档案室在收到业务部门的归档和各类文件后进行分流排列编日,作进一步的整理和局部调整等。7.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四、档案管理工作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2.档案保管:
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五、档案利用工作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
,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
、借阅方式、数量、期限。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3.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向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档案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政策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市场信息等。4.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企业档案
。

档案管理制度应包含什么?

2. 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有哪些

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个可以描写具体有哪些制度,第三个可以描写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一、职责1、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公司(含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处和部门三级管理制度。2、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管理处经理、部门主管分别负责公司、管理处和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分别对公司、管理处和部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及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其它文件进行管理和控制。所有档案立卷、归档后分别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管理处统一实行管理。3、公司财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其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管理和控制。二、管理内容与方法1、立卷归档公司应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⑴证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监审证,以及公司开办、年检、变更等有关资料。⑵规章制度:包括公司制定和修改的全部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⑶行政资料:包括公司内部文件、总公司与各管理处往来文件,公司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往来公文、公函、批复等文件,公司与其它公司、单位和个人业务往来文件,公司发出的决定、通报、纪要、重要通知、会议记录等。⑷合同资料:包括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及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⑸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公司工程技术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施工图纸、设备资料等。⑹照片、声音资料:包括反映公司发展历程和重大活动的有关摄影、录音、录像、光盘资料。⑺其他需归档的文件资料。管理处应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⑴公示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监审证等有关证照资料,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资料。⑵规章制度:包括公司和管理处制定和修改的全部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⑶客户资料:包括客户综合、汇总资料等。⑷物业资料:包括物业项目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包阿姨那个等技术资料;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包括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包括物业服务所需的其它资料。⑸服务资料:包括客户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征求客户物业服务建议意见记录、住宅装饰装修巡查记录、客户缴费收费统计、记录等客户服务资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养护记录、共用设施设备巡查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突发设备故障演练记录等工程服务资料;包括秩序维护各岗位询查检查登记记录、安全防范监控记录、安防设施巡查检查记录、车辆机动有序通行和停泊记录、治安和安全防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记录等秩序维护服务资料;包括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记录、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消防安全控制记录、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记录等消防安全服务资料;包括物业公共区域清洁保洁工作记录、清洁保洁巡查检查记录、清洁卫生消毒消杀记录等清洁保洁服务资料;包括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资料等。⑹行政资料:包括公司内部文件、总公司与各管理处往来文件,管理处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往来公文、公函、批复等文件,管理处与其它公司、单位和个人业务往来文件,管理处发出的决定、通报、纪要、重要通知、会议记录等资料。⑺照片、声音资料:包括反映管理处发展历程和重大活动的有关摄影、录音、录像、光盘等资料。⑻其他需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部门应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管理处各部门应根据管理处应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结合各自物业服务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认真做好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台账,并及时立卷和送交管理处归档管理。部门因物业服务工作需要建立的档案,其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由各部门主管负责管理和控制。客户资料,包括客户服务资料(如通知、合同、协议等)、客户装修资料等由客户服务部分户立卷和归档,其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由客户服务部主管负责管理和控制。2、立卷归档要求⑴各类文件应分别立卷,按年、按类装订成册;⑵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底稿等应归案在一起,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⑶立卷归档的文件应便于查找;⑷文件有标题的,应在目录中列上标题。无标题的,应根据文件内容拟定标题,并标上方括号以示立卷人加的标题;⑸案卷封面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清楚,对破损文件应加以裱糊;⑹照片、声像、磁盘档案需用文字标明内容、时间、地点。3、档案的使用⑴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借阅档案,应经查阅人、借阅人主管领导批准;⑵查阅、借阅档案,要填写查阅、借阅登记簿,查阅、借阅后应及时归还。查阅人、借阅人对所查阅、借阅的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得抽换、涂改、勾画、拆散和转借,不得擅自复制;⑶外单位借阅、查阅公司档案(含管理处档案、部门档案),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4、档案销毁⑴档案保存期限,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专业性档案(如财务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客户档案等)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制度执行;⑵对超过保存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⑶销毁档案时,应认真清点,由2名以上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指定。销毁后,由销毁经办人和监销人员在销毁记录上签字;⑷对已销毁文件,应制定目录清册存档。5、档案管理⑴公司、管理处应建立档案登记、统计制度。档案收进移出、销毁必须在流水帐簿上登记;⑵档案管理人员离职或调职,必须与接任人员办理移交手续;⑶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档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平时注意档案的保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⑷档案管理应注意防火、防霉、防盗、防虫、防鼠、防光、防潮、防尘等工作;电子存档应注意防病毒、防磁、防潮、防挤压,并注意温度适宜;⑸立卷的档案应分类放入档案盒存放。6、档案移交⑴由部门负责管理的档案不移交,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处定期对部门负责管理和控制的档案进行检查;⑵由部门负责按年度立卷、归档的档案资料,部门应在每个自然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将立卷、归档的档案资料交该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和控制;⑶负责管理、控制和保管档案的员工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有关档案资料按要求整组卷后,与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一同进行档案移交,移交给本部门负责人或接岗人;⑷档案移交时,移交人应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按清单核对交接,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公司行政人事部或管理处各执一份。三、责任员工违反档案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视情节轻重依据《员工手册》给予处罚:1、损坏、丢失公司档案的;2、擅自提供、销毁公司档案的;3、涂改、伪造档案的;4、不按制度立卷、归档或不按期移交档案的;5、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档案损、损毁的;6、其它严重影响档案立卷、归档和管理的。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2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选配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事干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档案工作应遵循五大原则,即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方便利用、安全保密。各单位人事干部主要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查(借)阅等档案利用工作,负责接交的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非专职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事宜。一、档案内容档案材料主要涉及干部职工工作及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供组织考察的各类资料,包括十大类:一是履历类材料,二是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三是考核鉴定,四是学历学位、职称、论文、培训,五是政审、审计类,六是党、团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八是处分材料,九是工资、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职级并行、出国(境)审批,十是报到(派谴)证、计生材料。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接交。收集档案材料时应确保收集材料属归档范围,确保收集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完整。具体要求:①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②档案材料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公文用纸,用黑色的中性笔填写(或打印);③属成套材料的,必须头尾完整。经鉴别,符合归档范围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续送交档案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未及时移交的档案材料,档案室不再接收。三、档案利用档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严禁拍摄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取证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印。查(借)阅档案一般要求2名以上共产党员按程序申请,由档案室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严禁个人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由借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限期归还,不得转借。查档(含复制、摘录)程序:查阅单位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档案室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干部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审批后的《查阅档案审批表》到档案室办理。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档。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7月11日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一、文书类1.党群组织工作文件材料1.1本村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村“两委”联席(班子)会议记录永久1.2本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1.3本村党组织关于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上级批复、通知、决定等材料永久1.4本村党务干部任免、分工、考察、奖惩等材料永久1.5本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的请示、批复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决议、上级批复等材料永久1.6本村党员教育培训、组织活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方面的计划、总结、会议(活动)记录、请示及上级的批复永久1.7本村发展新党员,党员转正、延期、退党,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方面的材料永久1.8本村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的决定、纪要、报告等材料(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30年1.9本村党组织、党员名册和年报表永久1.10本村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通知书存根永久1.11本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清单、票据等永久1.12本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审批表,名册及各种事迹材料(1)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2)受到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1.13本村党员违法违纪的有关材料,处理意见和上级决定、批复等材料(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1.14本村纪检、党风廉政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30年1.15本村开展政治思想、形势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计划、总结等有关材料10年1.16本村共青团组织发展、换届选举材料,团员名册、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团费缴纳、年度统计表等材料永久1.17本村团代会通知、议程、代表名单、开幕词、报告、决定、选举结果、闭幕词等材料永久1.18本村团组织、团员获得表彰奖励及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请示、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1.19本村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名单、议程、开幕词、报告、决议、闭幕词、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1.20本村工会干部任免的请示、批复,会议记录,工会干部、会员名册及统计年报表等材料永久1.21本村妇代会换届选举等材料永久1.22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统计表等材料永久1.23本村独生子女证申请表,育龄妇女生育多胎的申请表、审批表及超生调查报告、汇报、处罚决定等材料永久1.24本村村民婚姻状况证明存根等材料永久1.25本村五好家庭、敬老爱幼模范、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的材料30年1.26上级发布的本村民兵工作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1.27本村普通民兵、基干民兵登记表和花名册永久1.28本村兵役登记材料,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情况登记表永久2.村务管理文件材料2.1本村村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2.2本村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2.3本村村史、组织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2.4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票、选举结果、干部任免等材料永久2.5本村各类工作的请示、报告、汇报及上级的批复等材料(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30年2.6本村干部、村民名册,村办股份公司股民名册、各类技术人员名册等永久2.7 本村干部的招聘、录用、定级、调配、人员任免、离退、调动介绍信存根、工资表,农业村级协管员的聘书、合同或协议等材料永久2.8本村和村内机构设置、更名、撤并及行政区划与隶属关系的变化,启用、废止印章等材料永久2.9本村关于年终分配方案、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的各种文件材料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册永久2.10本村干部、职工工资单及年终收益分配审批表、归户结算表等材料永久2.11本村关于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村民房产、地产等材料,相关人员名册等永久2.12本村的村规民约等各种规章制度材料永久2.13本村各种年度统计报表(包括农副工业生产年报,收益分配报表,土地、人口、户数等基本情况统计表等材料)永久2.14本村各种保险材料、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和各种案件、民事纠纷的调解协议、处理决定等材料永久2.15本村信访信件处理结果等材料(1)有领导重要批示及处理结果的永久(2)有处理结果的30年(3)没有处理结果的10年2.16本村拥军优属、优抚救助等材料30年2.17本村开展教育、卫生、合作医疗等工作的材料永久2.18本村规划、经济建设及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2.19本村公共设施管理、维修维护的材料永久2.20本村生产管理、企业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和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2.21本村财务管理的年度计划、总结,有关财务审计情况材料永久2.22本村工业、农业等相关税收征收清册和纳税变动情况等材料永久2.23本村各种经济、人口普查统计表永久2.24本村重大事故事件登记材料,调查处理意见、情况报告及善后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永久2.25本村创建文明小区、爱国卫生工作形成的材料30年2.26 本村农业村级协管事项公开、协查工作记录等材料30年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文件材料3.1本村经营管理中长期规划和专项发展计划等材料永久3.2本村企业发展重大经营决策方案、规划永久3.3本村企业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3.4本村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承包、租赁、任期目标责任等材料永久3.5本村企业改制、转制等各种法律证书等材料永久3.6本村企业历史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3.7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各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3.8本村企业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批复、通知等材料永久3.9本村及所属各企业的产权文件、土地使用证,各种集体财产合同、协议、委任书、公证书等法律文本、证书材料永久3.10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3.1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名册、股权登记簿永久3.12 本村新办公司、企业项目的申请和批复及可行性报告、章程、合同、验资、营业执照等材料永久3.13本村有关工商企业管理执照的申报、登记、批复以及违章违法被处理,经营不善歇业、破产等材料永久3.14本村企业年度各种统计报表及经济分析等材料永久3.15本村有关物资供销工作的合同、协议等材料30年3.16本村有关经营活动的争议、索赔、判决等材料永久3.17本村企业合资、独资、联营招商的合同、协议等材料永久3.18本村企业年度经营、销售统计等报表(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10年3.19本村企业工资计划、工资总额、奖惩、年终分配方案等表册永久3.20本村企业物资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等材料永久3.21本村企业环境保护等材料永久3.22本村企业有关产品标准、国际质量认证等材料永久3.23本村企业有关资产评估,资金、价格管理的审查、验证材料永久3.24本村企业有关经营、审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证明和结论材料永久3.25本村有关产品市场调查、宣传、广告和用户服务等材料30年3.26本村有关产品销售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30年3.27本村各类农业普查材料永久3.28本村农作物规划布局,粮、棉、油多种经营实种面积、产量以及采、购、留、分配等材料永久3.29本村科学种植、科学饲养的经验总结及原始记录永久3.30本村“星火”“丰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验收材料永久3.31本村农业植保、农机管理、水利建设等材料永久3.32本村副业生产及上交任务的指标(畜、禽、蛋、鱼、菌菇等)以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年报、统计表等材料永久3.33本村村办副业项目材料30年3.34本村关于土地批租、出让、租赁有关材料永久3.35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材料永久3.36本村成立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永久3.37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30年3.38本村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所形成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永久3.39通过协商、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文件材料永久3.40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员会、宣传、培训,上级领导检查等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3.41农村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台账永久3.42集体土地调查材料及统计表永久3.4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确权、登记、颁证的文件材料永久3.4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簿、核准文件永久3.4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申请书、登记表和备案证明等材料永久3.4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登记册、花名册及审核材料永久3.47农村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注册情况公告、注册表永久3.48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耕地保护合同永久二、基建项目类1.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批复等材料永久2.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意见、项目评估、调查报告等材料永久3.项目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或立项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4.基建项目的会议记录等材料永久5.地质勘探合同、报告、记录、说明等材料永久6.征用土地移民申请、报告、批复、通知、许可证、使用证、用地范围等材料永久7.工程建设执照、防火、环保、防疫等审核通知单长期8.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长期9.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概算、设计合同等材料长期10.施工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设施工图、给排水图等专业图纸长期11.施工合同、协议,施工预决算,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工程更改、材料代用、原材料质保书和全套竣工图等材料永久12.施工监理文件材料长期13.水电安装合同、协议,施工预决算,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材料出厂证明和竣工图等材料永久14.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批复,消防、环保、防疫、档案等验收记录,基建财务结、决算,项目审计,项目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永久三、设施设备类1.设备仪器购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和购置仪器资金申请、批复等材料长期2.设施设备招投标文件、设备采购合同、购买协议等材料长期3.设备仪器开箱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合格证、装箱清单等材料长期4.设备仪器安装调试记录、验收报告、操作保养规定等材料长期5.设备仪器运行、检修、保养、事故处理等记录材料长期6.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升级改装、革新改进等文件材料长期7.设备仪器报废申请、批复、证明等材料长期四、会计类1.各类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30年2.会计账簿类2.1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30年2.2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30年3.会计报表类3.1年度财务报表永久3.2年度财务决算表永久3.3月、季度财务报表10年4.其他类4.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永久4.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4.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五、照片类1.上级领导来村视察、检查工作的照片永久2.国际友人、专家、学者等知名人士前来活动的照片永久3.本村委会各种会议、重要活动形成的照片永久4.本村委会各种产品、奖状、证书、奖杯、锦旗等的拍摄照片永久5.反映村容、厂貌、市政项目建设等的照片永久6.新闻媒体刊登的反映本村情况的照片永久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3. 有哪些档案工作制度

档案工作制度都有哪些
(1)档案管理规定;
(2)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归档制度;
(3)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4)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5)档案工作考核办法;
(6)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7)档案分类编号方案;
(8)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9)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0)档案保密制度;
(11)档案统计制度;
(12)科技图样修改补充制度;
(13)特殊载体档案管理制度等。

有哪些档案工作制度

4. 有哪些档案工作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二、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立即归还。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五、离开档案库房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妥善保管库房钥匙。
六、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组卷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二、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褪变现象,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五、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六、档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


立卷归挡制度

一、负责本校各类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分析、保管、利用,为学校工作,提供有关信息,当好参谋。
二、按有关规定修订立卷类目及保管期限,供各科室立卷时参考,以利于有计划、有条理进行平时归卷工作。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要主动协助、督促各科室内勤人员完成归卷工作。
四、按国家的档案法及有关上级规定,严格把好组卷关,案卷达到标准化、规划化。
五、归档案时间定为:当年的文书档案,应在次年6月底以前完成立卷归档。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信息的窗口,储存档案史料的要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二、经常检查室内、箱内的防火、防潮用品,切实做好“七防”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对室内实行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制度,保持室内的整洁和档案的质量。
四、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放案卷的箱柜上锁。做到离室随手关门、关闭电源、锁好房门。
五、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杜绝明火入室,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查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阅后直接面还保管人员。
二、外单位借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并办理登记手续,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室外。
三、非党员不得查阅有关党内档案。
四、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划线、圈注、涂改、污损、拆页和拆卷。
五、摘抄的材料须用公文稿纸,不得摘在个人笔记本内。
六、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5. 档案制度及其内容是什么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 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 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平时归卷

第十九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 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三十条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三条 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三十四条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 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 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 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 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 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 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 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 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 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 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 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

档案制度及其内容是什么

6. 档案保管制度内容

法律分析: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档案馆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的档案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七条 档案馆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的档案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
第十八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前款所列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可以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研究、编辑出版有关史料。
第十九条 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7. 有哪些档案工作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二、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立即归还。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五、离开档案库房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妥善保管库房钥匙。
六、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组卷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二、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褪变现象,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五、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六、档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
立卷归挡制度
一、负责本校各类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分析、保管、利用,为学校工作,提供有关信息,当好参谋。
二、按有关规定修订立卷类目及保管期限,供各科室立卷时参考,以利于有计划、有条理进行平时归卷工作。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要主动协助、督促各科室内勤人员完成归卷工作。
四、按国家的档案法及有关上级规定,严格把好组卷关,案卷达到标准化、规划化。
五、归档案时间定为:当年的文书档案,应在次年6月底以前完成立卷归档。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信息的窗口,储存档案史料的要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二、经常检查室内、箱内的防火、防潮用品,切实做好“七防”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对室内实行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制度,保持室内的整洁和档案的质量。
四、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放案卷的箱柜上锁。做到离室随手关门、关闭电源、锁好房门。
五、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杜绝明火入室,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查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阅后直接面还保管人员。
二、外单位借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并办理登记手续,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室外。
三、非党员不得查阅有关党内档案。
四、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划线、圈注、涂改、污损、拆页和拆卷。
五、摘抄的材料须用公文稿纸,不得摘在个人笔记本内。
六、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有哪些档案工作制度?

8. 档案保管制度内容

法律分析: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档案馆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的档案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第十七条 档案馆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的档案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第十八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档案馆与前款所列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可以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研究、编辑出版有关史料。第十九条 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第二十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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