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高利放贷的规定

2024-05-07 03:39

1. 民法典对于高利放贷的规定

关于高利放贷的规定是这样的:1、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2、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对于高利放贷的规定

2. 民法典对高利贷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其中规定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利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时,国家允许其存在,是因为国家希望民间金融资本蓬勃发展,但是这种蓬勃发展是有条件的,不能突破了相应的底线,这也反映了国家对民间金融资本的管理更加成熟、规范。民法典草案合同编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立法方式,对套路贷、高利贷行为明令禁止。这一规定表明了国家对高利放贷日渐趋严的惩处态势,将对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起到积极作用。民法典出台之后,就明确了高利贷是违反民法典的,因此再进行高利贷的,自然是要被处罚的。即使不是在民法典颁布之后的禁止,之前也是有很多相关的规定的。一、关于高利贷的规定如下:(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的;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3. 民法典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是这样的: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 利息约定不明 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延伸内容】 高利贷的处罚规定 如果仅仅是单纯的放高利贷的行为,那么一般是不属于刑事犯罪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高利贷行为是极容易引起其他的刑事犯罪,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 高利转贷罪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 集资诈骗罪 ;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民法典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4. 民法典对放高利贷怎样处理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5. 民法典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高利贷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6. 民法典对高利贷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其中规定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利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时,国家允许其存在,是因为国家希望民间金融资本蓬勃发展,但是这种蓬勃发展是有条件的,不能突破了相应的底线,这也反映了国家对民间金融资本的管理更加成熟、规范。民法典草案合同编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立法方式,对套路贷、高利贷行为明令禁止。这一规定表明了国家对高利放贷日渐趋严的惩处态势,将对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起到积极作用。民法典出台之后,就明确了高利贷是违反民法典的,因此再进行高利贷的,自然是要被处罚的。即使不是在民法典颁布之后的禁止,之前也是有很多相关的规定的。一、关于高利贷的规定如下:(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的;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7. 民法典对放高利贷怎样处理

法律分析: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民法典对放高利贷怎样处理

8. 民法典对高利贷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里面明确规定,违法发放高利贷,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