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资金拨付流程

2024-05-03 06:44

1. 专项债资金拨付流程

专项债资金拨付流程:1、预算人员支出和运转经费由财政局按进度直接拨付,社会保障资金按需配套拨付社保专户;2、专项事业费拨付。事业费预算中的教育事业费、政法工作保障经费、农业事业费等切块资金实行由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政府常务会审定,财政审核拨付。其他事业费由单位申请,财政直接审核拨付;3、专项业务费拨付。预算专项业务费由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审核后报政府常务会审定,实行专项业务费项目化管理;4、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属项目资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财政拿出资金统筹安排意见, 报政府常务会审定,属经费补助资金的由财政直接拨付用款单位;5、会议费拨付。由单位会前拿出会议预算,报政府审批后财政审核监督,费用拨付实行直接支付;6、项目资金拨付。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项目按规定完成招标后,由单位提出项目年度支出预算,报分管领导和项目主管领导审批,政府常务会审定,财政按进度拨付。对以前年度项目,由项目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批,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专项债资金拨付流程

2. 专项债资金拨付流程

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资本性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调整项目,不得调整资金使用用途,并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对照编制“一案两书”时的建设内容支付相关工程费用,不得支付在建设内容以外的其他工程费用。2、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资料(1)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实施审批和监管,项目管理使用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合规性负责。项目管理使用单位向项目具体实施企业或个人各类款项提报支付必须提供如下资料:项目建设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划拨建设用地相关文件;项目规划设计及建设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费用支付,提供支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改部门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表(监理单位确认)、施工单位支付申请、监理单位支付证书、工程照片等。(2)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资料一式肆份。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使用单位、项目具体实施企业各留存一份。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

3. 国债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

国债专项资金拨款按现行基本建设预算内资金的拨付程序拨付,转贷地方的国债资金,按财政部《国债转贷地方政府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具体程序是:(一)省级财政总预算在国有商业银行开立一个转贷资金专户。财政部根据转贷协议和下达的转贷计划,将转贷资金分批拨付到各省开设的转贷资金专户。(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转贷资金使用计划,将转贷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三)项目主管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收到的国债转贷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

国债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

4. 专项债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从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五个环节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进行管理,对于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
第四条 单只专项债券应当以单项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单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
第五条 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
第六条 专项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第七条 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专项债券信用评级,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工作,遵守信用评级规定与业务规范,及时发布信用评级报告。
第九条 各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专项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相关债务情况、募投项目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情况、风险揭示以及对投资者做出购买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5. 专项债管理办法

专项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线下反映,省级列入“专项债务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科目,市县级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专项债务是指什么?专项债务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下简称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综上问题所述,专项债务管理的办法已给出,专项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专项债管理办法

6. 专项债管理办法

专项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线下反映,省级列入“专项债务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科目,市县级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专项债务是指什么?专项债务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下简称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综上问题所述,专项债务管理的办法已给出,专项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7. 专项债管理办法

专项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线下反映,省级列入“专项债务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科目,市县级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专项债务是指什么?专项债务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下简称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综上问题所述,专项债务管理的办法已给出,专项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专项债管理办法

8. 专项债的钱哪里来

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本金可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资金、项目承建单位(包括下级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自有资金。2.重大项目资本金还可来源于地方政府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拓展资料:一、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流程如下:1、 政府或其承销商统一向证券交易所递交政府专项债券登记和上市申请材料。2、证券交易所将政府专项债上市和登记材料网上电子化报送系统政府或其承销商可以直接通过该系统递交上市和登记申请材料。证券交易所网上电子化报送系统正式运行前政府或其承销商可以通过电邮、电子光盘等电子化方式递交上市和登记申请材料。3、政府或其承销商通过电子化方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之前需要先向证券交易所领取相关书面协议文件并签署。4、递交材料。5、递交的登记上市申请材料完备无误的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专项债登记上市工作。6、政府专项债上市后1周内政府或其承销商根据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有关规定完成登记和上市申请书面材料递交工作并缴纳相关费用。逾期未完成的证券交易所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登记申请材料:证券登记表、有权部门核准债券发行的文件、债券持有人名册清单、司法协助执行材料 如有等。二、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是: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