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和行政审批有什么区别

2024-05-06 08:46

1. 备案和行政审批有什么区别

    审批一般是行政许可,没通过审批,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备案则是具备法律效力后的一种普通的行政管理服务.租赁合同要备案,不备案也生效,备案只是政府的需要加强管理.

备案和行政审批有什么区别

2. 批准、核准和备案三者各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

批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批准、核准和备案三者的区别是:
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中的中小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审核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的因素。
3、程序环节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核准制和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者备案一个环节。
扩展资料:
审批、核准和备案统称项目立项,是立项的三种形式,具体采用哪一种形式立项是根据项目及实施单位的性质、资金来源等因素决定的。行政审批即行政许可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以申请为起始,无申请即无许可。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征的行为,即使冠以审批、登记的名称,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则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人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文库-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3.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区别?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主要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行政审批:是一种行政管理学上的概念,更多的是在行政管理意义上使用。
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法学上的概念,更多的是在法律意义上使用。
2、救济途径不同:
行政审批:不服从或是不愿意通常不能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该行政许可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
3、主体不同:
行政审批:是按审批主体所作的界定,即由行政机关做出的审批行为,面比较宽。
行政许可:主体是行政机关,对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内容是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
4、设定的条件不同:
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法律并无严格限制,各级行政机关(也包括非行政机关)都可以设定审批事项。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行政许可,地方政府规章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扩展资料:
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
1、重审批轻监管:
一些审批项目被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虽然改变了形式,但没有改变审批的实质。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长、办事效率低下。
2、审批设定管理不严:
特别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3、监督机制不健全:
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同时承担审批、执行、监督、评价职能,权力被滥用的风险较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增强针对性,着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行政审批
百度百科-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区别?

4.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1、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以申请为起始,无申请即无许可。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征的行为,即使冠以审批、登记的名称,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则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人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2、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5. 法律法规报批准和备案的区别

法律效力从法理上说,立法主体的权力位阶顺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会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省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较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省会市的人民政府——较大市的人民政府。以此为标准,我国法律位阶的一般关系就很容易确定了,即: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的法规——省级人大常委会的法规——省会市人大的法规——省会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较大市人大的法规——较大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行政规章(部委规章——省级政府规章——省会市政府规章——较大市政府规章)。但部门规章与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之间效力又如何?

 
关于备案制度《立法法》第八十九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关于下位法报上位法的制定机关备案的制度,有三原则:1.各级人大不接受备案2.全国人大常委不接受规章的备案3.报请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由批准机关报其他上位法制定机关备案根据上面那个图以省级规章为例:省级规章上位法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级法规,由于宪法是人民制定的,无法备案,各级人大不接受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不接受规章备案,剩下的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委。

法律法规报批准和备案的区别

6. 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第三,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7. 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8. 发改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审批 .核准 .备案”有什么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
审批: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核准: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
备案: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2、面对对象不同:
审批:相对人
核准: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
备案:主管部门
3、主体不同:审批: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
核准:相关政府机关单位
备案:相对人

扩展资料
1、行政审批要经历“接件-承办-核对-审批-收费-发证”的过程。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将政府具有审批性的管理行为归纳为四大类:审批、核准、审核、备案。
2、国务院并未制定全国适用的、统一的备案制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具体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3、由于各地省级政府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均有差别,因此,对一般地区备案制投资项目立项流程进行说明。
4、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出具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度)和附件,附件主要是项目资本金证明文件。
5、发改部门审查同意后填写项目备案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项目单位持备案登记表再行办理其他基本建设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