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股权转让

2024-05-12 07:01

1.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对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有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企业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法律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对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有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企业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

2. 夫妻间可以转让股权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夫妻间可以转让股权吗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夫妻间可以转让股权吗

4. 夫妻间股权转让有效吗

公司股权夫妻间转让有效。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夫妻间转让股权,受让方不属于该公司股东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夫妻股权转让怎样进行?

夫妻股权转让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夫妻均为公司股东的,只需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如果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则要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夫妻之间才能转让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夫妻股权转让怎样进行?

6. 夫妻之间可以无偿转让公司股权吗?

一、股权转让时,夫妻一方转让另一方名下的股权,股权转让是否合法有效? 股权转让时,夫妻一方转让另一方名下的股权,股权转是否有效? 笔者认为,此问题的关键是区分股权的性质,或者说是此时股权转让时体现的股权权能。根据上文所述,笔者赞同我国学者郑彧的观点,股权是指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是一种物权、财产权[1]。股权转让体现的就是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如果夫妻中夫或妻中一方处分另一方名下的股权,符合《婚姻法》第一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单独处理另一方名下的股权的行为,善意第三人与一方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推荐阅读: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因此,笔者认为,股权转让时,夫或妻单方转让股权是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股权转让应当合法有效。 二、夫妻的股东身份不得相互转让,一方的行为构成隐名代理的股权转让合法有效。 实践中的案例: 甲公司有4个股东张、王、李、赵。张王的出资占公司的比例分别为41%,李赵出资合计出资占公司的17%。张和潘是夫妻,潘一直在公司担任副经理,行使股东的权利,张从未行使过股东的权利,公司的股东及其员工均知道张和潘是夫妻关系。潘为了获得公司的绝对控股权,就和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转让方为王,受让方为潘。后张、李、赵诉诸法院,请求确认王和潘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分析此问题的关键是,夫欲行使妻在公司中的何种权利。此时夫并不是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处分股权。妻是股东,所以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妻的这种股东身份是不能转让的,只能是由其自己行使,即使股东出资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的特征,夫也不能行使妻的股东身份。 夫是非股东,如果以其自己的名义接受股权转让,又想认为自己是代表其妻子--股东的身份接受转让,只能是一种情况,即隐名代理,符合隐名代理,则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否则,只能按照向非股东的股权转让条件进行限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任何问题都要一分为二的看,有原则便有例外,都要结合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笔者认为,在本案中,丈夫潘与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的。潘是代表妻子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潘的行为属于隐名代理的行为,构成合同法第402条的隐名代理:“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合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合第三人的除外”。即,丈夫以自己的名义,在妻子的授权范围内与王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王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张与潘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转让合同直接约束张和王。股东王和其丈夫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虽然合同当事人双方是股东王和潘,但是其构成隐名代理,是张和股东A之间的股权转让,即使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对其做出限制,是自由转让不受限制。 如果是另外一种情况是夫从未代理妻行使过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均是由妻行使,其他股东也不知道他们的夫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夫以受让方的名义接受股东的股权转让,应当是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必须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即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夫才能成为股东。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股东权利都是由妻子本人行使的,但是丈夫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告知转让方股东,他和股东某某是夫妻关系,是代理妻子接受股权转让,签订股权受让方时受让方是非股东身份的丈夫。此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隐名代理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7. 夫妻股权转让怎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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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股权转让怎样进行?【提问】
稍等【回答】
夫妻股权转让分情况而定。
1.夫或妻一方转让共同共有的公司股权的行为,属于对股权做出重要处理,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致并共同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上签名;
2.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公司股权的,夫或妻一方与他人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当根据案件事实,结合另一方对股权转让是否明知、受让人是否为善意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能够认定另一方明知股权转让,且受让人是基于善意,则股权转让协议对于另一方具有约束力;
3.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夫妻双方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同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回答】
夫妻双方签协议 有用吗 ,我老公是法人 51%的股 ,我是监事49%的股 ,股权转在我的个人名下需要有什么流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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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合同至合同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应当被认定有效。【回答】

夫妻股权转让怎样进行?

8. 夫妻间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夫妻股权转让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夫妻均为公司股东的,只需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如果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则要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夫妻之间才能转让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