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卖车位需要什么手续?

2024-05-19 09:43

1. 个人买卖车位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业主在购买车位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及款项:购房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所有产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可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上所有权人的私章; 全额车位款(以购买当日公布的价格为准,可用银联卡支付)。

凡已租赁本小区地库车位的业主,具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 如无购买意向,其他业主有意购买,则根据“地库车位租赁协议”,已租赁该车位的业主,应在15日内让出该车位。

购买车位的业主需支付车位维修基金,契税等相关费用。

地下车库车位购买后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只限于卖给同小区的业主;

车位以“个”为销售单位,而不是以面积销售。 有关面积可以询问管理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合理使用,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个人买卖车位需要什么手续?

2. 从私人手里买车位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一般车位是不需要过户的,但购买车位需要签署一个车位转让协议,并去物业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其他人不得擅自侵占,占用即涉嫌侵权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 个人买卖车位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业主在购买车位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及款项:购房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所有产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可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上所有权人的私章; 全额车位款(以购买当日公布的价格为准,可用银联卡支付)。
凡已租赁本小区地库车位的业主,具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 如无购买意向,其他业主有意购买,则根据“地库车位租赁协议”,已租赁该车位的业主,应在15日内让出该车位。
购买车位的业主需支付车位维修基金,契税等相关费用。
地下车库车位购买后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只限于卖给同小区的业主;
车位以“个”为销售单位,而不是以面积销售。 有关面积可以询问管理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合理使用,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个人买卖车位需要什么手续

4. 从个人手里买车位需要办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要办理车位房产或是租赁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5. 私人车位买卖需要什么证件资料?

现在购买车位成了很多有车族购房头疼的一件事情,不仅仅是车位价格昂贵,很多时候是重金难求,因为小区面积有限,车位有限,这也造成了很多开发商不合理买卖,很多业主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在车位购买方面经常出现纠纷和困惑。下面总结五点注意事项,以供消费者在购买车位时作为参考:
一,看能否办理产权证。业内人士指出,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
二,租赁车位有限期20年。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人防车库禁止买卖。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四,买车位不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五,应将车位相关细则写进合同。
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最好将车位细则写进合同。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如果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进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购房者如果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就上述详细事项都应有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

私人车位买卖需要什么证件资料?

6. 车位买卖手续都需要什么

1、业主在购买车位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及款项:购房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所有产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可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及复印件;购房合同上所有权人的私章;全额车位款(以购买当日公布的价格为准,可用银联卡支付)。
2、凡已租赁本小区地库车位的业主,具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如无购买意向,其他业主有意购买,则根据“地库车位租赁协议”,已租赁该车位的业主,应在15日内让出该车位。
3、购买车位的业主需支付车位维修基金,契税等相关费用。
4、地下车库车位购买后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只限于卖给同小区的业主;
5、车位以“个”为销售单位,而不是以面积销售。有关面积可以询问管理处;
6、购房合同所有产权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签订《车位买卖合同》;
7、如用支票支付车位款,需在支票到账后方能办理进户手续。

7. 车位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车位核验: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位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般10个工作日。
2、签约(包括网签、定金协议及买卖合同三部分):网签价为车位原购买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车位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需要配偶的同意出售证明)、银行卡。定金协议(与一般房屋买卖相同,超10万的部分要做资金监管),买卖合同(与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相同)。
3、缴税(契税:原值×3%、印花税:原值×1‰):所需资料: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原车位购买发票。
4、过户:买卖双方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部分城区需要提前预约过户好)。所需资料:卖方: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车位原购买发票。买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还需提供缴税后的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车位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8. 卖车位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如果车位有产权可以正常过户交易;如车位没有也一定有东西证明,比如说在房产证上体现、有土地使用证。那样就需重新丈量房产面积,公正修改房产证面积。如果存在相关凭证,卖方需提供此依据给买方,并在交易合同上注明,以此作为该车库的“产权证”,到开发商处核实直接找开发商改个名字,即与开发商改合同。需去物业公司更名即可。如不行找中介签个三方协议。
如果满足交易条件车位过户需要的手续:
1.带着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始购买发票,先到房管局网签,凭着网签后给的合同去地税局缴纳契税(3%),再凭税务局凭证回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资料齐全当天发证。
车位买卖手续注意:
1.要求购买方必须是业主,所以最好带着自家产权证等能证明是业主身份的文件。
2.转让价格不能低于原始购买价,否则地税通不过,还得重新网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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