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式

2024-05-06 15:00

1. 如何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如何进行公司债务重组
1.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减少本金等。3.债务人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但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用于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发行新股。4.以以上三种形式组合的方式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上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冲减后尚有余额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在符合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冲减后尚有余额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如何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式

2.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一、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1)重组损失和收益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理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3)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合并计入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二、债务重组的所得税问题
由于债务重组损益要计入当期损益,必然会引起债权人和债务人应税收益发生变化。因此,债权人通常让利而产生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后,会使不实施债务重整而少纳所得税,债务入在债务重组后盈利年度要多纳所得税。
由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议进行债务重整的,由此而产生的损益可以计入会计收益,但税务部门核定应纳税收益时,不能将债务重整损失作为应纳税收益的扣除项目,而债务重整利得(收益)则必须计人应税收益。以上的处理,主要强调国家是否允许承担由债务重整而产生的所得税减少,强调债务重整经法院批准认定,从而避免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用债务重整避税。
三、债务重组损益在报表中的披露
我国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债务重组损失总额或债务重组收益总额。但准则并未对债务重组损益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披露作出规定。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我国会计准则将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这样都记入当期损益。
但债务重组损益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流出,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益和债务重组损失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将会导致主表和附表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一致。建议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

3.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

  1
  .A公司账务处理   单位:万元
  借:应付账款—B公司                  1000
  贷:库存现金                         300
  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15
  B公司财务处理
  借:库存现金                           300
  库存商品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坏账准备                           5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65
  贷:应收账款—A公司                   1000
  2.
  A公司财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610
  累计折旧           3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贷:固定资产            650
  借:应付账款—B公司                     1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固定资产) 11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股本                                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15
  B公司财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长期股权投资—A                              3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65
  坏账准备                         50
  贷:应收账款—A                                  1000
  3.
  A公司财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B公司                       1000
  累计摊销                               50
  贷:无形资产                               4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无形资产) 15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免除债务) 300
  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200
  B
  借:无形资产                               500
  坏账准备                                50
  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15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3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                       1000

  4.
  A
  借:应付账款—B公司                    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
  投资收益                          1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00
  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200
  B
  借:坏账准备                               50
  长期股权投资                          6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00
  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150
  贷:应收账款                             1000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

4.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
  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
  借:应付账款
  贷:现金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债权人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差额)
  贷: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前期高估了坏账准备)


  非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
  存货抵债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产成品)
  其他业务收入    (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借:应付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公允价值入账)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该资产公允价值—清理
  后账面价值)
  贷:营业外收入
  无形资产
  借:应付账款
  贷: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入账)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公允小于帐面余额的部
  分,大于则在借方)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      (公允大于账面价值
  时,小于则在借方)

  长期股权投资
  借:应付账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入帐)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帐面余额的部
  分,大于则在借方)
  投资收益     (公允>账面价值时,
  小于则在借方)
  债权人
  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库存商品(公允价值)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失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交
  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与“资产减
  值损失”不
  会同时出现)
  贷: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失


  债务转资本
  债务人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债务账面
  余额—股份公允价值)
  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份公允—面值)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发行手续费)
  债权人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份公允价+印花税)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印花税)
  资产减值损失


  修改其他条件(延长期限、豁免本金、利息)
  债务人
  借: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重组后的公允价)
  应付票据--债务重组
  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预计负债—债务重组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财务费用(重组后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预计负债    (条件不满足时)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预计负债    (条件满足时)
  贷:银行存款
  债权人
  借:应收账款(贷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
  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利息    (放弃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收到利息)
  贷: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

  针对债务人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或有支出利息部分,债权人不能把该部分或有收益确认为收入,要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混合重组
  债务人
  双方要依次按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规定处理。

5.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债权人收到非现金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 1、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债务人应视同销售进行核算。企业可将该项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将库存材料、商品产品出售给债权人,取得货款。出售库存材料、商品产品业务与企业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相同,其发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取得的货币清偿债务。但在这项业务中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相应的货币流入与流出。 2、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应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清理费用的差额作为转让固定资产的损益处理。同时,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人收到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3、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应按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处理;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收到的相关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将债务转为资本,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债务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 并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2、其他企业债务人为其他企业时,债务人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3、其他情况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日,应当将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因放弃债权而享有 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已提取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或未提取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该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发生的相关税费,分别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于当期确认计入损益。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余额为将来应付金额。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如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应收金额,则债权人在重组日,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债权人已对该项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应当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对债务人而言,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债权人而言,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根据谨慎性原则,或有应收金额属于或有资产,或有资产不予确认。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组合清偿某项债务1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2、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组合清偿债务债务人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3、以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4、以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三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5、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清偿某项债务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在这种方式下,债务人应先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余额与将来应付金额进行比较,据此计算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于当期确认。债权人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余额与将来应收金额进行比较,据此计算债务重组损失。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因此,如果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于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则债权人没有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作出让步,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不视为是一种债务人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而进行的债务重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分别反映:“期货会员资格投资”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内:“期货损益”在“利润表”上单列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而收回的会员资格投资,应作为投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另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提交质押品的帐面价值”以及“持仓合约的浮动盈利”等。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6.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

第一个会计分录你哪里来的?第一个就错了。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所以第一个分录是
借:存货 700
       坏账准备 400
      营业外支出  100
贷:应收账款 800
      资产减值损失 400

这个也是很合乎现实的,因为债务人发生债务危机用库存商品等来偿债,债权人出于人道主义作出一定让步也才符合债务重组的概念。这是债权人把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而债务人把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7. 债务重组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实际生活中,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一、债务重组日的种类有哪些
债务重组日即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一般来说,常见的债务重组日有以下七种:
1.如果是银行存款方式抵债的,以款项到账日为债务重组日;
2.如果是存货方式抵债的,以存货的最终运抵日为债务重组日;
3.如果是以房产抵债的,通常以房产过户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4.如果是以无形资产抵债的,通常以法律交接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5.如果以债转股方式抵债的,则以增资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6.如果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抵债的,则以新的偿债条件正式执行日为债务重组日;
7.如果是混合清偿方式抵债的,以最终解除债务手续日为债务重组日。
二、民企债务重组需要多长时间?
民企债务重组一般要经过6个月左右的时间。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权公司在债务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公司按照其与债务公司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且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提供重整方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债务重组账务处理

8.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形式

1、以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