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的特点

2024-05-04 16:20

1. 政府债务的特点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

政府债务的特点

2. 政府债务的债务分类

政府债务按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通常有以下种类: 按偿还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公债。所谓短期、中期、长期并无绝对的划分标准。一般而言,1年以内到期的债券为短期公债,1-10年到期的为中期公债,10年以上到期为长期公债。其中,中期公债在各国政府发行的公债中占有较大比重。 按发行地域划分,可分为内债和外债。政府内债是指国家在本国境内发行的债券。一般来说,政府内债是以本国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认购为主,内债的发行及还本付息也以本国货币进行,但也不排除外国居民在本国境内购买公债的可能性,同时,政府也可以用外币发行国内公债。因此,只要本国政府在本国境内发行的公债,不管其发行对象是否为本国居民,也不管其发行的货币单位是否以本国货币计量,都为国内公债。政府外债是指政府在国外的借款及在国外发行的公债。外债的债权人多为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公民,也不否定本国侨民在居住国购买本国在国外发行的公债券的可能性。外债的发行及还本付息须以外币支付。外债的发行可以弥补国内资金短缺,加快国内经济的发展速度。 可分为强制公债和自愿公债。强制公债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强制居民或团体购买的公债。这类公债一般是在战争时期或财政经济出现异常困难的情况下,或为推行特定政策实现某一特定目标时才采用的。自愿公债是政府按照信用原则发行的由居民或团体自愿认购的公债。其购买量由居民或团体自行确定,政府不做任何限定,这种公债容易被国民接受,且不会引起负作用。 可分为货币公债、实物公债和折实公债。货币公债是以货币为发行对象的公债,又可以分为以本国货币发行的本币公债和以外国货币发行的外币公债。在商品货币经济比较发达和币值稳定的情况下,一般都采用货币公债形式,便于计算、发行和管理。实物公债是以实物为发行对象的公债。一般是在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或币值不稳定的情况下采用的公债种类。折实公债是介于货币公债和实物公债之间的公债类型。它是在币值不稳定的情况下,为了抵消币值下降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而采用按特定量的实物来加以折算的办法。但从本质上看仍属货币公债,因为这使公债在发行时是以当时的货币发行的,还本付息也以货币兑付。 可分为中央公债和地方公债。中央公债是由中央政府发行与偿还的债务,也称作国债。国债收入列入中央预算,由中央政府安排支出和使用,还本付息也由中央政府承担,用于实现中央政府的职能。地方公债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和偿还的债务。债务收入列入地方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使用,还本付息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地方公债的发行范围并不局限于本地区。2015年起实施的新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须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也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指出:“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是落实预算法的要求,有利于发挥出人大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上的重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据悉,为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清理甄别办法,组织各地对2014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和核查。  可分为建设公债和财政公债。建设公债,也称生产性公债,即用于生产建设事业及投资兴办营利性企业的公债。这种公债,政府不仅能拥有与公债等值的资产以作为偿债的保证,而且可以直接从这些投资中获得收益,以增强公债的偿还能力。财政公债,也称非生产性公债,是为弥补政府财政赤字或为了应付临时发生的经费需要而发行的公债。财政公债由国库负责偿还。 可将政府债务划分为上市公债和非上市公债。上市公债是指可以通过金融市场交易转让的公债,亦称可转让公债。这种公债流通性强,认购者可以根据金融市场上的行情和自身的资金状况随时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和转让,因而对投资者很有吸引力,是各国政府筹集资金的一种主要形式,一般占全部公债比重的70%左右。上市公债按其偿还期限的长短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非上市公债是指不通过金融市场交易转让的公债,按发行对象可分为储蓄债券和专用债券。储蓄债券是政府专门为个人购买者设计的,用于吸收居民储蓄。其发行期限大多较长,发行条件较为优惠以提高居民的投资积极性。专用债券是政府专门向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发行的不可转让的债券。这种债券具有一定的政策性、针对性和强制性,其发行条件的优惠程度往往低于储蓄债券,甚至低于上市公债,而期限却大大长于储蓄债券。这种债券的作用,一是为政府从某些金融机构稳定地取得资金提供工具,二是有利于中央政府调节货币供应量。中国政府在1988年以前发行的公债基本上都是不可流通和转让的。1988年以后,随着公债流通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公债的流动性逐渐增强。中国发行的公债种类中,可转让性公债品种有记账式国债、无记名式国债、保值公债和国家建设性债券等。不可转让的公债品种有凭证式国债和特种定向债券等。记账式国债通过记账形式纪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投资者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账户才能进行记账式国债的交易。发行期内的交易不收取手续费;发行期结束后的交易要按成交额的0.2%收取手续费。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采用无纸化方式,不仅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而且使国债的发行和交易更为安全,是市场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要求具备较高的技术条件,如各交易所的电脑系统等。无记名国债则以实物券面形式纪录债权。在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直接在承销机构的柜台上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委托证券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申购。发行期内购买无记名国债不收手续费,发行期结束后,持有者可以在柜台卖出,也可以将实物券面在证券交易所托管后,通过交易所系统卖出,并按成交金额的0.2%缴纳手续费。这种国债不能挂失,但可上市流通交易和在全国通兑,具有流动性高,购买方便等特点,同时由于是实物形式而导致成本高,安全系数低。凭证式国债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是一种国家储蓄券,不可上市流通,从投资人购买之日起开始记息。持券人在持有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现时,可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现,除得到本金外,还可得到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记付的利息。经办机构则按兑取本金的0.2%收取手续费。凭证式国债到期兑付时,不收取手续费。这种国债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购买。特种定向债券是以“特种定向债券收款凭证”记录债权,是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发行的国债。

3. 政府债务的债务特征

政府债务作为一种财政分配的特殊形式,与财政分配的其他形式相比较,有其特殊性: 政府财政收入的其他形式,或是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取得,或是凭借财产权利参与收益分配获得,都是无偿的。但政府债务是利用信用形式,按照信贷原则,到期需要偿付本金和利息的有偿分配,政府与债券持有人之间是债权与债务关系。

政府债务的债务特征

4. 政府债权债务的定义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中央政府债务即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即地方政府债务。由于中国地方政府尚不能举债,因此中国的政府债务即为国债。
一、政府债务的分类:
按偿还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公债。
按发行地域划分:可分为内债和外债
按发行的方式:可分为强制公债和自愿公债
按发行对象:可分为货币公债、实物公债和折实公债
按发行主体:可分为中央公债和地方公债
按用途:可分为建设公债和财政公债
按流通性:可将政府债务划分为上市公债和非上市公债。
二、政府债务的特征:
政府债务作为一种财政分配的特殊形式,与财政分配的其他形式相比较,有其特殊性:
1、双重性
政府债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特殊形式,其收入列入政府预算,由政府统一安排支出,还本付息由政府预算列支,是财政分配的特殊形式,属于财政范畴。但政府债务又是利用信用形式,按照信贷原则,以偿还为条件的资金分配,属于信用范畴。因而政府债务具有财政与信用的双重属性。
2、信誉性
政府债务的发行主体是政府,政府是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主导者和管理者,具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及权威性。政府债务的发行是以政府信誉和国家资产作担保,因此,具有较高的信誉。
3、灵活性
政府债务是根据某一预算年度或某一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而发行的,其发行规模和范围,偿还期限和形式都可以灵活调剂,只要经过政府批准就可以。而政府收入的其他形式,如税收和利润上缴收入,则要根据法律规定和财政体制的确定,获得固定收入,不太可能大幅度调整变化。相比之下,国债更具有灵活性。
4、有偿性
政府财政收入的其他形式,或是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取得,或是凭借财产权利参与收益分配获得,都是无偿的。但政府债务是利用信用形式,按照信贷原则,到期需要偿付本金和利息的有偿分配,政府与债券持有人之间是债权与债务关系。
三、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格式: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
直接/担保,类
本单位于×年×月×日因××项目向××银行,或××单位/个人,直接,担保,借入人民币××万元~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累计偿还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尚欠债务本金××万元。现附上有关资料~请予以审定确认。
附件:
1、直接,担保,借款合同
2、历年归还本息原始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实施项目的立项报告及有关批文
4、确认为政府债务的其它资料
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单位:××财政局法人代表:,签名,
申报时间:确认时间:

5. 政府债务的介绍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政府债务(Governmentdebt)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中央政府债务即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即地方政府债务。由于中国地方政府尚不能举债,因此中国的政府债务即为国债。12013年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指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2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8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确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万亿元,预计债务率为86%。

政府债务的介绍

6. 财政收入的形式是什么啊

财政收入的形式是由一般性财政收入和特殊性财政收入形式构成。
附注:
1.一般性财政收入的形式:税收、国有资产收益、政府收费、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2.特殊性财政收入形式:专用基金收入、政府债务收入。
3.按财政收入来源和性质分类:(1)税收收入;(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非税收入;(4)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5)债务收入;(6)转移性收入。
4.按经济部门分类:分为来自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的收入。
5.按财政收入的管理权限分类:分为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7. 政府收入的形式

政府收入形式是指政府取得收入的具体方式,即来自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政府收入通过什么方式上交给国家。在世界各国,取得政府收入的主要形式都是税收,除此之外,其他非税收入形式,则视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结构和财政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当前,政府收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税收收入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取得的收入。税收收入是政府收入最主要的形式,是政府活动的主要财力支柱。前,税收收入占各国政府收入的比重一般都在90%左右。税收是财政发展史上最早出现的政府收入范畴之一,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演变,逐渐成为政府收入的主要形式。其原因主要是:1.税收在筹集政府收入方面具有其他收入形式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取得政府收入的最佳形式。税收具有依法计征的强制性、税款不直接返还纳税人的无偿性、按标准计征的固定性等特征,这就保证了国家及时、稳定地取得政府收入。2.税收在调节经济运行以及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政府通过对什么征税,对什么不征税,对哪些征重税,对哪些征轻税以及在什么环节、以什么方式征税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各阶层、集团和个人的利益,进而起到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3.税收税源大,涉及面广,且历史悠久,人们已经形成照章纳税的习惯。国家采用税收的形式扩充财源或调节经济,既可获得充足的政府收入,又可以收到预期的政策效果。 债务收入是国家以信用方式从国内、国外取得的借款收入。债务收入形式始于封建社会,并在现代信用经济发达以后获得了极大发展,成为各国取得政府收入的又一重要形式。债务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1.政府为了增加政府收入,摆脱财政困境。从封建社会后期开始国家财政就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现象。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国家职能的扩展,政府支出的需要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赤字政策的广泛推行,使财政赤字与日俱增,财政危机不断出现。为摆脱财政困境,国家不得不发行公债,以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危机。2.举债较之征税,更适应人们的社会心理,易于被人们接受,便于推行。由于公债在形式上是有偿的,债权人预期不仅可以收回本金,而且还可以得到一定的利息。同时,公债虽然是一种延期的税收,但它却没有税收的强制性,且不直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它是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增加政府收入的一种有效手段。3.公债又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首先,国家把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再投资,能够改变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改变社会投资方向。其次,国家还可以通过公债的抛售和购买,直接减少或增加流通中的货币量,起到调节货币供应量的作用。 国有企业运营收入是指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采取上缴利润、租金、股息红利和资产占用费等形式取得的政府收入。这种收入形式也有较长的历史。在前资本主义时期,由于国有企业即官业,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数量上都很少,而且官业所提供的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王室和宫廷的消费需要,所以国有企业运营收入(即官业收入)一般不作为单独的政府收入形式,只是包括在官产收入之中。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规模都得到了发展,国有企业运营收入才成为一种独立的收入形式。当前,国有企业成为各国政府积极干预经济和推行社会政策不可缺少的物质手段之一。 国有财产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其所拥有的财产而取得的租金、利息和变价款等收入,可分为国有动产收益和国有不动产收益两类。前者主要是指债券、股票、储金、基金等的收益,后者是指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国有财产,如土地、森林、矿山、水力资源等的收益。国有财产收入曾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政府收入的主要形式。现今世界各国保留和利用这种形式,已不再是单纯出于收入目的,而主要是为了对土地、矿山、海港、道路、河流等实行国家垄断,用以加强国家干预经济的能力。掌握了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不仅可以起到控制整个经济局势的作用,而且可以通过组织国有财产收入,促进国有财产的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财产收入尽管在国家政府收入中不占主要地位,但在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中,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行政司法收入是指政府或公共机关由于向居民提供某种服务或为了限制人们的某些行为,根据一定的标准收取的规费收入或罚没收入。前者是指国家机关向居民或法人提供特定权力或特殊服务而定向收取一种经济补偿或报酬,如工商执照费、商标注册费、户口证书费、结婚证书费、商品检验费以及护照费和刑事、民事裁判费等等;后者是指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对违法、违纪、违章行为实施经济处罚,而获得的一种惩罚性收入,包括罚金、罚款和没收赃款、赃物及其变价款。行政司法收入的取得,既可以为公共机关所提供的劳务收取报偿,又可以为某些特定公共工程筹集建设、维护资金,还可以对人们的某些行为或经营活动进行约束或限制。因此,这种收入形式,除了具有筹集政府收入的功能外,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 政府收入是货币形态的社会产品价值,从它的价值构成来看,不外是C、V、M三部分。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在社会总产品中,相当于生产过程中物质消耗的C的价值部分只有回到生产过程,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以原有的规模进行,因此,这部分价值一般在生产单位内部经过财务分配后继续进入再生产过程,属于企业经营管理权限的范围,不宜由国家管理使用,即不能构成政府收入的来源。社会总产品中用来补偿劳动消耗的V的部分是个人消费基金的最主要部分,它归劳动者个人所有,既保证劳动者脑力和体力的恢复,又保证劳动者多方面的发展,这一部分可以成为政府收入的来源。就现实的经济运行来看,来自于V部分的政府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第二,直接向个人收取的规费收入(如结婚登记费、护照费、户口登记费等)和罚没收入等;第三,居民个人购买的国库券;第四,国家出售高税率消费品(如烟、酒、化妆品)所获得的一部分收入,实际上是由V转移来的;第五,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上缴的税收,其中一部分是通过对V的再分配转化来的。今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和完善,我国政府收入中来自于V的比重将不断提高。西方国家普遍实行高工资政策和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收制度,政府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来自V。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中的M,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财力保证,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不仅是因为这部分价值在分配中与C和V相比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而且这部分价值的分配使用影响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政府收入主要来自M,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M仍然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研究政府收入价值构成的重要意义在于:从根本上说明影响政府收入的基本因素,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政府收入。由于M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政府收入规模大小直接受到M多少的制约,因此要增加政府收入,就必须想办法增加M。在国民经济中影响M增减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三个:生产、成本和价格。其中,生产是从绝对量上影响M,生产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以及实现的产品产量和产值是决定政府收入规模和增长速度的基础。在产品产量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成本和M成反比例变化,政府收入随M相应增减 。因此,要增加财政收入,根本的途径就是增加生产和厉行节约,即降低成本,增加盈利。降低成本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问题,这是我国发展经济的主要方向,也是增加政府收入的主要方向,即主要应通过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来增加政府收入。 无论国家以何种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政府收入的筹集过程总是和该国的经济制度及经济运行密切相关。如果把政府收入视为一定量的货币收入,它总是来自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经济作为政府收入的基础和最终来源,对政府收入本身具有决定作用。按政府收入来源的分类,有助于研究政府与经济之间的制衡关系,有利于合理调整政府收入的规模和结构,并建立经济决定政府分配、政府分配影响经济发展的和谐运行机制。按政府收入来源的分类,包括两种不同的亚类:一是以政府收入的所有制结构为标准,将政府收入分为国有经济收入、集体经济收入、中外合营经济收入、私营经济收入、外商独资经济收入和个体经济收入等;二是以政府收入来源中的部门结构为标准,将政府收入分为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收入,轻工业部门和重工业部门收入,生产部门和流通部门收入,第一产业部门、第二产业部门和第三产业部门收入等。该部分内容将在政府收入结构一节中作进一步分析,这里不再详述。 按收入形式,政府收入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大类。按照收入形式分类的好处是突出了税收收入在政府收入中所占据的主体地位。其中,税收收入是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无偿占有的一部分社会资源或收入,包括所得税、商品税、财产税、资源税等各项税收。现代社会中,政府所凭借的这种政治权力通常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如《宪法》中的有关条款、《预算法》、《税法》,等等,政府正是依据这些法律来课税的。从数量上看,税收收入通常也是一个国家主要的收入来源,它在政府总收入中占有绝对地位。非税收入是相对于税收收入而言的,是指国家在依照税法征税取得税收收入以外,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国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集资、罚款等形式向法人、社会团体和居民个人取得的收入,以及依据财产权利收取的国有资产运营收益和国有财产收益等收入,具体而言,包括债务收入、国有财产收入、国有企业运营收入、行政司法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种非税收入在政府总收入中虽然所占比重不大,但是,它们的资金筹集过程、反映的分配关系、在政府理财活动中的作用以及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等与税收不同,在政府收入中也具有相当重要的独特地位。按照政府收入形式进行分类,也称为政府收入的项目分类法,是一种实用性较强的政府收入分类方法,这种分类方法在各国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包括我国的财政统计中已经得以普遍采用。此外,政府收入还可以按征收管辖政府的不同级别,分为中央政府收入和地方政府收入;按编制复式预算的要求,分为经常性收入和建设性收入或政府公共预算收入、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预算收入和其他预算收入;按存续时间的长短,分为经常性收入和临时性收入等。

政府收入的形式

8. 财政收入的形式是什么啊

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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