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2024-05-10 17:29

1.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1、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2、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4、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5、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6、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7、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8、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业务;9、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依据】《外资企业法》第十五条,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2.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1、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2、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4、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5、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6、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7、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8、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十五条 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

3.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是如何的

1、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
2、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
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
4、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
5、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
6、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
7、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
零、配件;
8、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
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内外资来看:内资科技公司除了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外还可以经营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产品的销售,以及从事会务礼仪、企业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类业务。外资科技公司与内资科技公司是一样的,但产品销售需把批发和零售分开来写,外资公司从事零售业务需审批。
经营范围的拟定可按行业类别不同而不同,贸易类公司最直接最广泛的经营范围就是批发零售和贸易,如此拟定公司可经营的产品就很广,除了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和需要前置审批的产品。
科技类的一般以研究开发为主。一般来说一个公司有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两大类经营范围可选择。主营业务是公司主要发生的业务,辅助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周边的业务。比如科技类的研究开发,为主营业务,辅助业务可填写批发零售或者销售。
二、经营范围怎么写
经营范围的拟定可按行业类别不同而不同。贸易类公司最直接最广泛的经营范围就是批发零售和贸易,如此拟定公司可经营的产品就很广,除了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和需要前置审批的产品。科技类的一般以研究开发为主。一般来说一个公司有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两大类经营范围可选择。主营业务是公司主要发生的业务,辅助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周边的业务。比如科技类的研究开发,为主营业务,辅助业务可填写批发零售或者销售。商务服务类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可选择如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展览展示,形象策划等等。其辅助业务也可选择批发零售和贸易。农林牧等公司须有前置审批条件,以及食品,烟酒类等业务都需审批。加工制造业可直接选择加工制造某某产品,辅助业务可选择批发零售或者销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五条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是如何的

4.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是如何的

1、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2、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4、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5、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6、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7、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8、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十五条 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

5. 外资企业的营业范围

在项目文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外商独资企业的营业范围。在中国所有行业的营业范围都是限定的十分严格、精确的。外商独资企业只能在其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此范围会在营业执照上标明。如需修改,要进行申请并取得批准。当然,需要与审批部门有一定的协商以授予较宽的营业范围。以咨询公司为例,其营业范围包括:投资咨询,国际经济咨询、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咨询、公司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等。
四、外资企业的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
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
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
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外资企业的营业范围

6. 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应怎样表述?

一般来说,外企与内企的经营范围广度上差不多,只是在一些特殊行业中有区别,区别是外资公司不允许进入的行业。
外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的一般描述如下:
1、外资贸易、商业性公司的行业表述:(区外商业公司表述)
纺织机械、日用品、润滑油等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提供相关的技术配套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外高桥国际贸易公司行业表述:(区内国际贸易公司表述)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校权和国家禁止项目);保税区内商业性加工;商务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3、外高桥仓储贸易行业表述:
区内以电子产品为主的仓储、分拨业务及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维修和技术支持(不含分销权和国家禁止项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4、服务性公司行业表述: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投资咨询(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5、科技性公司行业表述:
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生产性公司行业表述:
测量和装配机器、自动化系统和测量设备、在线检测和精密机械的设计、生产以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销售自产的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7、文化性信息咨询行业表述:
婴幼儿亲子教育咨询、文化信息咨询、文教用品、教具、玩具的开发、批发及零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8、会展行业表述:
会展咨询服务、会展布置设计、企业形象策划(除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除广告)、电脑喷绘写真服务。

7. 外资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1、服务类外资公司
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投资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咨询、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人才信息咨询服务、职业发展咨询、人才中介、市场调研、商务咨询、财务咨询、劳务服务、会务服务、文化教育信息咨询、健康保健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房地产开发、室内装潢设计、水电安装、电器的安装维修服务、货运代理、货运代理服务、物流仓储、鲜花礼仪服务、婚庆服务、美术设计、盲人按摩、资料翻译、工艺礼品设计、服装设计、快递服务、清洁服务、清洁干洗、摄影服务、彩扩、绿化养护、汽车装潢。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2、进出口公司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3、科技类外资公司
计算机领域、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生物与医药、化工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航天海洋与现代运输装备、能源与环保、民用核能技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
4、商贸类外资公司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服装服饰、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花木、保健用品、文体用品、电脑软硬件及配件、包装材料、办公用品、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纸张、化妆品、家具、木材、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印刷机械、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橡塑制品、汽摩配件、压缩机及配件、制冷设备、轴承、管道配件、阀门、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电动工具、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健身器材、照相器材、电讯器材、通讯器材、音响器材、音响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医疗器械、珠宝首饰、汽车等。
5、食品类外资公司
粮油制品、速冻小包装食品、奶制品、土特产、南北货、糖果糕点、饮料、日用香料、调味剂、保健食品、罐头食品、米面制品、植物油、茶叶、水产品、农副产品、食品添加剂。

外资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8. 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怎样

1、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2、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3、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4、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5、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投资性公司可向其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
6、投资性公司可以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持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流通的法人股。投资性公司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有境内其它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流通的法人股。
投资性公司应视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起人或股东。
一、外商投资公司营业后,经申请后扩大的经营范围:
外商投资性公司设立后,依法经营,无违法纪录,注册资本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期缴付,投资者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三千万美元且已用于其所投资企业的投资的,投资性公司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外经贸部门审核同意,向商务部提出申请(需报送的文件有:投资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正本;投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正本;修改后的投资性公司章程正本;投资性公司的
批准证书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正本;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所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正本),获批准的,还可依其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营下列业务:
1、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开展下列业务
A、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B、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
2、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不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国内商品;
3、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50%;
4、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5、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允许投资性公司从其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
6、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
7、为其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8、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性公司进口系统集成配套产品或者进口试销产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应使用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中的现汇出资.外汇利润或境外外汇借款资金。
二、外商投资公司禁止的经营范围
外商投资性公司不得直接从事生产活动,并禁止在国家不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进行投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当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已列为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1、技术水平落后的;
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
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
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