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

2024-05-05 11:31

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印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函[2002]100号)的文件精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的资产、负债及权益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移交,并于2003年9月成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专门负责中直机关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开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中直机关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负责中直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支取和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等项工作,负责中直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工作,负责中直机关单位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等。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机构设立及职能简介:2002年12月18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关于印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函[2002]100号),成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承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6年4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成立,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民主的授权,负责中央机关在京单位(包括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高法院、高检院、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管理工作。主要业务简介: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概况。1996年10月,根据国管局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归集业务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在中央国家机关正式实施。1999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继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支取等具体业务操作。(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概况。1998年6月,根据国管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及规范文本,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中央国家机关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2003年6月30日,为弥补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足,扩大贷款受益范围,资金中心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品种。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管辖范围为:北京铁路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及北京铁路分局的180个单位88980人的住房公积金。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规章制度,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党团关系仍由铁路单位管理。分中心职能:分中心在管理中心的授权下,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原有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具体管理工作;(二)设立账户,实行内部单独核算,负责其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三)按照管理中心的统一财务和会计制度、会计账目,进行会计处理和成本核算,计算分中心增值收益;(四)按规定提出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后,在分中心业务范围内分配和使用。(五)管理中心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负责管理部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工作;负责售房款、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等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缴、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突破缴存额上限的初审工作;负责管理部的财务考核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部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负责管理部内部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接待住房公积金咨询、查询、信访及内务管理工作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

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直属机构

1.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简介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是从事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的专业性担保机构。成立担保中心的目的,旨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行为,维护贷款担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住房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为市民提供低廉、高效、便捷的住房贷款担保服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西座7层2.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简介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用中心)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于2002年8月正式成立的。设综合部、客户服务部、业务拓展部、数据管理部四个部门。主要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合法采集、维护个人信用数据,为住房个人贷款、住房资金使用及其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信用中心将依托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统一协调,广泛采集北京市包括税务、人事、公安、交管、社保、房管等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并通过向金融机构征集个人信用数据的方式,组建一个在全国范围内都堪称完备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未来规划上,信用中心将进一步拓展业务,从住房贷款扩展到汽车贷款、银行信用卡发放、人才招聘等方面,并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健全信用体系,以更好地推动个人诚信事业的发展。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西座7层3、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简介 客户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住房公积金方面政策电话业务咨询,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信息;承担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年度结息对账单管理;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担本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诉求和行风、政风举报;负责电话接听员的业务管理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

3.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4.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处室职能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保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承办本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综合计划处 负责全市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调整及实施工作;负责安排购买国债资金;负责资金风险、盈利能力分析;负责有关业务信息的统计及综合分析;负责中心综合业务的前瞻性研究工作;负责全系统经费预算决算编制的上报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费用核定、固定资产的核定工作;负责协调财政、税收、银行等与资金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调度;负责市中心内部各处室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管理部网点布点、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系统的审计工作。政策法规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参与有关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政策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报批及出台等工作;负责中心有关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政策性住房金融相关的课题研究,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规划。归集执法处 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公积金缴存进行检查,并提出执法意见;对住房资金归集管理中的重要情况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负责对涉及到归集工作中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对直属管理部的归集管理进行指导,直接参与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依据《条例》负责对年度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公告;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执法监察的管理,监督对《条例》的执法情况;负责执法工作业务流程制定、岗位核定;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检查各管理部归集、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和各归集单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信息中心 负责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信息化方案的制定、研制开发与实施;制订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办法和编制操作规程;负责全系统计算机内部业务网络方案的设计、实施及使用管理,包括北京市住房资金因特网站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方案制定和开发工作;负责对外发布电子信息;负责硬件设备的选型、分配和安装调试工作;负责应用软件的系统分析、设计和编程工作;负责市中心电子办公耗材的采购、管理与发放;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升级和系统软件、工具软件、电子书刊的购置及管理;负责全系统计算机业务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承担全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并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行。负责中心系统全宗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数据入机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和单位贷款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数据入机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和其它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负责制定、修改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档案管理知识培训;负责档案统计与利用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研究及按年度编辑中心大事记工作;参加汇编档案史料、修史志的活动。住房资金管理处 负责对售房款、公共维基金、住房补贴资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依据有关使用办法,负责审定资金使用方向;负责办理其他住房资金使用手续工作;负责对单位贷款追偿工作;负责对政策性贷款发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负责其它住房资金的风险、盈利能力分析;负责住房资金政策性贷款发展的研究工作;负责对直属管理部的住房资金使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会计处 负责全系统住房资金核算办法的制定;负责制定会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会计工作业务流程;负责全系统会计核算;负责全系统帐户管理;负责协调与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负责上报核算报表;负责会计工作的前瞻性研究;负责对全系统资金的稽核;负责中心财务收支活动分析;负责对直属管理部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财务支出报销工作。人事处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人事及干部任(聘)用管理工作;负责专业职务考评和专业队伍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管理部及市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工资核定、奖金分配工作;负责中心系统人员保险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中心系统人员综合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处以上干部的管理考察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工作。行政保卫处负责全系统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系统资产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及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辆报废、更新以及办理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车辆及车辆安全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帐务等事项的管理工作。监察处 在中心党委、纪委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党的纪律检查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心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完成中心党委部署的关于反腐败的各项任务;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照中心纪委的授权,检查和处理中心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负责对中心全体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纪检方面的调研工作;承办中心党委、纪委及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在中心行政首长的领导下,负责中心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包括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纠风工作等。贯彻国家行政监察法规及北京市、中心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检查中心系统各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中心的决定、命令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调查处理中心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对中心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政风政纪工作,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中心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组织宣传处 负责本系统党员队伍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负责党员管理工作及本系统党内统计工作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干部培训计划工作;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思想动态调整、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完成市纪检、监察授权的工作,兼稳定办、“610”办公室工作;负责指导群团组织建设和统战工作。客户服务部 负责中心网站内容的管理、网上留言回复;负责“政风行风热线”网上留言回复;负责受理、转交服务类投诉;负责中心系统内部电话查询和机关总机服务;负责客户咨询、投诉等信息的统计和综合分析;负责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与管理;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各项咨询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联名卡发放业务规范和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中心年度结息对帐单发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对内、对外的信息交流、咨询和相关培训服务;负责中心客户服务的发展及前瞻性研究工作;负责中心对外的政策业务宣传及提供培训和辅导服务。

5.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业务

 1、开户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就近和便利的原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手续。2、缴存一般单位可以采取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支取住房基金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3、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部分提取、约定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4、封存单位为所属职工办理单位内部封存,单位需填制《变更清册》,将需要封存人员的信息在“本月减少汇缴”中列明,在办理汇缴业务时一同办理,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该单位账户下封存。5、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外部转入包括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从外省市或分中心转入和从集中封存库转入两种情况。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管理中心内部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6、变更对于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等相关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西革新里108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分中心地址: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十八号中共中直机关分中心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14 号楼 - 2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铁路分中心地址:海淀区北蜂窝路乙15号直属段二层 方庄管理部:地址: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楼一层大厅东城管理部:地址: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楼(北京INN三号楼)一层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地址:朝阳门南大街14号外企服务集团一层129房间西城管理部:地址: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0701室崇文管理部:地址:崇文区龙潭路甲3号翔龙大厦东一层宣武管理部:地址:宣武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金泰开阳大厦一层宣武第一管理部监狱管理局营业厅:地址:宣武区右安门东街 7 号朝阳管理部: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海淀管理部:地址:西直门外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第13层中关村管理部:地址:海淀区学院路35号北航世宁大厦11层1108西客站管理部:地址: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四层丰台管理部:地址:丰台区莲花池西里29号石景山管理部: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北京万商大厦四层房山管理部:地址: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9号楼门头沟管理部:地址: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7(绿岛家园1层底商大兴管理部:地址:大兴区黄村兴丰大街中段 132 号通州管理部:地址:通州区吉祥园20号楼北侧顺义管理部:地址:顺义区府前东街2号顺建大厦2层平谷管理部:地址:平谷区建设西街17号院3号楼密云管理部:地址:密云县冶金矿山公司院内山水大厦三层 320 室昌平管理部:地址:昌平府学路15号(昌平东关图书馆对面)怀柔管理部:地址:怀柔迎宾中路36号延庆管理部:地址:延庆县康安小区11号楼一层底商燕山管理部:地址:房山区燕山向阳路37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业务

6.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是哪里

北京公积金查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十八号
 
 邮箱地址:-
 
 官方网址:http://www.bjgjj.gov.cn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内设13个处室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3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十八号
 
 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可以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当前 96155客户服务热线的服务内容主要有:
 
 1、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
 
 自助语音服务包括:自由还款方式下的个人贷款查询和月还款额预约,及住房公积金帐户查询业务。目前每日约为1700人次提供个人贷款查询和月还款额预约服务,为1400人次提供住房公积金自助查询服务。
 
 2、人工咨询服务
 
 提供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政策解释、业务咨询等服务。目前每日约为1400人次提供人工咨询服务。
 
 人工咨询服务时间:每个工作日8:00-22:00。
 
 3、服务投诉受理
 
 人工咨询服务时间内同时受理客户对中心下属部门的服务投诉。
 
 4、信息修改
 
 人工咨询服务时间内同时受理个人基础信息的变更申请。
 
 我们将进一步拓展现有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欢迎广大市民拨打96155服务热线,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北京公积金查询流程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日时间:工作日8:00-22:00

7.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介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指北京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制度统一管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和服务北京的公积金缴存人。客服:96I55。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介绍

8.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心简介

分类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分中心一共有3个: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垂直管理24个管理部;内设13个处室;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中心领导姓名 单位 职务 杨学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任。刘 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委书记。王立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主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主任张卫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主任 。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主任王继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主任。北京铁路分中心 主任程海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郝卫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纪委书记。张国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总工程师。王 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总会计师。王照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工会主席。包林梅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总经济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