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被取消了怎么办?

2024-05-01 17:14

1. 低保被取消了怎么办?

1.
首先要问明取消的原因。 低保的确定和取消是由民政部门决定的,当低保被取消后,要向村委会(居委会)问明情况,查明取消的原因...

2.
根据标准自我对照。 不能继续享受低保,归纳起来就是,一是本人懒惰和有不良恶习的,比如有劳动能力而不参加劳动; 平时有赌博...

3.
取消原因情况属实的,就接受事实。 享受低保政策,必须是当地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水平的。【摘要】
低保被取消了怎么办?【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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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要问明取消的原因。 低保的确定和取消是由民政部门决定的,当低保被取消后,要向村委会(居委会)问明情况,查明取消的原因...

2.
根据标准自我对照。 不能继续享受低保,归纳起来就是,一是本人懒惰和有不良恶习的,比如有劳动能力而不参加劳动; 平时有赌博...

3.
取消原因情况属实的,就接受事实。 享受低保政策,必须是当地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水平的。【回答】
我家有6口人我哥哥是残疾人我爸爸生病每个月要吃药,有2个小孩子就我老公一个人找钱我就照顾家里的人,然后有个二手车子就说要取消底保【提问】
低保取消是没法申诉的【回答】
就因为有个二手车子就要取消吗?【提问】
取消低保的原因不实,可以申诉。 得知取消低保的原因后,如果发现认定有误,是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诉的。 当然这一块也是比较复杂的...【回答】
抱歉刚才打错了【回答】
有没有什么办法啊【提问】
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诉【回答】

低保被取消了怎么办?

2. 低保被取消了怎么办

具体办法如下:1、要问明取消的原因,低保的确定和取消是由民政部门决定的,当低保被取消后要向村委会问明情况,查明取消的原因。2、取消原因情况属实的就接受事实,取消低保的原因不实可以申诉,申诉不成功的可以投诉。3、投诉的方法有很多,电话投诉可以拨打当地政府热线12345,或者纪检、信访电话12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 低保被取消能直接恢复吗

低保被取消的,首先要问明取消的原因。低保的确定和取消是由民政部门决定的,当低保被取消后,要向村委会(居委会)问明情况,查明取消的原因。
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天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低保被取消能直接恢复吗

4. 低保被取消了怎么恢复?

您好,低保取消了如果出现一些情况再次满足申请低保的条件时,可以重新向申请低保。【摘要】
低保被取消了怎么恢复?【提问】
您好,低保取消了如果出现一些情况再次满足申请低保的条件时,可以重新向申请低保。【回答】
申请办理低保的程序:
1、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
如实提供相应材料。
2、村民委员会审核。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申请人提供的情况,按照规定条件和救助规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出席村
民代表会议人员必须达到成员总数的2/3以上。申请救助人员须经半数以上成员评议通过。被评议通过人员,须填写《农村特
困户救助呈报审批表》,由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查验评议记录,入户调查,据实填写农村特困救
助申请家庭审查意见后报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接到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按不低于各乡镇上报救助人数20%的比例进行抽
查。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乡镇。【回答】
法律依据: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的,可以申请低保。【回答】
你好需要重新走流程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回答】
您好,你家里面有孩子上大学吗?【回答】
您好,有可能是临时救助政策有所改变,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是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回答】
重新申请流程【回答】

5. 低保被取消多久能恢复

法律分析:低保被取消的,首先要问明取消的原因。低保的确定和取消是由民政部门决定的,当低保被取消后,要向村委会(居委会)问明情况,查明取消的原因。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天内办结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低保被取消多久能恢复

6. 低保会取消吗

法律分析:低保不仅不会取消,可能还将继续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内,并为他们提供更加完善的救助和补助。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7. 低保会取消吗

低保不仅不会取消,可能还将继续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内,并为他们提供更加完善的救助和补助。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低保会取消吗

8. 低保为什么被取消了

法律分析:1.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2. 在享受低保补贴的三年内购买或者修建过住宅的;自家房屋重新装修过的也将不会再享有低保补贴的权利。3. 好吃懒做,有劳动能力家里有耕地,但是不愿意种植的农民。4. 低保人员吸毒、进出娱乐场所高消费的情况。5. 低保户家庭平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利用其他方式获取低保补贴。6. 其他不符合低保户申请要求的。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三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增发、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应当符合法定事由和规定程序;决定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告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  第三十四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就业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