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2024-05-06 21:51

1. 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到工商局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后就会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许可证。这个步骤如果涉及环保、消防等方面才需要;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目前,你到工商部门领取的是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章。取得营业执照后,到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刻章登记备案。公安审核通过后,开具《刻章许可证》就可以刻章了。 5、银行开户。申请人可以提前和银行客服预约,按银行要求填写表格后,取得《开户许可证》。

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2. 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子公司必须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备案。 
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一人公司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控股子公司的名称经母公司同意后,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字号或商号,但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全名称。

3. 设立子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本该和其他独立法人一样,但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组织有所不一样。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最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母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子公司的设立,涉及法律关系(如:股东之间、公司与股东间、公司与公司之间等等)比较复杂。我建议,最好能够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完成。一并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完善。
.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股东大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母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1:1复印,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照片 5张。税务登记、领取发票,帐户中应有3万人民币或以上存款。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设立子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4. 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详见第二十三条释义。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
4、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依法设立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设立子公司的条件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1、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2、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3、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司机构;4、有公司住所;5、要求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子公司的条件

6. 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成立子公司的条件如下:(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7.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为: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各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详见第二十三条释义。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依法设立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综上,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司机构。要求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8. 设立子公司的条件?

设立子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
1、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设立的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符合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设立条件;
3、设立的子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符合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设立条件。
二、成立分公司有哪些程序
成立分公司的程序有: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实质要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无限责任公司股东,或合伙中的合伙人及其他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体,不得以团体名义作为公司设立人。
(2)设立人人数要件: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惟一股东是根据国家授权而进行投资的政府机构或是具有政府职能的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设立人,其中过半数的设立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五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设立人出资要件。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里,设立人的出资要件,法律无明确严格的规定。而我国是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对设立人出资要件,有严格、详细的规定。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公司法第23条、第78条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2)出资手段方面,法律允许用货币以外,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同时又规定,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3)设立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设立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同时,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全部缴足。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第四,禁止“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若有,就根据公司法第206条、第208条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设立行为要件。
(二)程序要件。
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和有关注册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等程序。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的登记工作实行分级管辖的原则。
1、申请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27条和第82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公司全部股东出资缴纳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之后的30日之内,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公司应报送的文件。
2、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设立登记申请及其报送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收取公司设立登记费用。经审查,对符合公司法所定条件的,进行设立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即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