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做空股市者说成说成“恶意做空”,证监会还要防范?公平交易可多可空,为什么股票这么痛恨做空

2024-05-19 04:01

1. 为什么要把做空股市者说成说成“恶意做空”,证监会还要防范?公平交易可多可空,为什么股票这么痛恨做空

“……我也时常通过做空股指赚钱,我承认做空比做多赚钱来的更快。可经常看到一片谩骂。。觉得这些人真可怕……”
这是你的结论性观点,可是你的这个观点是错的。为什么?因为目前股市一直下跌,你顺势而为,顺便赚了一点小钱,你就形成了“做空比做多赚钱来的更快”的惯性思维。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当股市由熊转牛之后,你做空的话会赔得更多。并且当亏损发生的时候,人的劣根性会迫使自己不愿意马上承认错误,就像生活中我们不愿意马上承认自己的错误的心态一样。致使亏损“奔腾”,一次的错误就会将你十次交易赚的一些小钱“全部吞噬”。
做空机制是一种很恶劣的交易行为。在现实世界中你见过“先卖后买”的交易吗?这种先卖后买交易的其实是一种“约定”。你见过“某人的承诺”可以交易的吗?说白了,这是一种反人类行为的交易。即使在今天欧美等发达股市,转融通市场也只占整个市场交易的10%左右。并且股神巴菲特将做空机制直接指斥为“金融犯罪”,几十年来呼吁国际金融界取消这种交易体制。

为什么要把做空股市者说成说成“恶意做空”,证监会还要防范?公平交易可多可空,为什么股票这么痛恨做空

2. 恶意做空股票什么意思

恶意做空是指跨期现市场操纵,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跌后买进,获取差价利润,是股票交易中的违法行为。恶意做空则完全背离了完善市场的初衷,通过虚假交易、自买自卖、操纵市场,最终引起金融市场的混乱。不同于正常做空行为,恶意做空则完全背离了完善市场的初衷,通过虚假交易、自买自卖、操纵市场,最终引起金融市场的混乱。恶意做空和正常情况下的做空有本质的区别。恶意做空是一个日常用语、而不是法律术语,具体理解为以制造、夸大和扩大看空预期为特征的市场操纵行为,广义上还可以包括以此为特征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3. 做空股票犯法吗

法律分析:犯法。股票做空等同于商业中的赊货交易模式,是先卖后买的交易行为,是指在当期价位高时卖出你拥有的股票,再在股价跌到一定程度时买进,赚取其中的利润差价,其中风险较大,股票市场不允许做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做空股票犯法吗

4. 什么叫恶意做空

恶意做空:是指通过虚假交易、自买自卖、操纵市场,最终引起金融市场的混乱,完全背离了完善市场的初衷。
一、恶意做空的含义:
恶意做空是一个日常用语、而不是法律术语,具体理解为以制造、夸大和扩大看空预期为特征的市场操纵行为,广义上还可以包括以此为特征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从本质上来说,投机者与买涨者的多空平衡,有助于帮助市场发现合理价格,消除价格扭曲,保证证券市场流动性。做空行为本身并不是“恶意做空”的构成要件。恶意做空交易通常伴随以下明显特征:短期内大量甩卖、联合多家机构,开出与市场交易严重不符合的交易单,同时伴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5. 到底什么是恶意做空

“恶意做空”是指跨期现市场操纵,是股票交易中的违法行为,通俗来说就是大量入股,圈钱走人,抬高股价,再大量卖出,导致股票价格急剧下跌,这就是恶意做空的违法行为。“恶意做空”处罚:违反者将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到百万不等罚款。同时可以宣布有关人员为证券市场或期货市场的终身禁入者。三种做空证券做空机制是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一种交易制度,也是成熟市场的标志之一。做空机制的益处在于,它可以提高市场弹性和流动性,平衡供求需求,促进市场价格的稳定,还能够对冲金融风险。中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能够采用的做空途径主要有融券、股指期货以及ETF期权这三种。融券做空是指向券商借股票后高位卖出、低价买回等量股票还清的行为;股指期货中,交易者可直接开出空单,交割以现金结算,并没有实质经手的股票;最后ETF期权是指对未来买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权利所达成的合约。而由于ETF期权的门槛较高且有不少限制,市场做空途径仍以融券和股指期货为主。

到底什么是恶意做空

6. 证券空买空卖违法吗

法律分析:(1)证券欺诈行为主体的广泛性。包括机构投资者,如券商、发行人、中介组织 ;也包括个人投资者及证券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甚至股评人士等。
(2)证券欺诈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营利可以是为自己,也可以是为第三人。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 。包括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妨碍证券信息、空买空卖等行为。
(4)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违反证券法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 ,侵犯金融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和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七条 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包括 :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欺诈投资者(客户)行为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等。

7. 什么是恶意做空

第二季第30期:啥是做空?

什么是恶意做空

8. 恶意做空与做空有什么不同之处?

  不同于正常做空行为,恶意做空则完全背离了完善市场的初衷,通过虚假交易、自买自卖、操纵市场,最终引起金融市场的混乱。
  “恶意做空和正常情况下的做空有本质的区别。”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科表示。 在胡科看来,恶意做空是一个日常用语、而不是法律术语,具体理解为以制造、夸大和扩大看空预期为特征的市场操纵行为,广义上还可以包括以此为特征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从本质上来说,投机者与买涨者的多空平衡,有助于帮助市场发现合理价格,消除价格扭曲,保证证券市场流动性。因此,做空行为本身并不是“恶意做空”的构成要件。 因此恶意做空交易通常伴随以下明显特征:短期内大量甩卖、联合多家机构,开出与市场交易严重不符合的交易单,同时伴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相对而言,对冲者和套利者进行做空操作一般不会导致市场扭曲或失灵;而投机者建立风险头寸、在资产价格下跌上下注,使得投机者有较大的倾向对下跌推波助澜,从而破坏市场稳定、扰乱金融秩序。做空者的目的对于判断是否构成恶意做空仍有重要意义。”胡科表示。

  (1)狭义上的“做空”可以理解为“卖空”(short sell或short),指借入资产予以卖出,在一定期限后再买进偿还的交易行为(在预期产品下跌的情况下卖空者可以通过前后交易的价差获利),或泛指在看跌(即“看空”)特定资产价格的情况下进行的多种类型的资产或相关衍生品交易行为;
  (2)广义上的“做空”还可以包括以推动资产价格下跌为目的、为市场下行推波助澜的各类交易或非交易活动,即操纵市场的行为。
  进行“做空”的交易者可以分为三类:
  (1)对冲者:对冲者对产品进行做空操作来减小自己因持有或买入资产而产生的对资产价格不利波动的风险敞口。比如,某投资人在5月底持有10万只某种股票,假设价格为40元,他预测两个月内股票会上涨,但也担心剧烈下跌风险,则可以买入7月底到期的同等数量股票看跌期权合约(做空),假设期权执行价格为38.00元(贴水5%),则无论股价如何波动,该投资者的实际收入总是高于3,800,000元(但须扣除期权合约的费用),从而避免了股票可能剧烈下跌引起的风险。
  (2)套利者:套利者对产品进行做空操作并在另一个相关市场进行相反的交易行为(即做多操作)来锁定盈利。比如,某种股票在伦交所和纽交所均有交易,假定在纽约的价格为150美元,在伦敦的价格为100英镑,而汇率为每英镑1.530美元,则套利者可以在伦敦将股票卖出(做空),在纽约买入同等数量(做多),则其每股可获得收益3美元(但须扣除交易费用)。
  (3)投机者:投机者利用产品对资产价格下跌下注。比如,杰西·利弗莫尔在美国股市一片大好的1929年夏秋,对股市将会大跌下注,进行大量做空操作,在后来的大股灾中逆市获利1亿美元。
  目前,国内市场上可以用来 “做空”股票或股市的手段,包括融券和股指期货。融券市场长期困于“无券可融”的尴尬情况,而且受到单只股票融券规模的限制,很难对股票行情产生重大影响。境内股指期货是当前做空股市的主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