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2024-05-10 03:37

1.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2022年社保基数申报期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6日, 参保单位应在3月6日前全员一次性申报。 在基数申报期内,单位在当月11日至次月6日之间,可多次进行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的基数生效,次月11日单位所有职工按单位申报基数统一启用后,不可再次申报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2.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2022年社保基数申报期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6日, 参保单位应在3月6日前全员一次性申报。 在基数申报期内,单位在当月11日至次月6日之间,可多次进行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的基数生效,次月11日单位所有职工按单位申报基数统一启用后,不可再次申报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开始啦!

  一年一度的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开始啦!基数申报关乎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请用人单位务必按照要求按时完成申报!
   
      申报期限
   
      威海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注意,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期限为2022年1月4日—1月30日;企业申报期限为2022年1月4日—3月31日。
   
      申报标准
   
      2022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须按照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应付工资)如实申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待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 相关法规 统一对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处理。
   
      申报方式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
   
      申报流程如下:
   
      #1
   
      首先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 保 局网站,通过“业务经办”中的“单位版社保就业网上申报”,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开始啦!

4.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调整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我市2022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即将启动,参保企业需在2022年1月如实按照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进行缴费基数申报,与往年不同,自2022年开始,参保企业每年仅在年初进行一次基数申报,之后每月只需进行应缴核定,并及时将核定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完成缴费即可。
   
     在全省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企业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8726元和3746元)。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企业申报的工资如果低于新的缴费基数下限,系统会自动进行“保底处理”,即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生成应缴金额;申报的工资如果高于新的缴费基数上限,系统会自动进行“封顶处理”,即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生成应缴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企业在2022年1月通过“企业缴费基数申报”功能为所有职工申报2022年度社保缴费工资时,应如实申报。也就是说,无论工资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都应按照实际情况申报。例如,职工张某2021年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请在申报基数时填写2000元,不要直接填写缴费基数下限4121元;2021年月平均工资为24000元,申报基数时应填写24000元,不要直接填写缴费基数上限20599元。参保企业如果未如实申报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将会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和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我市将待全省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对参保企业2022年为职工申报的月缴费基数超出300%的部分和不足60%的部分,进行多退少补。按照社会保险法,需要补缴的统一由原参保单位进行代扣代缴;需要退费的,统一由原参保单位进行抵扣或退费。

5. 2022年社保基数申报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社保缴费基数的申报基本在每年7月份,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022年社保基数申报怎么操作

6.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1、网站注册
用人单位填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单位用户注册申请表》,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水西门大街61号四楼412室或二楼自助服务区进行网站注册。社保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资格进行核查,通过审核的开通缴费基数网上申报业务。
2、网站单位登录
已办理注册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点击首页的服务大厅—网上办事—社会保险,点击社会保险中任一菜单进入用户登录—单位用户登录,输入单位8位劳动保障证号,输入原始密码8个8再输入验证码进行登录(友情提醒:初次登录后请修改原始密码)。
3、《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单位登录后,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登记证年检,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4、缴费基数申报
单位登录后,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缴费基数申报进行如下操作:
(1)花名册下载: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申报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
(3)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装载前应将《花名册》的首行删除。对装载有误的,系统会进行提示,对系统反馈的信息需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对装载有误的人员信息修改正确后,可再次重新装载。
(4)申报表填写:装载花名册后,点击申报表填写,在填报时需注意有0的项目是需要填报的,无0的项目是不需填报的,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上传数据成功后会提示申报成功。
(5)申报反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网上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在申报反馈区对缴费单位申报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进行反馈,单位在申报反馈区可以下载上传的花名册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及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6)报送资料:申报单位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后,缴费申报工作完成。
5、缴费基数核对
7月份启用新基数后,网上申报单位可进入单位查询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点击当月缴费基数查询下载本单位新一年度缴费基数,如有误差可至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修改。

7. 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按照参保人员上年度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
若单位申报的职工月缴费基数超过公布的缴费基准数上限或低于缴费基准数下限标准的,待缴费基准数公布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统一调整。未申报单位,将以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110%确定缴费基数并按规定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年省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比例进行申报。未申报人员,原缴费基数在最新公布缴费基准数范围内的保持不变,超过公布的缴费基准数上限或低于缴费基准数下限标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按规定执行。

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8. 2022年缴费基数申报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第一步:首先登陆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第二步:进入菜单界面。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中“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中申报按钮。第三步:点击模板下载。下载模板后进行表格编辑,模板中包括两张表格:申报信息表、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第四步:填报申报信息表。表格编辑时请注意,表格受到保护,其他信息无法修改。只需填写年度工资总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