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2024-05-17 11:33

1.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税后利润分配提取的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在转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后,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假设企业于2006年12月31日有应付福利费的贷方结余,此结余额大于企业实际职工福利计划的应支付额。如果按首次执行准则的规定,上述两个数字的差额将于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个会计期间从管理费用里转回。
同时,根据财政部2007年3月20日《关于实施修订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7〕48号)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2、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由于会计标准与财务通则与国家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因此,在税务处理方面,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2. 关于外资企业年末提取【储备基金】的用途,在哪个文件或者法规上可以找到?

以前需提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外资企业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2006年开始实施新的公司法,取消上述要求,内外资统一,仅需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关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具体用途关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具体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七条“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企业的财产”之规定,对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具体用途应当还是比较明确的,即用于对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例如重大贡献、重大成果、特别优异表现等的奖励;以及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例如建造、修缮职工的住房等。

但对于储备基金的用途,不无文件予以规定,提取储备基金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毕竟外企的根基不在境内。所以储备基金一般保留用于垫补企业的亏损。

3.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

亲亲你好[开心]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外商投资企业是应该计提的,同时,比例允许由企业自行确定。[心][大红花]【摘要】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提问】
亲亲你好[开心]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外商投资企业是应该计提的,同时,比例允许由企业自行确定。[心][大红花]【回答】
亲亲你好[开心]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使用范围:(1)职工及家属的医疗费及医疗设施;(2)职工生活困难补助;(3)职工洗理及幼托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修理费用等;(4)职工教育、俱乐部以及子弟中小学等方面的开支;(5)为了改善职工生活,企业经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6)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心][大红花]【回答】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

4.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你好亲,[开心]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应付福利费一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科目的余额及以后年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希望能帮助的到您!【摘要】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提问】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你好亲,[开心]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应付福利费一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科目的余额及以后年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希望能帮助的到您!【回答】

5.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

亲亲[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税后利润分配提取的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摘要】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提问】
亲亲[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税后利润分配提取的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回答】
外商投资企业在转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后,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假设企业于2006年12月31日有应付福利费的贷方结余,此结余额大于企业实际职工福利计划的应支付额。如果按首次执行准则的规定,上述两个数字的差额将于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个会计期间从管理费用里转回。【回答】

外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

6.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利润提取安全经费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用于支付企业年金

亲,您好,1、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每月应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2、会计上对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没有多少限制的规定。3、不管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多少,还应继续提取。4、税务规定提取应付福利费,按计税工资总额14%提取的,允许在税前列支。按照14%的比例计提的“应付福利费”超支,如何进行帐务处理?针对“应付福利费”,从财务会计、税法及税务检查三方面,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应付福利费”核算范围“应付福利费”是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金)、医疗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费用、职工因公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生活福利部门(理发室、浴室、托儿所)人员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和职工集体福利的,也作为应付福利费核算。【摘要】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利润提取安全经费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用于支付企业年金【提问】
这个是正确的【回答】
能不能给点理由【提问】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能否用于支付企业年金【提问】
亲,您好,1、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每月应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2、会计上对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没有多少限制的规定。3、不管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多少,还应继续提取。4、税务规定提取应付福利费,按计税工资总额14%提取的,允许在税前列支。按照14%的比例计提的“应付福利费”超支,如何进行帐务处理?针对“应付福利费”,从财务会计、税法及税务检查三方面,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应付福利费”核算范围“应付福利费”是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金)、医疗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费用、职工因公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生活福利部门(理发室、浴室、托儿所)人员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和职工集体福利的,也作为应付福利费核算。【回答】

7.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利润提取安全经费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用于支付企业年金

亲,您好,1、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每月应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2、会计上对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没有多少限制的规定。

3、不管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多少,还应继续提取。

4、税务规定提取应付福利费,按计税工资总额14%提取的,允许在税前列支。按照14%的比例计提的“应付福利费”超支,如何进行帐务处理?针对“应付福利费”,从财务会计、税法及税务检查三方面,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应付福利费”核算范围

“应付福利费”是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金)、医疗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费用、职工因公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生活福利部门(理发室、浴室、托儿所)人员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和职工集体福利的,也作为应付福利费核算。【摘要】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利润提取安全经费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用于支付企业年金【提问】
亲,您好,1、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每月应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2、会计上对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没有多少限制的规定。

3、不管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多少,还应继续提取。

4、税务规定提取应付福利费,按计税工资总额14%提取的,允许在税前列支。按照14%的比例计提的“应付福利费”超支,如何进行帐务处理?针对“应付福利费”,从财务会计、税法及税务检查三方面,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应付福利费”核算范围

“应付福利费”是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金)、医疗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费用、职工因公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生活福利部门(理发室、浴室、托儿所)人员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和职工集体福利的,也作为应付福利费核算。【回答】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利润提取安全经费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用于支付企业年金

8.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计提、使用“储备基金”等三项基金

储备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企业的财产。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董事会确定或合同规定。其中,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储备基金”除用于垫补合营企业亏损外,经合营企业的审批机构批准,可用于增加本企业资本,扩大生产。“企业发展基金”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一部分用于先进生产者奖、创造发明奖以及年终奖等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一部分拨交本企业工会,用于修建职工宿舍等集体福利开支。储备基金、发展基金通过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在“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明细科目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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