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2024-05-17 15:07

1. 投资的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投资股东是不要承担公司债务的。但如下情形除外:
1、投资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足出资款项的;
2、投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3、其他情形。
一、股东义务有哪些股东不履行义务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股东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如下:
1、出资义务。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
4、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
5、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公司职责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就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能否有权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
股东无权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的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2. 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1、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分红怎么缴税      1、企业的红利不应该计入企业的收入,而应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4、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5、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3.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应当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则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特点有哪些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投资设立企业,当然属民事法律行为,故该投资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非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属投资人个人所有。换言之,个人独资企业本身并无独立财产所有权。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既然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财产权,投资人在其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对外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时,当然须以个人财产来承担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仅是经营实体,而非企业法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三、个人独资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两者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等规定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设立,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4. 投资股东是否要承担企业的债务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举证责任的制度规范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新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也即揭开公司面纱规则的规定。同时,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什么意思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三、公司法法人代表规定的职责有什么
法定代表人规定的职责: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甚至全部清偿。
一、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债务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之前产生的债务应由变更后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变更后的投资人以其其他财产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原投资人对变更后的投资人的补充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原投资人与变更后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同意全部或部分免除原投资人责任的,原投资人不必承担清偿责任,否则不免除。原投资人承担相应清偿责任后,可根据约定向变更后的投资人进行追偿。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是:可以将企业的某一部分财产转让给他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它可以将企业的某一部分财产转让给他人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可以随便注销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有债务的,在清偿结束后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6. 债务由公司的企业投资人承担

根据合伙企业的形式不同,债务承担责任如下: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特殊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一、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以其全部的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经济法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 投资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东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有例外情形的除外,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登记完毕股东还要承担债务么
告股份公司后股东一般是不承担债务的,特殊情况下才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股东可否不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债务

8. 投资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