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才认定标准

2024-05-19 05:23

1. 温州市人才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省“鲲鹏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美英德法日加澳国家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不含青年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   2.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省特级专家;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大工匠。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   6.近5年来,担任过世界 500 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职务的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C类人才 四、D类人才 五、E类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温州市人才认定标准

2. 温州市人才认定标准2022

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如下:A类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B类1、浙江省特级专家。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客座教授。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6、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8、中国工艺美术大师。9、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的境外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以上的职业经理人。10、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1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C类1、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3、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5、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6、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7、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设计人)。8、省特级教师。9、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担任相当于总经理职务的职业经理人。10、制造业领域全国技术能手,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杰出技能人才”入选者,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11、国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D类1、享受特殊津贴专家。2、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3、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新短期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省“海外工程师”。4、市“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5、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7、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8、省级工艺美术大师。9、“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10、省“325卫生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1、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拔尖技能人才”入选者,制造业领域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12、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E类1、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海外工程师项目、海外专家智力项目人才。2、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3、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优秀技能人才”入选者。4、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三等奖第一完成,温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第一完成人。5、省级工业设计中设计创新带头人,温州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6、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7、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8、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的人才。9、其他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且具有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三类条件:(1)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完成人。(2)拥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前三发明人)。(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10、其他经评审认定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管理优秀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法律依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一、加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1.加强顶尖人才招揽。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A类人才(ABCDE类人才以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依据,下同),经认定给予500万元个人奖励。。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A类人才的团队,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研发投入从人才引进日起算,以专项核算结果为准,下同);对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按省财政奖补1:1的标准给予个人和用人单位配套支持,累计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2.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B类、C类人才,在全职到岗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个人奖励(对省特级教师,从市外新全职引进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自主申报入选的按年度考核奖的形式发放奖励)。企业每新全职引进1名B类、C类科技创新类人才,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3. 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指在人才队伍各个领域中层次比较高的优秀人才,或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的人才。下面是我整理的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内容,一起来看看。
     A类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 
    1、浙江省特级专家。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8、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9、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的境外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以上的职业经理人。
    10、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 
    1、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2、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3、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7、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设计人)。
    8、省特级教师。
    9、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担任相当于总经理职务的职业经理人。
    10、制造业领域全国技术能手,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杰出技能人才”入选者,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
    11、国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
    3、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新短期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省“海外工程师”。
    4、市“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5、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
    7、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8、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9、“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
    10、省“325卫生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11、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拔尖技能人才”入选者,制造业领域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
    12、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 
    1、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海外工程师项目、海外专家智力项目人才。
    2、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
    3、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优秀技能人才”入选者。
    4、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三等奖第一完成,温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5、省级工业设计中设计创新带头人,温州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
    6、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
    7、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8、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的人才。
    9、其他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且具有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三类条件:
    (1)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完成人。
    (2)拥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前三发明人)。
    (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
    10、其他经评审认定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管理优秀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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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4. 温州人才评定标准2022

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如下:      A类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      1、浙江省特级专家。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8、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9、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的境外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以上的职业经理人。      10、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      1、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2、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3、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7、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设计人)。      8、省特级教师。      9、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担任相当于总经理职务的职业经理人。      10、制造业领域全国技术能手,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杰出技能人才”入选者,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      11、国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      1、享受特殊津贴专家。      2、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      3、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新短期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省“海外工程师”。      4、市“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5、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      7、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8、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9、“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      10、省“325卫生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11、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拔尖技能人才”入选者,制造业领域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      12、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      1、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海外工程师项目、海外专家智力项目人才。      2、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      3、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优秀技能人才”入选者。      4、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三等奖第一完成,温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5、省级工业设计中设计创新带头人,温州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      6、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      7、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8、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的人才。      9、其他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且具有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三类条件:      (1)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完成人。      (2)拥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前三发明人)。      (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      10、其他经评审认定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管理优秀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法律依据:      《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      一、加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1.加强顶尖人才招揽。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A类人才(ABCDE类人才以最新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依据,下同),经认定给予500万元个人奖励。。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A类人才的团队,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研发投入从人才引进日起算,以专项核算结果为准,下同);对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按省财政奖补1:1的标准给予个人和用人单位配套支持,累计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      2.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B类、C类人才,在全职到岗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个人奖励(对省特级教师,从市外新全职引进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自主申报入选的按年度考核奖的形式发放奖励)。企业每新全职引进1名B类、C类科技创新类人才,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5. 温州人才等级划分标准

温州ABCDEF类人才称号全市统一,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不再制定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由市委人才办认定,县(市、区)F类人才由县(市、区)委人才办认定,省属在温单位、市直属单位F类人才由所在单位认定。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一、ABC类人才请咨询温州各地人才办二、D类(市级领军人才)      ★1.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      ★2.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      ★3.“瓯越海智计划”入选者。      ★4.“瓯越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      ★5.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奥运会奖牌获得者。      ★7.“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 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      ★8.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近5年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三、E类(高级人才)      ▲1.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      ▲2.“瓯越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      ▲3.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浙江青年工匠、瓯越工匠、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市名中医、市医坛新秀;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市“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名师。      ▲5.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6.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才;市“卓越工程师”;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1)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市科技局认定结果为依据)。(2)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4)近3年取得其他成果且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      ▲7.具有博士学位人才,QS(泰晤士、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统一面向省市机关选调高校范围招录的选调生。      ▲8.奥运会奖牌教练员,世界锦标赛奖牌、世界杯(总决赛)奖牌、亚运会冠军、全运会(竞技组)冠军的运动员及教练员。      ▲9.县(市、区)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鹿城区“白鹿引才工程”,龙湾区“罗峰领雁计划”,瓯海区“龙脊人才计划”,洞头区“才聚百岛”特支计划,乐清市“凤栖雁山”特支计划,瑞安市“云江英才”培育计划,永嘉县(特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文成县杰出人才,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泰顺县杰出人才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苍南县“玉苍英才”特支计划,龙港市“龙城鲲鹏”计划,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人才工程。四、F类(优秀人才)      ●F1.全职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浙江省金牌导游员;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才。      ●F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F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认定的F3类人才。      说明      1.本目录所称“省级”“省”特指“浙江省”,所称“市级”“市”特指“温州市”。      类人才称号全市统一,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不再制定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由市委人才办认定,县(市、区)F类人才由县(市、区)委人才办认定,省属在温单位、市直属单位F类人才由所在单位认定。      3.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每年更新发布,新版发布后,原版不再执行。目录调整后,已认定的人才按照有利于人才的原则重新认定。

温州人才等级划分标准

6. 温州d类人才的标准

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瓯越海智计划”入选者。“瓯越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奥运会奖牌获得者。“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 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近5年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E类人才标准1、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2、“瓯越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3、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浙江青年工匠、瓯越工匠、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市名中医、市医坛新秀;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市“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名师。5、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6、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才;市“卓越工程师”;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1)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市科技局认定结果为依据)。(2)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4)近3年取得其他成果且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7、具有博士学位人才,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统一面向省市机关选调高校范围招录的选调生。8、奥运会奖牌教练员,世界锦标赛奖牌、世界杯(总决赛)奖牌、亚运会冠军、全运会(竞技组)冠军的运动员及教练员。9、县(市、区)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鹿城区“白鹿引才工程”,龙湾区“罗峰领雁计划”,瓯海区“龙脊人才计划”,洞头区“才聚百岛”特支计划,乐清市“凤栖雁山”特支计划,瑞安市“云江英才”培育计划,永嘉县(特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文成县杰出人才,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泰顺县杰出人才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苍南县“玉苍英才”特支计划,龙港市“龙城鲲鹏”计划,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人才工程。二、F类人才标准1、全职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浙江省金牌导游员;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才。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认定的F3类人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7. 温州d类人才的标准

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瓯越海智计划”入选者。“瓯越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奥运会奖牌获得者。“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 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近5年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E类人才标准1、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2、“瓯越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3、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浙江青年工匠、瓯越工匠、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市名中医、市医坛新秀;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市“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名师。5、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6、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才;市“卓越工程师”;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1)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市科技局认定结果为依据)。(2)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4)近3年取得其他成果且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7、具有博士学位人才,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统一面向省市机关选调高校范围招录的选调生。8、奥运会奖牌教练员,世界锦标赛奖牌、世界杯(总决赛)奖牌、亚运会冠军、全运会(竞技组)冠军的运动员及教练员。9、县(市、区)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鹿城区“白鹿引才工程”,龙湾区“罗峰领雁计划”,瓯海区“龙脊人才计划”,洞头区“才聚百岛”特支计划,乐清市“凤栖雁山”特支计划,瑞安市“云江英才”培育计划,永嘉县(特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文成县杰出人才,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泰顺县杰出人才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苍南县“玉苍英才”特支计划,龙港市“龙城鲲鹏”计划,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人才工程。二、F类人才标准1、全职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浙江省金牌导游员;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才。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认定的F3类人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温州d类人才的标准

8. 温州d类人才的标准

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瓯越海智计划”入选者。“瓯越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奥运会奖牌获得者。“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 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近5年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E类人才标准
1、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
2、“瓯越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
3、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浙江青年工匠、瓯越工匠、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市名中医、市医坛新秀;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市“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名师。
5、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6、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才;市“卓越工程师”;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1)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市科技局认定结果为依据)。(2)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4)近3年取得其他成果且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
7、具有博士学位人才,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统一面向省市机关选调高校范围招录的选调生。
8、奥运会奖牌教练员,世界锦标赛奖牌、世界杯(总决赛)奖牌、亚运会冠军、全运会(竞技组)冠军的运动员及教练员。
9、县(市、区)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鹿城区“白鹿引才工程”,龙湾区“罗峰领雁计划”,瓯海区“龙脊人才计划”,洞头区“才聚百岛”特支计划,乐清市“凤栖雁山”特支计划,瑞安市“云江英才”培育计划,永嘉县(特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文成县杰出人才,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泰顺县杰出人才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苍南县“玉苍英才”特支计划,龙港市“龙城鲲鹏”计划,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人才工程。
二、F类人才标准
1、全职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浙江省金牌导游员;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才。
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认定的F3类人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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