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优点包括哪些

2024-05-09 12:38

1.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优点包括哪些

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
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的特征可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债价值。
一、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是什么
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企业想发行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债券的计划在拟定的过程中。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二、债券发行的风险因素有哪些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对本期债券收益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本期债券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可能受到的不利影响。
3、偿付风险。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不能足额偿付的风险。
4、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本期债券有关约定潜在的风险,如专项偿债账户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前偿付安排可能对投资人利益的影响等。
5、担保(如有)或评级的风险。担保人(如有)资信或担保物(如有)的现状及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对本期债券本息偿还的影响,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可能对投资人利益的影响等。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1、财务风险。发行人因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其他财务结构不合理而形成的财务风险,对外担保等导致发行人整体变现能力差等风险。
2、经营风险。发行人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商业周期或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市场饱和或市场分割、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市场占有率下降等风险。
3、管理风险。发行人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及重大关联交易,在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重要股东可能变更导致公司管理层、管理制度、管理政策不稳定等风险。
4、政策风险。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可能变化对发行人产生的具体政策性风险,如因财政、金融、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税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而对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优点包括哪些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二、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三、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不同之处
第一,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
第二,适用的法规不同,在我国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于债券融资,后者更接近于股权融资;
第三,发行目的不同,前者的发行目的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不一定要用于投资项目,后者和其他债券的发债目的一般是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
第四,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
第五,股权稀释效应不同,前者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后者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第六,交割方式不同,前者在国外有股票、现金和混合3种交割方式,后者一般采用股票交割;
第七,条款设置不同,前者一般不设置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后者一般附有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3.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包括哪些

只有上司公司股东有权可交换公司债券。
一、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有哪些
企业债券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中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包括哪些

4.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二、什么是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转换证券的一种。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6、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7、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
8、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向下修正转股价。

5.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

可转换债券对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有较大的吸引力,它兼有债券和股票的优点。可转换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对投资者来说是“有本金保证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其有利之处在于:
1、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
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债券期间,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如果不是这样,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
2、可转换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换债券属于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债券之后,同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
3、可转换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债券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限于上市公司;除应当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2.程序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按照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程序如下:
(1)董事会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表决,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即可通过;
(2)股东大会作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应当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票面金额、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转股价格确定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事项;
(3)董事会聘请主承销商;
(4)向证监会申请并核准;
(5)进行信息披露;
(6)承销商承销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

6.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

一、什么是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
1、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
2、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3、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的特征可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债价值。
4、与发行普通公司债券相比,由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股票期权,预计的还本压力较普通债券减少,且在债券到期时一般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可以降低发行公司的财务风险。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可交换债券比可转债更容易被分拆发售,即将嵌入的认股权证与债券拆开并且作为单独的交易工具出售。

7.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概念是如何的

一、什么是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2、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3、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三、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优点包括哪些?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的特征可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债价值。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概念是如何的

8. 可交换债券的优缺点

可交换债券: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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