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手续怎么办理

2024-05-18 22:37

1. 转诊手续怎么办理

一、新农合转诊手续怎么办理?1、正常转诊:首先由就诊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然后带上证明去农合办公室盖章、备案。农合办公室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目的医院。患者只需要带上转诊证明去新的医院办理住院就可以了,出院的时候由相关科室签字、盖章,按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2、非正常转诊:如果患者是急诊,没有通过县级医院,而是直接去上级医院诊疗,那么需要在住院3天之内去新农合转诊处办理手续。二、城镇职工参保者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就诊时,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需转往上一级定点转诊医院治疗时由主诊医生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申请表》,经院医保办或医务科审核,分管院长批准,报区医保办批准备案,然后到定点转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凡急、危重和传染病例可先行转院,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拓展资料:结算程序(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二)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转诊手续怎么办理

2. 怎么办理转诊手续

法律分析:1、正常转诊: 首先由就诊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然后带上证明去农合办公室盖章、备案。 农合办公室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目的医院。 患者只需要带上转诊证明去新的医院办理住院就可以了,出院的时候由相关科室签字、盖章,按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2、非正常转诊: 如果患者是急诊,没有通过县级医院,而是直接去上级医院诊疗,那么需要在住院3天之内去新农合转诊处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患者,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3. 转诊手续怎么办理

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
患者因病情严重,本地限于医疗技术不能施治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须持经本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精神病类的由精神病医院、妇儿科类疾病的由县妇幼保健院)开具的转院手续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办理网上转诊,登记成功后患者可在转外定点医院读取转诊信息,出院时即可实时结算报销。
急诊病人因病情危急转入定点医院住院的,须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凭病情诊断证明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补办转院手续,并在异地就医平台上网登记备案,出院时即可在该定点医院实时结算报销。
(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院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申请人凭本人社保卡在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填写《浠水县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插卡上网登记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可凭社保卡在已备案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
(三)在市外【摘要】
转诊手续怎么办理【提问】
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
患者因病情严重,本地限于医疗技术不能施治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须持经本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精神病类的由精神病医院、妇儿科类疾病的由县妇幼保健院)开具的转院手续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办理网上转诊,登记成功后患者可在转外定点医院读取转诊信息,出院时即可实时结算报销。
急诊病人因病情危急转入定点医院住院的,须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凭病情诊断证明和患者本人社保卡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补办转院手续,并在异地就医平台上网登记备案,出院时即可在该定点医院实时结算报销。
(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院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申请人凭本人社保卡在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填写《浠水县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插卡上网登记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可凭社保卡在已备案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
(三)在市外【回答】
在市外非定点医院住院的,需由患者先行垫付全额住院费用,待治疗终结后,凭身份证、社保卡、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到市民之家医保专区转诊转院窗口按政策报销。【回答】
办理转院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回答】
我的居民医保是湖北黄冈的,去年在湖北武汉住所地登记缴费,近期体检结果有需要到武汉某医院住院治疗,说要转诊,我该怎么做?【提问】
亲,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回答】

转诊手续怎么办理

4. 办转诊证明需要什么东西

法律分析:一般是需要诊治医生的转诊证明。
法律依据:《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二)转诊
  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2、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3、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5. 办理转诊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转诊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6. 办理转诊需要什么材料

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
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凭证为:
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
办转诊证明,首先要先到当地医保处索取转诊申请单,然后到指定医院请医生写转诊证明(一般要二级医院以上的主任级医生填写申请单)然后到医教科盖章!手术后将出院证明、病历复印、,发票原件、费用明细表(这些都是住院医院出具),及转诊证明和保险单据一起带到医保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办理转诊需要什么材料

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办转诊证明,首先要先到当地医保处索取转诊申请单,然后到指定医院请医生写转诊证明,然后到医教科盖章。手术后将出院证明、病历复印、发票原件、费用明细表、转诊证明和保险单据一起带到医保处报销。

办理转诊需要什么材料

8. 办理转诊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转诊手续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要求,以山东潍坊为例:
经批准转潍坊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患者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批准转入的医疗机构办理联网手续,办理出院时,医院只收取本次医疗费用应由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院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联网不成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垫付,医疗终结后,带出院记录、费用明细、住院发票、本人身份证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非经批准自行到潍坊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垫付,医疗终结后,带出院记录、费用明细、住院发票、本人身份证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