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律专业大学在校生能参加司法考试吗?

2024-05-07 21:34

1. 非法律专业大学在校生能参加司法考试吗?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法官法》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二十三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二十三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 

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五)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员有作弊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后果分别给予警告、[法律/教育*网原创]确认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具体处理办法由司法部规定。 

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报名,但是必须要求是本科毕业生,如果是贫困地区的考生,国家政策优惠为专科以上文凭可以报考。2008年司法改革,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包括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所以非法律专业大三学生也可以报名考试。

非法律专业大学在校生能参加司法考试吗?

2. 招收非法学考的法律硕士的大学到底有几所

法律硕士(非法学)值得报考的学校主要包括“五院四系”学校以及其他一些著名法学高校。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五院”在今天指的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四系”在今天指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3. 如果在大学不学法律专业 那么有可能通过司法考试吗

以下是我总结的司考规定和经验,供你参考: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具体说来,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
1、条件和方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没有因为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也没有被国家机关开除过公职,也没有被吊销过律师执照,没有因为在司法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而被禁考,都可以参加考试;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主要是西部,具体地点在网上查询)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考试内容
考试分4卷进行,(1)试卷一考察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2)试卷二考察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试卷三考察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4)试卷四考察科目。试卷四将考察科目以主观题的形式出现,其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法学理论功底。
3、复习方法
(1)要有司考必胜的信念;(2)合理安排复习时间;(3)多看法条;(4)反复做真题;(5)司考的重点永远是考试的重点;(6)必要时可以参加辅导班。
4、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比较低,号称天下第一难考,因此要做好充分准备。

如果在大学不学法律专业 那么有可能通过司法考试吗

4. 通过了司法考试,但是不是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有机会去人民检察院工作吗?想做一名检察官。

我们现在的人事制度,比较僵化。即便你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如果不具备干部身份,不是公务员,就不能到检察院或法院工作。工人、农民身份的,通过司法考试后,现行政策下只有一条路,就是做律师。或者继续参加公务员考试,现在对工人、农民身份的人考公务员有所放松限制。
现在的法院、检察院就存在这么一群身份尴尬的人,有的已经成为了公务员,但未通过司法考试,不能任命为法官、检察官。有的工作多年,通过了司法考试,但身份是工人,也不能任命为法官、检察官。这些不是《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而是现行人事制度规定的。

5. 在校的法律专业大学生课报考法考吗?

  要想知道法学生大几可以参加考试,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报名法考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这是必须要的)
  2、电子证件照片。
  3、如果是放宽地区,享受放宽地区政策, 那么需要在报名的时候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毕业证书。
  我们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字样“毕业证书”,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来,我们如果想要报名参加法考,那么大一、大二肯定是不行的,你就算可以报名但是你也没法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于白考。
  对于大学生来说,最佳的报名时间就是在大三下班学期或者是等到大四的时候在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暂不发放证书,需要等你大四毕业取得学位证书后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在校的法律专业大学生课报考法考吗?

6. 大学专科是法律专业!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你可以咨询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法学专科只能在国家放宽地区报考,看看你们当地是否属于放宽地区,是的话就可以报。

7. 非法律专业在读大学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http://baike.baidu.com/view/25584.htm。
  按要求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只能是毕业生了,而在校考的 ,法学本科大三就参加司法考试。

非法律专业在读大学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8. 在校大学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法考改革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按照新的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需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方可报考。那非全日的学生还能报考2019年法考吗?
为维护一些已经开始学习法律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人员的利益,法考报名规定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所谓的“老人”就是已经“上了”和“上过”大学的人,无论是是大一,还是大学毕业多少年,您都属于“老人”,老人老办法就是只要是本科生(包括自考、函授、成考等非全日制本科)都可以考,还是按照改革之前的政策来。
在《实施办法》第9条对在实施办法施行后入学的“新人”报名条件作了如下:
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在《实施办法》第22条对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入学的“老人”报名条件规定如下:
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总体上讲,这是一个政策的过渡,为了保证司考和法考过渡衔接的相对稳定。在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上海或者北京等,人才集聚,并不缺乏法律人才。但在不发达、相对欠发达的地方如新疆、西藏,法官检察官特别的少,相对缺乏法律方面的人才。因此,国家设置一个过渡期,不把法考条件设置太过苛刻,为欠发达地区提供人才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