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投资失败受托人承担什么责任

2024-05-05 16:54

1. 委托投资失败受托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委托他人理财,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中,明确约定产生损失之后受托人的有关责任。由于股市的高风险,发生损失之后委托人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由受托人赔偿损失。此类委托理财协议因为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最终被法院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委托投资失败受托人承担什么责任

2. 委托投资亏损被委托人负责任吗

要看你们当初所签订的协议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被委托人也应承担一部分损失责任的话,那么就得按协议规范来执行。如果对方只是接受委托只限于投资,并不承担风险的话,那么他就一点责任都没有。【摘要】
委托投资亏损被委托人负责任吗【提问】
要看你们当初所签订的协议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被委托人也应承担一部分损失责任的话,那么就得按协议规范来执行。如果对方只是接受委托只限于投资,并不承担风险的话,那么他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回答】
我签的是欠条,用途是委托投资理财,我受托人应否承担责任【提问】
那应该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回答】
因为你们签了欠条【回答】
应承担多少?【提问】
看欠条【回答】
签的是多少【回答】
应承担多大比例【提问】
伍万【提问】
承担比例按照金额来的【回答】
你亏了多少钱【回答】
伍万【提问】
那应该是50%左右【回答】

3. 委托别人投资?

可以的,委托人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我分情况建议一下:

(1)如果你的投资目的非常明确(已经接触过企业),数额巨大(比如超过一个亿),可以通过信托团队直接投资,出具一定的管理费让他们帮助尽调、拟合同、后期管理等。具体责任归属一定要事先约定好。权责利要对等。
(2)有投资方向,但数额不算大。可以在各家信托的财富管理中心(官网上就又)咨询购买相应信托产品。非常不建议去第三方理财平台购买。不要再问我为什么了。。。
(3)投资方向都没有,钱也不算多。可以直接购买资金池产品,期限、金额、投资方向都比较灵活,也比较安全,但是收益率偏低。

委托别人投资?

4. 投资公司能否作为委托人

一般情况下,投资公司能作为委托人的。但无证券委托理财业务资质的投资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等人,不得认定为合法委托人。
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已经造成了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2、行为人的行为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3、行为人还造成其他恶劣影响。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有哪些特征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特征:一、本罪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二、本罪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三、本罪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四、本罪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确认文件;
(三)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第一百零六条
投资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并在证券公司实名开立账户,以书面、电话、自助终端、网络等方式,委托该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

5. 投资公司能否作为委托人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公司的成分就会改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投资公司能否作为委托人

6. 股票委托 如何让代理人不承受损失赔偿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7. 被委托人承担什么后果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自负。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按受委托人指令后,应千方百计完成委托事项,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因此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度。事务全部办结合,应尽快向委托人报告处理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及法律责任。
一、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自己处理受托的事务,若没有委托人的同意,则不可以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委托合同签订后,若任何一方对某一方产生了不信任,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就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是为劳务,劳务表现为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否有偿,需要双方约定,若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无另外规定,双方也无约定付受托人报酬,为无偿合同。

被委托人承担什么后果

8. 委托人承担什么后果

委托的责任如下:
1、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之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用语应简明易懂,防止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语言。
2、交付约定费用。为了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其委托的事务,有时需要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予以支付。支付的方式由双方商定,即可以预付,也可偿还。对于受托人为处理约定事务而自己垫付的费用,委托人有不可抗辨支付义务。
3、清偿债务。如果受托人超越授权范围对事务进行处理。委托人对此没有明确反对,视为委托人同意,故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期间所负的债务,同样负有清偿义务。
4、给付报酬。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其委托事务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
5、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用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一、受托人的责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自负。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按受委托人指令后,应千方百计完成委托事项,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因此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度。事务全部办结合,应尽快向委托人报告处理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及法律责任。
二、委托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