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基金来源

2024-05-19 15:49

1. 存款保险基金来源

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其他合法收入、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
由于存款保险基金的特殊性质,使得存款保险基金的形式多样,如自愿的或强制的存款保险基金、私办的或公办的存款保险基金、统一的或分类的存款保险基金等。
因此,一国建立存款保险基金的前提条件就是确立适合本国国情的最优模式。存款保险基金的设立模式即存款保险基金由谁出资设立的问题。



扩展资料:

存款保险基金的模式
一种是单一功能模式,即存款保险基金仅具有“付款箱”的功能,在投保银行类金融机构倒闭时承担赔付的功能。日本、德国等国家采用这种模式。比如,在日本,其存款保险公司的业务仅限于保险费的收入与支出上,几乎没有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之权。
另一种是复合职能模式,即存款保险基金不但要承担“付款箱”的功能,同时还承担了部分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的功能。比如,对问题银行提供财务协助或者流动性救助;促成问题银行的并购或承接;成立过渡银行等等。

存款保险基金来源

2. 存款保险基金来源

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其他合法收入、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
由于存款保险基金的特殊性质,使得存款保险基金的形式多样,如自愿的或强制的存款保险基金、私办的或公办的存款保险基金、统一的或分类的存款保险基金等。
因此,一国建 立存款保险基金的前提条件就是确立适合本国国情的最优模式。存款保险基金的设立模式即存款保险基金由谁出资设立的问题。



扩展资料:

存款保险基金的模式
一种是单一功能模式,即存款保险基金仅具有“付款箱”的功能,在投保银行类金融机构倒闭时承担赔付的功能。日本、德国等国家采用这种模式。比如,在日本,其存款保险公司的业务仅限于保险费的收入与支出上,几乎没有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之权。
另一种是复合职能模式,即存款保险基金不但要承担“付款箱”的功能,同时还承担了部分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的功能。比如,对问题银行提供财务协助或者流动性救助;促成问题银行的并购或承接;成立过渡银行等等。

3. 我国存款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

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资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存款保险基金是一个在投保机构倒闭式,对存款人进行偿付的基金。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扩展资料:
存款保险基金注意事项:
对于一般性存款来说,根据监管要求执行存款保险条例,50万元本息以内均可100%赔付。因此最安全的存钱方式,就是在同一家银行存款不要超过这一上限。如果有超出部分,则具体视破产清算后的资产处理来定,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实际上,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早就于2015年5月正式实施了,而且在2019年5月24日,专门成立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100亿元人民币的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管理机构,这对于银行破产或者倒闭后的赔付工作更明确有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款保险基金

我国存款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

4. 我国存款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

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是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是其余合法收入。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于银行或其余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余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存款利率指客户按照约定条件存入银行帐户的货币,一定时间内利息额同贷出金额即本金的利率。有活期利率和定期利率之分,有年/月/日利率之分。存款可按多种方式分类,如按产生方式可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按期限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按存款者的不同(以中国为例),则可划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个人存款即居民储蓄存款,是居民个人存入银行的货币。保险基金指专门从事风险经营的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条件。广义上的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后备基金体系。从狭义上来讲,保险基金是指由保险机构集中起来的后备基金,由保险机构根据大数法则,经过科学的测算,订出各种不同的保险费率。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从经济范畴的本质属性上考察,与其余形式的后备基金在性质上是互异的。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是国家凭籍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互助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合伙出资的共同体共同出资形成的,虽然在合伙人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但其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则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

5. 我国存款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

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资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存款保险基金是一个在投保机构倒闭式,对存款人进行偿付的基金。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扩展资料:
存款保险基金注意事项:
对于一般性存款来说,根据监管要求执行存款保险条例,50万元本息以内均可100%赔付。因此最安全的存钱方式,就是在同一家银行存款不要超过这一上限。如果有超出部分,则具体视破产清算后的资产处理来定,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实际上,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早就于2015年5月正式实施了,而且在2019年5月24日,专门成立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100亿元人民币的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管理机构,这对于银行破产或者倒闭后的赔付工作更明确有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款保险基金

我国存款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

6. 我国存款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

来源主要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资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存款保险基金是一个在投保机构倒闭式,对存款人进行偿付的基金。拓展资料:存款保险基金注意事项:1、对于一般性存款来说,根据监管要求执行存款保险条例,50万元本息以内均可100%赔付。因此最安全的存钱方式,就是在同一家银行存款不要超过这一上限。2、如果有超出部分,则具体视破产清算后的资产处理来定,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3、实际上,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早就于2015年5月正式实施了,而且在2019年5月24日,专门成立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100亿元人民币的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管理机构,这对于银行破产或者倒闭后的赔付工作更明确有保障。4、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5、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6、存款保险基金是存款保险人履行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重要物质基础。存款保险制度自1933年在美国首次通过立法确立以来,逐步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所建立。截至2007年1月,全球已有95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其中81个设立了存款保险基金。7、事实证明,设立了存款保险基金的国家,存款保险制度都具备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明确的融资规则,广大民众对于存款保险制度所带来的金融市场的稳定很有信心,存款保险基金均得到了较好的运营,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功能均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7. 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于保险费。 保险费是保险公司的主要收入,保险费是保险公司创造收益和稳定运营的根本,一家保险公司可以不需要保证金,但绝不能缺少保费。拓展资料:保险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独立的单位或个人为应付意外事件的货币资金,在它们之间通融使用的一种货币资金运动的形式。毫无疑问,这种货币资金的运行方式是:社会上众多的被保险人将数量上相对较少的保险费交到保险人手里,在保险人那里,形成一笔数额巨大的货币资金。哪位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件并导致经济损失,保险人就用这部分货币支付给发生损失的被保险人,今年可能付给你,明年可能付给他。所以,从本质上说,保险费就是被保险人用于应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货币资金。正是因为保险费是被保险人用于应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货币资金,保险费的支出就成了被保险人一项必要的管理支出,列入他的生产经营成本或生活开支的栏目中。确定这一认识,对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十分必要。我国是一个经历了长期封建社会的国家,在对待意外事件突然袭击的问题上,对如何利用保险这一现代金融工具还认识不深。由于受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传统观念影响,往往有一种交了保险费后得不到赔款就是花了“冤枉钱”、吃亏上当的感觉,没有从保险费是自己生产经营和生活中必须的开支这一思维去认识,所以,人们的保险意识不太高。只有当人们从市场经济活动中认识到保险费的支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安排的必要支出后,才能很好地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才会主动地、自愿地向保险机构办理符合自身需要的保险。只有社会向保险机构提出各种保险要求后,保险机构才能更好地开发适合社会需要的各种保险产品。这样我们的保险业才会更加健康、积极地成长起来,才会尽快消除把交纳保险费视为“乱收费”、“乱摊派”的认识。当然,保险从业人员更应坚持做好符合实际的宣传,主动提供安全可靠和低廉的保险服务。整个社会成员保险意识的提高才能为我国保险业的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劲。也只有确定这一认识,才会为中国财务法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允许社会上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保费开支列入成本中,允许个人保险费支出列入到必须的生活开支中,从而为保险费的支出来源找到了合法的地位。在一些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实行收入累进税率和必要开支递减相结合的纳税制度,允许人们将自己的个人养老保险费支出列入自己的生活开支中,从而降低纳税档次,其理论依据也在这里。而这种个人纳税制度的实行,又为人寿保险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8. 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有银行存款吗

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是保险公司在开业时必须具备的注册资本)、准备金(准备金一般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总准备金)、其他投资资金(结算中形成的短期负债、未分配利润、公益金、企业债券等。这些资金可根据其期限的不同作相应的投资);运用形式包括债券、股票,不动产、贷款、银行存款、投资基金、资金拆借、金融衍生工具等。

一、保险资金运用资金来源是哪里
(一)债券。债券是国家或企业信用的一种形式。按发行者不同分为公债和公司债。保险企业可针对不同业务的特点,投资于长期债券和短期债券
(二)股票。股票一般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优先股同时具有债券和普通股的特点,有固定的收益率,风险比普通股小,较适合保险投资。
(三)不动产。不动产投资在各国保险业中非常普遍。优点是便于对资产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且盈利性和安全性较好,但流动性差,故各国保险法对其严加限制。
(四)贷款。保险人发放的贷款一般为抵押放款,即以不动产、有价证券或寿险保单为抵押的放款,安全性较好。
(五)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保险公司存放在银行,获取利息收入的资金。银行存款以银行作为保险资金的投资中介,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小,安全性较高,但收益相对较低,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利润。
(六)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指汇集不特定多数且有共同投资目的的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业的金融投资机构进行组合投资,以实现风险的分散和降低,共同分享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七)资金拆借。资金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或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与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资金拆借包括资金拆入和资金拆出。
(八)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是随着金融市场发展而出现的新兴产品,主要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期货和期权可用来抵消现有资产组合的风险,锁定将来保费收入和投资的当期收益率。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运用原则
(一)安全性。安全性原则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首要原则。因为保险基金是保险人对全体被保险人的负债。从数量上看,保险基金总量应与未来损失赔偿和保险给付的总量一致,若不能安全返还,必将影响保险企业的经济补偿能力。为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保险人一定要做好投资预测,选择安全性较高的投资项目,以小额、短期、形式多样化来分散风险,增加投资的安全性。
(二)收益性。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盈利能给保险人带来企业效益,增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这就要求保险资金运用中选择高效益的投资项目,在一定风险限度内力求实现收益最大化。
(三)流动性。保险具有经济补偿的功能,保险事故的发生又具有随机性特点,这就要求保险资金运用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便随时满足保险赔偿和给付的需要。保险人应根据不同业务对资金运用流动性的不同要求,选择恰当的投资项目。

以上三原则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其中收益性是主要目的,而安全性、流动性是资金运用盈利的基础。稳健的资金运用,应该首先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在此基础上努力追求资金运用的收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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