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遗嘱库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与公证处遗嘱和律师事务所立遗嘱有什么区别?

2024-05-19 13:17

1. 中华遗嘱库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与公证处遗嘱和律师事务所立遗嘱有什么区别?

还是公证的有用。
先说社会承认度,死者的单位不承认,公证处也不承认,最后拿遗产还是要从新公证一遍。
再说办理流程和收费方面,公证处只收一次300-400的费用。
遗嘱库声称60岁老人免费立遗嘱,但当天要收400多块的精神评估费,二个月后才发给遗嘱证。
家人死后,家属提取遗嘱,首先要收一个预查询费20块,然后再申请提取,要收320块的运输费,320块只是拿到当时老人写的那张遗嘱(也就是那张纸)。如果需要立遗嘱时的“录像”和“指纹”还有“遗嘱电子版”合成的一个“U盘拷贝”还要加收200块。一般人认为只有一纸遗书也没什么作用力,一般都会连“U盘拷贝”里的资料一起提取。所以提取“遗书”+“U盘拷贝”就一共要缴540块。【摘要】
中华遗嘱库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与公证处遗嘱和律师事务所立遗嘱有什么区别?【提问】
还是公证的有用。
先说社会承认度,死者的单位不承认,公证处也不承认,最后拿遗产还是要从新公证一遍。
再说办理流程和收费方面,公证处只收一次300-400的费用。
遗嘱库声称60岁老人免费立遗嘱,但当天要收400多块的精神评估费,二个月后才发给遗嘱证。
家人死后,家属提取遗嘱,首先要收一个预查询费20块,然后再申请提取,要收320块的运输费,320块只是拿到当时老人写的那张遗嘱(也就是那张纸)。如果需要立遗嘱时的“录像”和“指纹”还有“遗嘱电子版”合成的一个“U盘拷贝”还要加收200块。一般人认为只有一纸遗书也没什么作用力,一般都会连“U盘拷贝”里的资料一起提取。所以提取“遗书”+“U盘拷贝”就一共要缴540块。【回答】
公证遗嘱只是证明你是意愿是真实有效的,法律上也是承认的。律师事务所立遗嘱其实和自己立遗嘱差不多,只是更加全面规范,在法律上也更加明晰具体。【回答】
那就是没有法律效力?【提问】
中华遗嘱库那是没有法律效力了。【提问】
那是法律上不承认中华遗嘱库立的遗嘱?【提问】
有效力,和自己立的遗嘱一样的效力,它是给保管、服务,还可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回答】
法律效力这三个方式等同吗?新民法情况下。【提问】
总觉得中华遗嘱库欠缺点什么。【提问】
中华遗嘱库就是保管,不会因为个人原因导致遗嘱找不到这样的情况。法律效力来说其实效力是一样的。
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效力。【回答】
谢谢吴律师!【提问】
不客气【回答】

中华遗嘱库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与公证处遗嘱和律师事务所立遗嘱有什么区别?

2. 遗嘱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这属于有效的遗嘱。律师可以代书遗嘱,但要有两个以上的人签字。还要有遗嘱人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3.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什么区别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办理的遗嘱是有一定区别的,首先中华遗嘱库办理的遗嘱形式是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另外加上证人的形式,而公证处办理的是一种公证遗嘱。两者都是具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但是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是具有公证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强的。但对于遗嘱的保管,公证处只会保留公证档案,不对遗嘱进行保管;而中华遗嘱库对遗嘱进行保管,当事人可以设置遗嘱查询和提取条件,可以委托遗嘱宣读、调解等后续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三条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什么区别

4. 中华遗嘱库是什么机构

中华遗嘱库出具的遗嘱和公证处遗嘱,严格来说已经没有区别。在早些年的时候,公证处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在多种遗嘱类型中优先级最高。不过这一优先级,在《民法典》颁布后被取消了,现在中华遗嘱库出具的遗嘱、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口述、录音等遗嘱,法律效率是一样的。
如果真要说双方的区别,那只能是立遗嘱的形式、保管的证据不同。中华遗嘱库是一种公益活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找相关人士见证立遗嘱的过程。而公证遗嘱只能去公证处,在经过官方确认相关财产后,帮忙公证遗嘱。前者保留的是遗嘱,后者保留的是公证的证据,而不是遗嘱本身。2、细节上的区别
如果真要说区别的话,只能是双方的位置、单位类型、流程不太相同。比如说中华遗嘱库,本身是公益性质的。我们在立遗嘱的时候,会找专门人士见证,立完之后帮助我们保存遗嘱。
而公证遗嘱就不一样了,公证处是一个具有中间和见证作用的事业单位。我们做完公证之后,保存下来的是证据本身,而不是遗嘱。个人感觉,这些差别对于立遗嘱没有太大区别,无论是选择哪一样,都可以帮助自己在去世之后处理财产。
无法避免纠纷怎么办?
遗嘱本身的作用,是帮助人们处理去世后的财产,减少因为遗嘱发生的纠纷。不过它只能祈祷减少作用,无法完全杜绝或者避免纠纷。在留遗嘱的时候,可能还会产生诸多的变数,比如财产赠送一类。建议在发生相关事情后,及时修改遗嘱,保证遗嘱的准确性和单一性。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综上所述,中华遗嘱库出具的遗嘱和公证处遗嘱,严格来说已经没有区别,珍惜生命,生命可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什么区别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办理的遗嘱是有一定区别的,首先中华遗嘱库办理的遗嘱形式是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另外加上证人的形式,而公证处办理的是一种公证遗嘱。两者都是具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但是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是具有公证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强的。但对于遗嘱的保管,公证处只会保留公证档案,不对遗嘱进行保管;而中华遗嘱库对遗嘱进行保管,当事人可以设置遗嘱查询和提取条件,可以委托遗嘱宣读、调解等后续服务。
一、立遗嘱的程序是什么?
立遗嘱的程序根据种类的不同,程序也不同: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并且效力最高。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2.自书遗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且没有非法内容的有效;
3.代书遗嘱。由他人代笔书写,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并由见证人、遗嘱人和代书人签名,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有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主要有以上四种遗嘱,他们的程序也有不同,总之立遗嘱要尽量公正、合法。
二、代书遗嘱是否可以事后公证
代书遗嘱可以事后公证。在所有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将代书遗嘱改为公证遗嘱。代书或者自书遗嘱,应当办理声明公证书。遗嘱见证人或者遗嘱人的亲属应当发表声明,证明遗嘱是遗嘱人本人生前设立的最后遗嘱,然后办理遗嘱受益人的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三条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什么区别

6. 遗嘱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一、遗嘱继承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1、不涉及财产关系,按件计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收:
①1万元及以下,按每件1000元计收;
②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按照5.2%计收;
③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按照3.9%计收;
④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按照2.6%计收;
⑤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按照1.3%计收;
⑥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按照0.65%计收;
⑦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按照0.325%计收;
⑧5000万元以上的,双方协商。
本条所称诉讼标的额,包括反诉标的额,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3、本条规定系指一个审级计收标准,曾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重审的,可按一审标准减收,减收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另行约定。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
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4%;
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5、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
6、5000万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1%;
7、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

7.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办理的遗嘱是有一定区别的,首先中华遗嘱库办理的遗嘱形式是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另外加上证人的形式,而公证处办理的是一种公证遗嘱。两者都是具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但是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是具有公证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强的。 但对于遗嘱的保管,公证处只会保留公证档案,不对遗嘱进行保管;而中华遗嘱库对遗嘱进行保管,当事人可以设置遗嘱查询和提取条件,可以委托遗嘱宣读、调解等后续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遗嘱库和公证处什么区别

8. 中华遗嘱库出具的遗嘱与公证处有什么区别嘛?

中华遗嘱库出具的遗嘱与公证处有什么区别嘛?
立遗嘱人去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嘱,或是去中华遗嘱库申请办理遗嘱全是期待有直接证据证实自身头脑清醒精神实质完善,有工作能力立遗嘱,遗嘱中的资产解决分配是自身的真正意愿,期待在背后自身的财产依照本人意愿解决。

1、公证遗嘱立遗嘱人去公证机关立遗嘱,公证机关的工作员会对立遗嘱人精神实质状况、立遗嘱是不是本人真正意愿、解决的资产是不是财产等内容开展调研,对立遗嘱的全过程开展印证和记录,以确保遗嘱的真实可信。《继承法》第二十条要求第三款“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上遗嘱,不可撤销、
变动公证遗嘱。”《继承法司法解释》第42条要求“遗嘱人以不一样方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排斥的遗嘱,在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终所立公证遗嘱为标准”。

不难看出公证遗嘱在五种遗嘱种类中法律效力具备优先选择性。《民法典》执行后,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音遗嘱、口头上遗嘱一视同仁人了。

2、中华遗嘱库中华遗嘱库是由我国老龄化工作发展趋势慈善基金会和北京市太阳养生健康慈善基金会一同进行举办、由北京总工会信息化管理同乡会承办的公益活动。

中华遗嘱库选用技术专业的登记流程手机软件,依靠指纹识别扫描仪、当场影像、扫描、文档归档和密封性存放等方法对遗嘱开展严苛存放,必需时还能够额外律师见证,以保证 遗嘱的真实有效。遗嘱备案存放后,遗嘱签订者还能够依据自身的意愿开展改动和升级。

3、公证遗嘱、中华遗嘱库立遗嘱优点是有相对应的直接证据证实立遗嘱的时下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正意愿。可是公证遗嘱很有可能被撤销、变动;中华遗嘱库的遗嘱也很有可能并不是最终一份遗嘱,这两种遗嘱有利于降低遗嘱纠纷案件,可是并不可以避免遗嘱纠纷案件。

4、立遗嘱人立有好几份内容相排斥的遗嘱,或是老年人在立遗嘱以后,死前将资产卖掉或赠与,遗嘱中解决的资产早已不会有了,那样的变化到很有可能造成遗产继承的纠纷案件。

5、立遗嘱必须 知名律师或专业人员对立遗嘱前的资产理清、立遗嘱全过程的真正意愿、立遗嘱后的立即变动改动、遗嘱起效后的财产保护和实行都一一贯彻落实,财产才可以确保依照本人意愿给到想给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能够撤销、变动自身起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排斥的,以最终的遗嘱为标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上遗嘱,不可撤销、变动公证遗嘱。
遗嘱人以不一样方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排斥的遗嘱,在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终所立公证遗嘱为标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终起始的遗嘱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