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政策

2024-05-06 03:02

1. 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政策

11月23日晚,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一)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强化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二)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各地在全国政策基础上,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支持金融机构优化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务,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标准,多维度科学审慎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      (三)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五)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提前沟通,做好债券兑付资金安排。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支持债券发行人在境内外市场回购债券。      (六)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鼓励信托等资管产品支持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鼓励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快业务转型,在严格落实资管产品监管要求、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依法合规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商业养老地产、租赁住房建设等提供金融支持。      二、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七)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和要求,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借款,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八)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在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明确债权债务安排、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司法保障后,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对于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可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的项目,以及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不能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但已明确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配套机制安排并落实还款来源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自愿前提下积极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新增配套融资的承贷主体应与专项借款支持项目的实施主体保持一致,项目存量资产负债应经地方政府组织有资质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确认并已制定“一楼一策”实施方案。商业银行可在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新设“专项借款配套融资”子科目用于统计和管理。配套融资原则上不应超过对应专项借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销售回款应当划入在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的项目专用账户,项目专用账户由提供新增配套融资的商业银行参与共同管理。明确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项目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要优先偿还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      对于商业银行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三、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      (九)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项目。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房地产项目并购主题金融债券。      (十)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对于部分已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金融机构可按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原则,一企一策协助推进项目复工交付。鼓励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担任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方式参与项目处置。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稳妥探索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规市场化化解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支持项目完工交付。      四、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信守合同、践行承诺。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沟通,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按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分类。对于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十二)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个人住房贷款已调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应予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金融机构应妥善处置相关征信异议,依法保护信息主体征信权益。      五、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十三)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对于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关规定,基于实际情况并经客观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      (十四)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相关金融机构要用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出台的适用于主要商业银行、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阶段性房地产金融管理政策,加快推动房地产风险市场化出清。      六、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十五)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的信贷支持,合理设计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积极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各类主体收购、改建房地产项目用于住房租赁提供资金支持。商业银行向持有保障性住房租赁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商业地产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后,银行发放贷款期限、利率适用保障性租赁贷款相关政策。      (十六)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鼓励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政策

2. 房地产政策16条

房地产的曙光终于来了!      刚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      《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出台十六条措施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信息量很大......      具体包括: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15、优化租房租赁信贷服务;16、拓宽租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16条内容中,涉及开发贷、信托贷款、并购贷、保交楼、房企纾困、贷款展期、建筑企业贷款、租赁融资、个人房贷和征信      等房地产上下游多方面的融资。其中主要有多个亮点:一是文件要求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特别要求“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      ;金融机构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前提是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同时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      展开全文二是从监管部门角度,呼吁各银行和银保监系统,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调整还款安排。具体为:从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三是鼓励信托等资管产品支持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      这一点在过去的文件和口径中都很难看到,因为信托是民营房企使用较多的金融产品。四是支持国开行、农发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为房企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但要求借款主体经监管部门复核备案,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且只能用于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目的是保交付。五是保交楼的配套金融支持。      针对获得前述专项借款支持的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这不仅涉及购房者,化解未交楼的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还涉及资不抵债项目,如剩余货值能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或能明确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六是两部委开出了“免责条款”。      从11月11日起,半年内,银行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债务新老划断后,承贷主体按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七、银行“两道红线”松绑,延长政策过渡期。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给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划出了“两道红线”,“254号文”提出对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两道红线”要求的银行,由央行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做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254号文”的出台,是一年多来监管部门纾困房地产行业的标志性动作。      首先,监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或救助,从口头指导变成红头文件,下达银行、银保监、信托、资管机构等。      此前,无论是4月央行召集商业银行开会,商议对12家房企开展并购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问题,还是点名示范性房企给予融资支持,或是8月中债增进公司推动担保性发债,抑或是11月的“第二支箭”,都是通过会议、窗口指导等形式口头传达。      其次,“254号文”由央行、银保监联合发布执行。央行和银保监分别是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职能,从实操来看,此次央行能联动银保监部门,政策推行力度会更大。      第三,央行和银保监不仅提供了方向性指导,还细化地明确了免责条款。为了打消金融机构从业者对房地产类融资产品出现不良、影响个人执业履历的顾虑,“254号文”提出新发放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可予免责,前提条件是“已尽职”。      总的来说,“央行16条”表述内容重要、信息量很大,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积极且重要的影响。      具体文件如下:

3. 房地产16条政策

1、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2、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强化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对于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实际情况并经客观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4、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5、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6、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各城市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7、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8、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和要求。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保款,封闭进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9、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对于部分已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金融机构可按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原则,一企一策协助推进项目复工交付。11、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项目。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12、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相关金融机构要用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出台的适用于主要商业银行、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阶段性房地产金融管理政策,加快推动房地产风险市场化出清。13、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对于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14、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个人住房贷款已调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应予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15、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16、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住房租售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鼓励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总体来看,该文是对近期金融扶持地产稳定一系列政策的总结,也体现了监管层对于地产金融的态度,即稳定杠杆和融资,避免因失灵和去杠杆提速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发生,重点也挺突出,即保交楼、风险处置、金融消费权益,同时也希望向租赁等新的地产融资方向转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房地产16条政策

4. 房地产十六条新政策解读

房地产十六条新政策解读如下:“金融十六条”出台,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总共十六条内容,相比于以往的金融端支撑政策,本次最重要的看点有:1、要求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2、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债券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3、鼓励信托等资管产品支持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5、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本政策从房企、购房者、建筑单位、金融机构等多个角度阐释了未来房地产金融工作的原则,并首次提出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渡期,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是继去年9月份房地产金融政策转暖之后的又一里程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5. 房产16条新政策解读

最近央行和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新政十六条很火,股市也随之反弹,房企股票更是大幅反弹。作为从业十几年的房地产金融人士,经历过无数投融资风浪,看到这十六条,也只能长叹一声。那么我们看一看,到底这十六条将如何影响房地产行业。      重点解析:      整个文件分了六大部分,合计十六个小点,所以业界都称为“十六条”。一、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二、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三、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四、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五、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六、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从这六大部分可以看出这六点也就是这个文件所要达到的目标,简单说是,保融资、保交楼、处风险、防断供、调政策、促租赁。从这六点我们也可以看出,政策目的最终指向是:保交楼防风险,其他的都是手段。我们一条条捡重点分析。来看第一部分的: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对国有、民营各类企业一视同仁,重点支持资质良好的企业稳健发展。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满足项目贷款需求,强化贷款全流程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解析:稳定房地产开发投放,即:一是开发贷额度最起码不能下降,二是国企民企一视同仁,三是在控制风险、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满足融资需求。      目前的情况是,银行基本上放弃了民企,只有极少数没暴雷的民企还能做开发,其他的都被停掉了。      这一条,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很难做到,尤其是国企民企一视同仁更是很难做到,经济有其自己的规律,风险与收益也需要相匹配,国企民企的资质背景能力都不同,所受到市场主体的对待自然会不同,要一视同仁只能是个美好的愿望。这一条是房地产融资的总体把控,就是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合理支持项目的融资需求,不要对民企一刀切。这里特别强调了支持民企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有积极的象征意义。      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      解析:前期有一段时间,对按揭额度也进行了控制,导致很多人买了房得等很久的额度才能贷款,利率和首付比都比较高。个人按揭贷款的首付和利率,是关系老百姓钱袋子的问题,直接影响老百姓购房的门槛和积极性。本条给金融机构开了口子,首付和利率都可以调低。具体看实行情况,降低首付无疑会让一部分人买得起房了。      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对建筑企业提供融资。      解析:这一条落到实处的话还是很重要的,有些建筑企业因为踩了房地产项目的雷,导致回款困难而停工,直接影响了保交楼。特别是民企可能因此破产。适当给与支持是很有必要的。      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合理展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一年,不上征信系统。      解析:这条是实质性的条款,给出了具体措施,鼓励展期,不上征信。原本暴雷的展期之后不算暴雷了,给了喘息机会。具有操作实际意义。      5、保持债权融资基本稳定。支持对财务总体稳健、面临短期困难的优质房企发行债券融资,对兑付有困难的要进行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      解析:原来发债这条路很多都停掉了,现在又重新打开,这一条对于具有发债资质的房企特别重要,发债融资成本低,额度大,放开后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债务压力。      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的融资稳定,鼓励信托公司加快业务转型,然后对房地产项目并购、养老商业底层、租赁住房建设提供支持。      解析:信托的武功是早就废了的,近几年对信托的限制越来越多,基本上只能做开发贷款了,但是开发贷款又做不过银行,其他贷款又被资产公司等其他机构抢了大头,所以文件提到信托要转型,因为不转型信托就名存实亡了。很多信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活下去,只能选择银行和资产公司做剩下的项目,这也是为什么现在这么多暴雷的项目都有信托的参与,优质项目都轮不到信托来融资,早被银行抢去了。现在突然要求信托来支持房企。信托只能说:我自己还在坑里喊救命呢,mmp!再来看第二部分:增加机构处理保交楼      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参与到保交楼中去。      解析:政策性银行原来基本上不参与房地产业务,现在把这俩兄弟放进来参与保交楼,有积极意义,但具体效果要看情况,估计影响范围不大。      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鼓励主要的按揭行对所支持项目进行配套融资支持,推动化解风险。但也是自愿原则。对于给满足条件的支出项目发放贷款的,如果后面形成不良,可以免责。      解析:这一条说的原文非常详细,重点是只要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贷款,出现不良也可以免责。这个事情其实关键看把控,风险控制环节很重要,一旦风险把控不住,就可能出现随意放款的情况。但是本条有很大的积极意义,让金融机构放开胆子放款,有利于部分困难项目继续开工建设完成交楼任务。第三部分:问题项目处置      9、做好房地产并购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并购困难房企项目。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管公司与地方政府协同化解风险。      解析:真正形成了不良的项目,要积极化解,银行、资管公司要出台配套的贷款政策,对并购进行支持,这一条资管公司其实一直在做,关键是银行的并购贷要放开,很多银行已经停了并购贷,对房地产唯恐避之不及,现在是要扭转过来,鼓励银行做并购贷款。      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对已经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支持资管公司进行重整化解风险。      解析:这条就是鼓励资管公司积极处理破产项目,推进项目重新开工建设交楼,化解风险。第四部分: 保障消费者权益。      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因疫情住院隔离或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为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      解析:对于因客观因素导致还款困难的,可以协商延期展期,不再一刀切的霸王条款蛮横实施追讨。这里可以化解一些矛盾,特别是停工项目断供的矛盾。对买到烂尾楼的业主来说是个好消息。      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个人住房贷款已经调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应予以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解析:这是对消费者征信权益的保护,主要是针对调整了还款安排,贷款有延期的个人,这一条是对上一条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第五部分:金融管理政策调整。      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对于因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合理延长过渡期。      解析:这是一个放松,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是银行控制房贷额度的管控指标,也导致了放贷额度的紧张,现在把过度期延长,也就是说暂时可不按集中度要求执行,等度过了风险期再说,这对银行贷款管理是一个放松,有助于银行放松对地产贷款的额度管理,为上述贷款政策的实行提供了政策宽松的空间。银行放开了手脚。      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相关金融机构要用好新政策推动房地产风险出清。      解析:这一点就是继续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处理房地产风险的处理。第六部分:支持租赁住房。      15、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的信贷支持,为企业收购、改建房地产项目用于住房租赁提供支持。发放的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解析: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政策。      16、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稳步推进REITS发行试点。      解析:大力支持租赁市场融资。这两条没什么解释的,就是支持住房租赁,这是将来的政策方向,也是解决老百姓住房难,遏制房价过度膨胀的有效手段,必须坚持。总体平价:政策出台的总体目的,是防风险、保交楼,并且保持房地产平稳运行,不想房地产行业出现危机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就力度来说,不大不小,象征性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表示政府要防止烂尾风险,给人民一个交代,但要实际操作,又是另一个问题,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银行有很多难处。这十六条都是化解处理风险的,并没有哪一条说要支持房地产行业再度起飞,目的仅仅是保交楼防风险,不要出现群体性事件,不要影响国家稳定而已。至于企业最终是死是活,这十六条政策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如果确实要让房地产企业起死回生,还需要更加积极的政策。但是市场给出了出人意料的反应,地产板块股票反弹大涨,这是因为久旱逢甘霖,续了命,但是这还不足以让一个病人好转,只是让他不死而已。

房产16条新政策解读

6. 房地产16条新政

由德阳广播与齐家天下联合播出的《安家德阳》,你收听了吗?
《安家德阳》本期受邀嘉宾齐家天下总经理黄波先生,为我们盘点上周德阳热点资讯,深度分析楼市发展,及时传播房产政策信息。重磅!央行发布16条房产新政,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11月1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出台十六条措施,明确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量非常大!
      16条措施涉及信贷市场,非标市场,标债市场;保交楼,一楼一策;稳定开发贷,稳定按揭,稳定固融;各机构展期友好协商,不改变贷款五级分类,暂不纳入征信等...      划重点如下: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      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      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      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      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      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      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      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      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      15、优化租房租赁信贷服务;      16、拓宽租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16条的出台,意味着对房地产融资的大方向,从限制转向支持。      在此之前,对于房地产的融资,在信贷政策上主要是“三道红线”,在股票市场融资上是不鼓励,因此房地产特别依赖表外融资和非标融资,这也为今天的房地产企业债务危机埋下隐患;      同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救助方向,此前是“救项目不救企业”,但是事实证明这对于保交楼和房地产市场纾困效果不明显。      总体看来,新政是对近期金融扶持房地产稳定一系列政策的总结,体现了监管层对于房地产金融的态度,即稳定杠杆和融资,避免因失灵和去杠杆提速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发生,重点也很突出,即保交楼、风险处置、金融消费权益,同时希望向新市民、租赁等新的房地产融资方向转型。      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政策是今年以来对于房地产企业力度最大的支持政策,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有望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全文具体如下↓↓↓

7. 房地产20条政策

房地产20条政策如下:1、税费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2、鼓励租售并举,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3、居住证新政,居住证申请门槛降低,只要在事业地居住满半年(部分地区),就可以领居住证。居住证卡应为申请人的就业、社保、积分落户和公积金等提供福利,以后想要落户买房,也会更加容易;4、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2015年央行持续降息5次,购房者买房压力真真的小了。若购房者在北京买房子都能省下几十万的利息。一些背着房奴包袱的购房者能减少很多还贷压力。目前,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5、农户购房有补助,为去房产库存,政府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目前,各地也加紧时间出台各种农民工进城买房的补贴政策。河南最先出台农民工进城买房补贴政策:农民工进城买房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为农民工省去一部分买房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房地产20条政策

8. 国家对房地产有哪些新政策2016

①2016年2月2日,中国央行及银监会发布了2016年的房贷新政,部分城市可以首付两成;
②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发布财税[2016]23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契税调整》
目前大范围的主要是这两个,各地也有不同程度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