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慈善机构怎么成立

2024-05-02 12:24

1. 个人慈善机构怎么成立

问题一:法人或个人如何成立慈善组织  法人或个人成立慈善组织的规定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法人和个人都是可以设立慈善组织的。 
  1、设立应向相关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应当具备的条件。 
  3、应提供的手续文件。 
  4、审批流程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6、组织机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条 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问题二:要创办一个慈善机构 需要那些条件和手续呢?  到民政部门的慈善总会和民政部门的社团登记处咨询。我想有一颗善良的心和做善事的行动足够了。也可以把钱捐赠给福利、慈善、希望小学等机构。做善事,形式很多。祝你一生康安。 
  
   问题三:慈善基金的成立条件  慈善基金会的实施与好处如果企业设立了慈善基金会,可以自行向社会捐款、捐物等。但由于企业慈善基金会的性质,所以没有权利向社会进行筹款筹物;企业进行大规模慈善投资,比如建立希望学校、希望公园、帮助残疾人中心等,需经过民政登记管理单位的申报允许,然后经过土地管理局的审批。既然慈善基金会是一个完全公益性的部门,那么是什么“好处”让企业如此热衷于慈善事业呢?根据西方经济学,公民和企业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途径履行纳税人的职责:他们可以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作为税交纳给 *** ;或者作为社会捐款捐献给慈善事业。两者没有先后,更没有差别。这样一来,个人和企业与其将税务缴纳给 *** ,由他们决定这笔费用的公共支出,还不如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回馈,直接用于公益或福利事业。由此得出“慈善好处”之一:企业个人不通过 *** 途径=免税。当然,慈善基金一直被西方企业津津乐道的好处不光只是“免税”,还有被西方企业家称为品牌的“软性广告”。在国外,每一个企业家都有一个观念:企业品牌不仅是企业财产,更是社会公共财产,从更大的范围上说,品牌甚至会成为一个城市、省份、国家、或者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很多国外企业家十分乐意投入慈善基金,塑造“公益品牌”,使企业的“特色品牌”体现公益价值,提升亲和力,吸引消费者。再者对于企业内部,慈善基金会通过员工之间义务募捐,创造活动经费,帮助困难职工,增加全体员工的合作性,互动性,有利于创造“和谐、愉快”的企业道德文化。浙商慈善基金会知多少据浙江省民政厅民间组织局介绍,目前登记在案的设有慈善基金会的企业共有15家左右:如浙江东盛印染有限公司、温州叶康松慈善会等。这个数字相对于浙江几十万家企业而言,实在是一个小小数,也就是说,有99.99%以上的企业没有设立过慈善基金部。既然慈善基金有那么多好处,但涉足这个领域的浙商为什么感到举步艰难呢?记者从浙江省慈善协会了解到,我国不健全的慈善基金法是导致慈善基金无法普及的主要因素。现在,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2004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基金法条例》;2005年11月制定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这两项法规和纲要的推出,为中国企业慈善基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保证,也标志着中国企业慈善基金会的发展迈入了里程碑式的一步。然而,慈善基金会的发展会因为法规条例的推出,而变得从此一帆风顺了吗?答案是未知的。根据《基金法条例》和《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的最大利益:“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中华慈善等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但据统计,全国民政系统今年共收到个人捐赠17亿,而个人退税率为零。里面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公益法规刚开始执行,和很多立法还不配套。可是记者却了解到,真正的原因是我国慈善基金会还未采用普会制度,所有的法规所制定的保障只有在国家级的10个慈善机构才能得到实行,《慈善基金法条例》等于给地方企业开了一张空头支票。在企业中,慈善基金会受到了“法人概念”的束缚,经济学中提出的法人概念几乎无法确定中国慈善基金会的法人地位。国外企业的法人,是严格按照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定律来划分的,公司属于社团法人,慈善基金会属于财团法人,这两者是同等的级别。也就是说,慈善基金会应该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部分,它可以不受 *** 和企业的行政管理。可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建立财团法人的概念,几乎所有的中国慈善基金会还是依托在公司的管理下,缺乏独立性。不仅如此,中国企业慈善基金会还要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 
  
   问题四:成立一个慈善机构需要哪些条件和程序?  一、 条件 
  1、作为一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程序 
  设立个人慈善机构,须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即由所属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取得《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后向民政部门申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再到登记机关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作为社会团体,社团的登记年检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由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 
  具体如下: 
  1、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另外,根据《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1998年8月1日),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申请表(一式三份);(二)申办人合法身份证明;(三)验资证明文件;(四)可行性报告;(五)建设规划和图纸;(六)章程;(七)具备开业条件的情况报告;(八)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名单及其简历;(九)主管部门同意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批复;(十)土地使用合法文件;(十一)境外申办人应提交外事部门签署的有关证明文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申办人具备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完备的生活、文体、交通、通讯等设施设备,有基本的医疗、康复条件;(三)服务场所的环境适合服务对象,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选址和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四)机构管理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专门训练,并有1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五)医护人员、护理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占全部职工队伍的比例符合规定,财会人员要有上岗证或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保安员有当地公安机关培训的合格证;(六)炊事员要有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或上岗证;服务对象超过200人的有1个专职营养师(士);(七)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为1∶6以下;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为1∶3以下;(八)开业经费和维持福利机构的正常经费落实;(九)具有消防、用电部门的安全合格证。 
  2、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3、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 
  
   问题五:法人或个人如何成立慈善组织请问办理由企业法人或个  法人或个人成立慈善组织的规定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法人和个人都是可以设立慈善组织的。 
  1、设立应向相关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应当具备的条件。 
  3、应提供的手续文件。 
  4、审批流程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6、组织机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条 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问题六:如何申请中国慈善机构  没有 *** 背景,慈善机构是没法办得起来的。 
  
   问题七:注册慈善组织需要走哪些手续?  慈善机构门槛太高 
  审批手续和注册原始基金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根本办不了基金会。”谢医生咨询有关部门后彻底绝望,“要一系列审批手续,而且门槛很高”。2004年6月民政部公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把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赢 
  CBD核心 原铜别墅 易郡新北京四合院 
  韩国新女装年利近百万 1000元开店做老板(图) 
  利性法人定义为基金会,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这意味着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出资成立基金会,但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要求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 
  最少一下得拿出200万元,否则免谈。 
  还有沮丧的消息。那些真正试图成立民间慈善组织的人们发现,无论是基金会还是 NGO,大都还只能停留在设想阶段。中国社科院一位法学博士生调查发现,占总数80%以上的民间组织属于“非法存在”,原因之一是“对于社会底层、弱势群体、贫困山区的公民来说,关于会员数的规定、关于活动资金最低限额的规定,无疑为他们的自由结社划出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而就结社的意义和功能而言,恰恰他们才是对结社最有需要的”。 
  即使有两百万元,也成立了合法的民间组织,还是不能募捐。“先前的义卖、捐款都已经违法了。”苏州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郝如一对民间慈善抱有疑虑,“民间捐款不好监管,存在很多问题”。民政部规定:义卖、捐款活动,必须由当地合法的慈善组织作为主办方承担,捐款捐物也不能直接进入直接受益人的户头,应该由慈善组织安排。 
  “实际上,绝大多数的民间慈善捐款活动都是‘非法’的。”一家得到批准的国际慈善机构广东地区负责人说,“募捐的权力被指定的几个组织垄断了,即使我们上街募捐,也要事先得到审批,否则一样违法。”捐助“魔豆”既没有合法的机构作为主办,捐款也没有进入慈善组织的账户,大家要不停止帮助“魔豆”,要不转变成地下活动悄悄进行。 
  苏州电视台记者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凭借与苏州市红十字会良好的合作关系,由苏州市红十字会设立“爱心账户”,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管理捐款,以绕开严厉的管理政策,获得募捐的合法性。 
  提议获得“淘宝网”同意,加上上海 
  东方卫视,四家单位作为理事,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规定今后的全部捐款进入苏州红十字会“爱心账户”,再由周丽红父母从“爱心账户”提款,剩余款项帮助其他面临困境的母亲,资助对象由红十字会筛选,四家理事单位全部同意后方可使用,以保证支出透明。苏州电视台记者认为,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保证了活动的权威,他说: “我想不到还有哪个单位比红十字会更有公信力。”然而恰恰事与愿违,新的捐款办法公布后,网友的质疑却多了起来,一个题为“请解释一下:如何保证捐款能全额、安全送达小豆豆手中?”的帖子发问:既然“魔豆宝宝”有自己的账号,捐款也是自愿的个人行为,为什么不可以直接打款呢?为此,淘宝网工作人员专门写了一个政策解释帖答复网友。 
  “爱心账户”找到了合法的运作机构,也制定了相对透明的运作机制,周丽红的遗愿似乎可以实现了。然而,不少人认为,这还只是“真正”慈善事业的起点。 
  “爱心账户以后怎么维持?”苏州电视台一位编辑说,随着“魔豆事件”关注度递减,捐款肯定越来越少,最后直至为零,“爱心账户能走多远还很难说”。 
  目前累积捐款18万元,如果按资助1人3万元计算,只够救助6个人。第7个人怎么办?与捐款的热情相反,没有人认为自己能把爱心账户“经营”下去。 
  “我没想过,我不会去做这个事,我肯定不会......>> 
  
   问题八:个人能否建立一个慈善性质的基金会?  你得有足够的钱然后有收入,去民政局部门问问吧,这是好事, *** 大力支持的吧 
  
   问题九:个人如何成立非公募基金会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珐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办理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2004年3月8日) 
  1) 先找一个挂靠单位, 全国性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部级以上, 省(市)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厅级以上, 
  2) 全国性的基金会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会地方人民银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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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收入的规模逐渐扩大,表现为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 
  
   问题十:我想成立一个慈善机构,该如何成立,成立后该如何运行  民政部门申请设立。

个人慈善机构怎么成立

2. 如何加入慈善机构

法律分析:
1、网上申请:大多数公益组织(包括基金会、民非和社会团体)都有自己的网站,找到他们的官网,然后像找一般企业的工作那样把简历投到相应邮箱;
2、志愿者转项目人员;
3、内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八条 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十一条 慈善组织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组织形式;
(三)宗旨和活动范围;
(四)财产来源及构成;
(五)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六)内部监督机制;
(七)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八)项目管理制度;
(九)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开展慈善活动。
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第十四条 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与慈善组织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参与慈善组织有关该交易行为的决策,有关交易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慈善组织不得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不得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的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在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的组织担任负责人,自该组织被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被取缔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出现章程规定的终止情形的;
(二)因分立、合并需要终止的;
(三)连续二年未从事慈善活动的;
(四)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慈善组织终止,应当进行清算。
慈善组织的决策机构应当在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终止情形出现之日起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向社会公告。不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不履行职责的,民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慈善组织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慈善组织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章程未规定的,由民政部门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慈善组织清算结束后,应当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由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第十九条 慈善组织依法成立行业组织。
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第二十条 慈善组织的组织形式、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 要创办一个慈善机构需要那些条件和手续呢?

需要的条件和手续如下:
1、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木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3、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扩展资料: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要创办一个慈善机构需要那些条件和手续呢?

4. 法人或个人如何成立慈善组织

成立慈善组织的手续及程序如下:
1、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已经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认定慈善组织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二)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决定;
(三)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登记管理机关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2、在设立之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一)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二)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百度百科
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百度百科

5. 一个人如何创办慈善机构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第四条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第七条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及不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书面承诺;

(三)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民政部门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核。

情况复杂的,民政部门可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者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该组织进行实地考察。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个人如何创办慈善机构

6. 个人可以成立慈善组织吗

法律分析:个人可以建立一个慈善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7. 个人可以成立慈善组织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个人可以建立一个慈善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开心][心]【摘要】
个人可以成立慈善组织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个人可以建立一个慈善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开心][心]【回答】

个人可以成立慈善组织吗

8. 慈善机构怎么成立

慈善机构成立的基本流程:1.慈善机构要符合成立的基本条件;2. 由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审查同意;3.具备后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4.进行实地验收,决定是否发放《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5.得到证书后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慈善机构成立时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有组织章程;有必要的财产;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慈善机构的章程包括名称和住所;财产来源及构成;内部监督机制;财产管理使用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组织形式;宗旨和活动范围;其他重要事项等。
 
 
 
 慈善机构开展的公益活动包括扶贫、济困;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教育、科学、卫生等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