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2024-05-19 05:56

1. 加装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如何提取公积金?      近日      武汉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      发布了关于提取公积金      加装电梯的注意事项      提取要满足什么条件?      提取要准备什么资料?      该去哪里办理提取?      快来了解      ↓↓↓      资料图:水运社区南区小区的加装电梯。      第一步:项目备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需办理备案      1. 由建设单位(委托人)提供项目备案材料: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联合审查批准意见书》;      (4)增设电梯住宅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 办理人及办理地点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备案业务可由项目建设单位、业委会、提取人或委托人在武汉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      第二步:办理提取      项目备案后可携带资料到线下办理      1.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职工或配偶增设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2. 办理人及办理地点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可由提取人或配偶在武汉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      3. 提取次数金额      每个“业主备案号”仅限提取两次,即职工本人及配偶各提取一次(如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也要遵循此原则);      本市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加装电梯的,可以在费用支出36个月内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中(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金额。      注意事项      职工及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允许办理此项提取;      个人提取前须先由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备案;      提取额度以户为单位,一户有多人提取时,总提取额不得超过该户实际出资额,实际出资额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中电梯建设费用每户分摊数为准,项目完成结算后不支持“多退少补”(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也遵循此原则);      职工及配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套数不超过两套;      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加装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2. 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怎么办理

 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怎么办理
                      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怎么办理,加装电梯筹资交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该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怎么办理。
    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怎么办理1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备案;
    2.公积金中心批复;
    3.职工申请提取;
    4.公积金窗口提取审核;
    5.职工到银行提取。
    (一)建设单位申请备案
    1.无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建设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厅或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收件手续;
    (2)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出具意见书;
    (3)建设单位取件。
    2.有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根据《关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使用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经单位核实并盖章;
    2.携带相关材料到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厅或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3.持已审核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条件 
    符合我市关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规定,对住宅拥有个人产权的业主(职工),其本人、配偶及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加装电梯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怎么办理2    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既有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注意事项 
    1、加装电梯筹资交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
    2、办理提取手续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凭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和住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30万以内的工程不出具),加装电梯协议,到中心归集管理科办理小区或楼栋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归集管理科通知相关营业部负责办理提取。
    3、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费用支出,且不高于筹资交费收据金额。
    
    4、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宜昌区域内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储蓄账户。
    7、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怎么办理3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财政资金奖励补助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实际分摊出资的工程建设费用。
    或以租金方式支付加装电梯费用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费用总额。与现行政策不变
     提取对象 
    提取对象:加装电梯住字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权利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
    现行政策:仅限于不动产权证书所载明的权利人本人及其配偶
    职工除按原有政策规定就本人及配偶名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报取住房公积金外,不足部分可以再就其父母或子女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本人及配偶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就其父母或子女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增加提取对象,扩大提取范围,增加政策受益面。
    
     提取申请人需提供5项资料的原件: 
    所在区政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书)。
    全体业主签订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含加装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
    身份证。
    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办理;需进一步核查的,自受理之日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相关人员介绍,提取申请人可按本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各分理处/管理部办理。
    为便于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的受托人(或受托机构的承办人),可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对联合审查意见和协议书向既有住宅所在地的分理处/管理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的备案;经过备案的,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涉及的业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相关资料不再重复提供。

3. 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要哪些资料?

  1、证明材料
   
      ①房屋不动产证(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得房屋不动产证信息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
   
      ②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③电梯检验报告。
   
      2、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
   
      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原件。

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要哪些资料?

4. 加装电梯怎样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提取申请人应在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法律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二、提取申请人应在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同一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该套房屋加装电梯实际分摊金额。 

5. 加装住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可以,满足条件即可提取: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正式施工且业主已支付加装电梯建设资金,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货款,申请人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货款,申请人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加装住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6. 加装电梯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注意事项
1、加装电梯筹资交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
2、办理提取手续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凭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和住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30万以内的工程不出具),加装电梯协议,到中心归集管理科办理小区或楼栋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归集管理科通知相关营业部负责办理提取。
3、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费用支出,且不高于筹资交费收据金额。
4、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宜昌区域内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储蓄账户。
7、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二、所需材料
1、身份材料: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确需他人代办的,另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6)。
2、加装电梯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加装电梯费用的集资收据及刷卡凭证(刷卡凭证人为所有权人或其直系家庭成员)。
3、其他材料:配偶非产权人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三、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
四、便民提示
1、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联系电话:6236747;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
1,联系电话:6386738;
2、宜昌城区乘车路线:到一马路营业部可乘坐
2、
3、
7、
8、
10、
18、
19、
20、
22、
28、30路公共汽车;到?岗营业部可乘坐
1、
2、
9、
19、
21、103路公共汽车。
3、监督电话:6236717。
4、轧账时间:一马路营业部、?岗营业部工作日17:30轧账,停办对外业务。

7. 现在房子加装电梯,请问还可以提取公积金么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出资为其在本市城镇区域的居住小区(二000年底前建成竣工,含单栋住宅楼)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

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实际支付因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三、提取时间

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加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申请提取1次,逾期不予受理。【摘要】
加装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提问】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出资为其在本市城镇区域的居住小区(二000年底前建成竣工,含单栋住宅楼)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

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实际支付因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三、提取时间

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加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申请提取1次,逾期不予受理。【回答】
四、办理方式及申请材料

缴存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就近前往我市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其身份证、结婚证;

3.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4.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加装电梯费用分摊书面协议;

6.加装电梯的施工合同;

7.实际支付加装电梯工程建筑费用的发票;

8.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回答】
不可以【回答】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右上角可以结束咨询,

麻烦给个赞,谢谢您
🙂🙂🙂🙂🙂🙂😊【回答】
收据呢【提问】
可以【回答】
因为是分期付款的【提问】
还要尾款没付【提问】
有公司的收据就可以,是吗【提问】
是的【回答】
但公积金中心说一定要发票?【提问】
如果明确说了,就说明您这个情况,不能用【回答】
办理一个发票就可以的【回答】

现在房子加装电梯,请问还可以提取公积金么

8. 公积金安装电梯可以提取多少

一、公积金安装电梯可以提取多少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取申请人非业主本人时,还应当提供业主的身份证件以及关系证明
材料2、委托办理的: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2、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以及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三)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上海可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对象及条件
一、凡按照本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后,已先行支付建设资金的产权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以下简称“业主”)可以按顺序申请提取业主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
二、提取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业
主本人或配偶或本人直系血亲,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提取条件:
(一)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正式施工且业主已支付加装电梯建设资金(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三)申请人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四)申请人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